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本身就是对立统一
法律和道德本身就有即对立又统一的部分
法律和道德冲突的时候,自然是以法律为准绳。(法制社会)
但是实质上中国是人情社会,所以道德伦理等因素自然不可轻视
总结起来就是:在传统道德的影响前提下依法办事。
举个例子:许霆案
山西籍的打工青年许霆因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出错,提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万余元,于2007年11月29日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许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1月14日,广东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中院作出重审判决,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许霆在庭审中流露了真切的悔意,他数次向合议庭表示“不想再为自己辩护了”,并向银行道歉,甚至为ATM技术人员求情:“谁也不能保证机器永远不出错,这件事银行没有错,广电运通(ATM制造商)也没有错,错在我。希望广电运通不要处分那位工程师师傅。”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许霆一度哽咽,他表示希望“最高法院早点核准,我自己早点服刑,早点减刑,早点回家”。
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许霆恶意取款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性和应受刑法处罚性均没有疑问,但其行为也有ATM故障在先、社会危害较小和偶然性较大的特殊性,原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裁定依法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方能生效。
个人认为 许霆案 一判和二判的巨大差别充分体现了道德和法律发生矛盾怎么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