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大家的讨论都偏离了方向,大多人都曲解了茅老的意思。
我觉得茅老提出这样的观点并不是为了节省建房的成本,而是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好多有钱人都通过各种途径购买经济适用房,从而挤占了穷人应该享有的权益。
那么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怎样设置一个可行的自我选择机制,以使富人不会挤占穷人应该享有的权益。而茅老就是把“私厕”作为这样一个自我选择的变量。显然,对于“私厕”,可以把它看作正常商品,甚至可以看作高档品,因为越有钱,对“私厕”的偏好肯定更加强烈!而“公厕”就是厌恶品。对于有钱人,由于对公测的厌恶,所以会购买有私厕的商品房,而不会去居住没有私厕的廉租房,这样就能够有效解决富人挤占穷人住房权益的问题。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就是建设有私厕的廉租房,不让富人租住就是了。那我建议您先想想为什么会有富人购买有私厕的经济使用房,而且这种现象绝对不在少数!国家同样规定经济实用房只有穷人才能买而富人是不能买的!
对于歧视大家好像都很反感啊!但是最好不要仅凭个人感情不假思索的打者反对歧视的旗帜而嗷嗷大叫,这样最让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