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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下发的考核办法中,将考核指标大致分为五类,每一类都定了分值,对较为重要的如“服务外来项目”定了较高值。这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在考核中管理者对所有的村都套用了这个考核办法。但是有的村有多个或较大的外来项目,有的村的外来项目较少甚至没有。对前者而言付出了更多的工作量,得到的考核分数却有可能更低,对后者而言,并没有很费力就拿到了这个分数。这就导致了有的村做得工作很重,分数却扣得多的情况。
通过访谈了解,在本地区的近三十个村级单位中,有的是已经发展成社区级,有的仍然是传统意义上的村落;有的村人口不足千人,有的村总人口达到四千;有的村入驻了企业进行施工,有的村在自己开办经济合作社。面对如此差异巨大的现状,各个村的基层干部日常的工作内容和面临的挑战也各不相同,任务量有多有少,负担有轻有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按照同一套办法,对所有的基层干部实行“一刀切”的考核,被考核者始终觉得不公平,可想而知会有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