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际效用角度看货币:
1)货币是解决物物交换中的困难才有其必要性的。信用(远期可凭此交换到自己需要的消费品)是第一位的因素。
2)最可靠的信用品是高边际效用的物品,具有这样性质的物品是自然的信用品。这要求:a)本身可以经常为其它商品供给者,特别是那些持币者所需要的消费品的供应者所需要;为此,一物成货币首先要富有的供给者承认,其它人认可只是因为富有者认可。b)数量不能在远期交易之前有过多的供应,因为数量大,边际效用降低。
3)远期用于交换,其总值不能减损。所以要求该物品必须不易损耗。
4)方便携带、计量、切割等技术性要求。
黄金本身最具有以上各种性质,所以:黄金天然就是货币。粮食、马匹都曾经担任过货币,因为至少它们在当时具有“高边际效用”,信用最高。
5)人为的承诺如果达到维持“信用”的目的,任何物品都可以充当货币,包括借条。有这样性质的物品可以称为人为信用品。而实践中有这种维持力的只是政府、富人或两者联合。所以,非自然高边际物品的货币发行者是政府或/与银行。种类如银票(借条一种)、纸币、电子货币等。
6)人为的信用品的信用总是低于自然信用品的信用。政府倒台,银行亏损,都将降低其维持人为信用品“高边际效用”的能力,此时,自然信用品就将为市场推崇;食物短缺情况下,粮食可能是最好的信用品,称其为货币也可以。
7)货币本身的价格是单位货币所能交换到的一系列物品数量所表示的。
8)货币作为自然物的边际效用与作为收入的边际效用是分离的,但边际上对于同一所有者是相等的,而对于不同所有者是不等的;因人而易,如同样一块面包对于不同人边际效用不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