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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请教:开放经济下,计算GDP/GNP时,外国人在中国人工作,比如外教,他们的收入算我们进口他们的劳务么,中国人在国外的收入怎么核算计入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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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0 07:27:00

用支出法(公式为GDP=C+I+G+X-M)计算GDP时,先看这个“外国人”算不算“本国常住单位”。

(1)若该“外国人”算常住单位,你对外国人的支付,对应该外国人当年在本国境内提供的一笔劳务,或者说,对应你对本国常住单位当年提供的一笔劳务的使用(消费),这笔支付记入C。

(2)若该“外国人”不算常住单位,这笔支付同时计入C与M(从而不影响GDP)。

******************

若支出法公式为GDP=c+i+g+x,则(1)中记入c,(2)中无记入任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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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3 23:18:00
谢谢。只是不明白的是,收入法核算GDP,核算的是国内居民收入和非居民收入(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而支出法为C+I+G+(X-M),国外国籍的在中国居住的非居民(比如短期外教),他们的收入应该计入GDP,相对应于他们收入的支出是不是应该计入进口呢(假设他们的服务都为国内居民购买),如果是进口,岂不是要扣除,这在实际的GDP核算中会不会引起矛盾呢,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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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5 13:33:00
计算GDP不能用公式C+I+G+X-M吧,具体核算时不好操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5 13:34: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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