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摘自百度百科。
一个企业的产出(等于最终产品的价值减去原材料等各项费用支出)亦即增值部分,将构成地租、利息、工资以及利润各部分。以上各部分即为本国居民的收入部分。紧接着,宏观经济学教材据上分析得出一个企业的产出总等于总收入,一个国家的总产出也必然等于总收入。至此,以上的所有的分析都可以认为是合理且正确的。在后面的GDP核算方法讨论中,给出对应的三种方法:1、生产法 2、支出法 3、收入法。对于生产法的正确性,我没有任何疑问。对于支出法,其实是很有看法。直奔主题:GDP=C(居民个人消费)+I(投资)+G(**购买)+(X—M)(净出口)。我认为等式的右边不应该是净出口,而应该直接是出口。理由如下:根据GDP的定义可知,GDP应该等于本国最终产品的价值,本国最终产品的出售不外乎有两个方向--卖给本国居民或者出口到外国。这样一来,根据GDP的定义,不是很正确的吗?对于要加上的为什么是净出口,表示疑惑不解,诚恳讨教。另外,把书上的一点解释抄来:进口应该从本国总购买中减去,因为进口表示收入流到国外,不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出口则应加进本国总购买量之中,因为出口表示收入从外国流入,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本国总购买?C+I+G这个时候够得上称为总购买吗?只有等到各项费用加全之后,才有所谓的总购买,还没把变量加进去就得到了“总购买”,然后又把该变量从“总购买”中减去,这是什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