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微观经济学
2009-4-26 08:42: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16 18:16:00的发言:
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等都可以使用边际报酬递减递减规律来解释??

我觉得,这些规律可以统一到效用最大化原理。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边际效用递减,边际效用递减可以推导出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对于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来说,可变要素投入量和不变要素投入量之间都存在一个最佳的组合比例,即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和边际收益递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8:51: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6 8:4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16 18:16:00的发言:
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等都可以使用边际报酬递减递减规律来解释??

我觉得,这些规律可以统一到效用最大化原理。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边际效用递减,边际效用递减可以推导出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对于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来说,可变要素投入量和不变要素投入量之间都存在一个最佳的组合比例,即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和边际收益递减。

所有可变要素(未必是要素,而是各种结构之间)之间也有最佳的比例关系,即短期可以推广到长期,从生产泛化到消费等各个领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8:55:00

最终,都可以归结到效用最大化。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03: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6 8:55:00的发言:

最终,都可以归结到效用最大化。

生产怎么归结到效用最大化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07:00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4-25 22:43: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5 22:35:00的发言:
  

1)假设当事人的真实的偏好满足某些公理;

2)根据这些公理构建一理论;目的是为解释和预测"当事人"的消费行为;

3)由此构建的理论有一系列推论.

4)其中有一个推论与当事人的消费行为不符,

5)判断1)可能不恰当.

请再分析哪里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其他条件”的影响是否能够被完全排除,或者肯定其“始终不变”?

这些疑问是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推理是:

满足若干公理(5个)的偏好一定存在某个对应的效用函数;

偏好的凸性假设充分必要地要求效用函数是拟凹的。一切拟凹的函数都满足偏好的5个公理。就是说不是凸函数,也不必要是凹函数,必须也只须拟凹。

U=XY是拟凹的,所以该函数是可以表达5个公理约定的偏好的。

但是我指出U=XY当中任一个为0,U即为0,与消费者经验不符。显然很多(绝大多数)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

所以,我判断,表达偏好的函数只是拟凹的要求是不够的。

而由于拟凹是由偏好的5个公理充分必要推出,拟凹的要求不够等价于对偏好的约束不够。

于是判断5个公理是不足的。

我看不出“其它条件”的影响。请帮助分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08:00
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生产率最大化原理,生产率最大化决定了生产要素及结构的关系。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11: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6 9:08:00的发言:
效用最大化原理可以推导出生产率最大化原理,生产率最大化决定了生产要素及结构的关系。

再具体一点。或说明出处,共同研究一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14: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6 9:0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4-25 22:43: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5 22:35:00的发言:
  

1)假设当事人的真实的偏好满足某些公理;

2)根据这些公理构建一理论;目的是为解释和预测"当事人"的消费行为;

3)由此构建的理论有一系列推论.

4)其中有一个推论与当事人的消费行为不符,

5)判断1)可能不恰当.

请再分析哪里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其他条件”的影响是否能够被完全排除,或者肯定其“始终不变”?

这些疑问是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推理是:

满足若干公理(5个)的偏好一定存在某个对应的效用函数;

偏好的凸性假设充分必要地要求效用函数是拟凹的。一切拟凹的函数都满足偏好的5个公理。就是说不是凸函数,也不必要是凹函数,必须也只须拟凹。

U=XY是拟凹的,所以该函数是可以表达5个公理约定的偏好的。

但是我指出U=XY当中任一个为0,U即为0,与消费者经验不符。显然很多(绝大多数)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

所以,我判断,表达偏好的函数只是拟凹的要求是不够的。

而由于拟凹是由偏好的5个公理充分必要推出,拟凹的要求不够等价于对偏好的约束不够。

于是判断5个公理是不足的。

我看不出“其它条件”的影响。请帮助分析。

同意这个说法。看猫兄怎么说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09:19:00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98013-1-1.html

这里专门说到了生产率对效用论的重要性。

效用最大化必然推导出生产率最大化,其实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0:04:00
根据总效用最大化原理可推出效用生产率最大化原理,根据效用生产率最大化原理亦可推出物品生产率最大化原理。物品生产率最大化原理是研究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生产率最大化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03: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6 9:07:00的发言:但是我指出U=XY当中任一个为0,U即为0,与消费者经验不符。显然很多(绝大多数)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所以,我判断,表达偏好的函数只是拟凹的要求是不够的。

ruoyan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自己的逻辑问题出在哪里。到现在也没有看懂别人前面写了什么。

你怎么肯定u=xy一定表达了当事人的偏好?

我说当事人的偏好满足某些公理,就是在说凡满足这些公理的偏好就是当事人的偏好???

*************************

最简单的一句话:你想知道“假设消费者的偏好满足几个公理”这种做法是否恰当,你先要知道消费者的偏好究竟是什么。而不是先硬说某个偏好就是消费者的偏好,再用这个偏好的问题来说明前面假设的问题。

(假设人都是会死的,并不是在假设会死的都是人。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03: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6 9:19:00的发言: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98013-1-1.html

这里专门说到了生产率对效用论的重要性。

效用最大化必然推导出生产率最大化,其实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吧?

不是严格的推理,未必有普适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04: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9:14:00的发言:同意这个说法。看猫兄怎么说啦。

楼主莫非也不懂其中的逻辑问题所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08: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16 18:16:00的发言: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等都可以使用边际报酬递减递减规律来解释??

仅就本主题而言,楼主可否把相关概念用英文写一下?

这样似乎可以更清晰地看出楼主的意思。

(因为这些概念本来就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所以想知道原文是什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1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6 12:0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9:14:00的发言:同意这个说法。看猫兄怎么说啦。

楼主莫非也不懂其中的逻辑问题所在?

你的逻辑就是效用代表某种偏好,而某偏好未必就是当事人的效用。

但是效用u=xy是谁的偏好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2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6 12:08: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16 18:16:00的发言:讨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技术替代率递减规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等都可以使用边际报酬递减递减规律来解释??

仅就本主题而言,楼主可否把相关概念用英文写一下?

这样似乎可以更清晰地看出楼主的意思。

(因为这些概念本来就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所以想知道原文是什么)

我想不用那么费事啦,你直接写出来,让我们看看。呵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23: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2:19:00的发言:你的逻辑就是效用代表某种偏好,而某偏好未必就是当事人的效用。但是效用u=xy是谁的偏好呢?

逻辑更混乱了。

知道u=xy表达谁的偏好有意义吗?

对于ruoyan的问题而言,你只需知道u=xy是否表达了所考察的当事人的偏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25: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2:21:00的发言:我想不用那么费事啦,你直接写出来,让我们看看。呵呵!

这又是典型的强盗逻辑。

是你提出这些词的吧,不该由你来写吗?

你不写出,别人怎么知道别人说的是不是你要说的意思呢?

(有些人一见到“强盗逻辑”这词,就以为别人在“发怒”,但就是不肯承认自己在搞强盗逻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27: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2:03:00的发言:不是严格的推理,未必有普适性。

这句话说得很重要。

可惜,本论坛上的逻辑错误比比出现。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28:00

sungmoo,你说的当事人的偏好究竟是哪一种偏好呢???

我认为我说的偏好,不仅是指那种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消费一种或几种商品的偏好,而且在一个固定的大的时间段内如一天,可以间断消费,在一天内保持效用不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34: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2:28:00的发言:sungmoo,你说的当事人的偏好究竟是哪一种偏好呢???

逻辑愈加混乱。

当事人的偏好是哪种偏好不重要,关键是,对于ruoyan的问题而言,u=xy究竟有没有表达当事人的偏好。

请注意:ruoyan要根据这个当事人的情况来判断所谓“与经验不符”。

OK???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39:00

设当事人的偏好是p,u=xy表达的偏好是q。

对于ruoyan的逻辑问题而言,只需知道p与q是否相同。如果不同,ruoyan就不能以自己的方式来说明他的观点。

ruoyan想说明他的观点,也只要判断p是否满足某些公理就可以了,从而ruoyan应该先知道p是什么,而不是天然假设p就是q。

这些话已经说了n遍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2:55:00

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啦,sungmoo和ruoyan、猫爪等讨论的结果就是说需要更新的公理来说明问题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4:08: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2:55:00的发言: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啦,sungmoo和ruoyan、猫爪等讨论的结果就是说需要更新的公理来说明问题吗?

不是。

我只不过说,不能像ruoyan那样提出修改公理的要求。

原来的公理不充分,不必要兜ruoyan那样的圈子。直接比对当事人的偏好是否满足这些公理就可以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5:17:00

如果是比对当事人的偏好,为了验证是否满足某些公理。首先应该知道当事人的偏好是是什么?

当事人的偏好不满足某些公理,是很正常的。应为偏好有很多吗?

一般的那些公理不就是针对良性偏好而言的吗?需要比对吗?

欢迎继续批评指正。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7:57: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9:1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6 9:07:00的发言:
   

这些疑问是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推理是:

满足若干公理(5个)的偏好一定存在某个对应的效用函数;

偏好的凸性假设充分必要地要求效用函数是拟凹的。一切拟凹的函数都满足偏好的5个公理。就是说不是凸函数,也不必要是凹函数,必须也只须拟凹。

U=XY是拟凹的,所以该函数是可以表达5个公理约定的偏好的。

但是我指出U=XY当中任一个为0,U即为0,与消费者经验不符。显然很多(绝大多数)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

所以,我判断,表达偏好的函数只是拟凹的要求是不够的。

而由于拟凹是由偏好的5个公理充分必要推出,拟凹的要求不够等价于对偏好的约束不够。

于是判断5个公理是不足的。

我看不出“其它条件”的影响。请帮助分析。

同意这个说法。看猫兄怎么说啦。

我想ruoyan的这个例子,应该是想表达这样的内涵(如果理解错误,可以再讨论):

由于U=XY在0处的结果和观察到的经验数据不相符,因此可以以此否认拟凹函数的合理性。 

纯理论的分析,上面sungmoo已经说过了,我还没完全吃透,我还是用大白话说吧。

这个例子存在两方面的逻辑错误:

1、U=XY能否代表所有拟凹函数呢? 

如果是U=aX+bY呢?不就是合理的了吗? 

U=XY只是代表了一类偏好,即使它存在经验上的证伪,也不能由此说明拟凹函数的性质错误。 

因为完全有其他的经验数据能够满足这个,而其间的区别,就在于商品集的选取。

2、只要X是某种必需品,把Y定义为“X的等价物/除了X之外的产品”,这个函数都是成立的吧。 

比如,我把X定义为氧气,Y定义为其他的消费品(这个取舍在和平号空间站上,完全是存在的吧)。

这时,还有“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的疑义吗?

我们再说“其他条件”。

上面提到其他条件,是指经验数据取得和理论解释之间的联系,

单单有不符合的数据,是不能说明前提的一部分可否成立的。 

再举例: 

新古典的两大前提是理性和稀缺,这个没错吧。 

偏好反映的,是理性;而预算反映的,是稀缺。 

假如,出现了其他条件(包括预算)不变前提下,不符合偏好的变化。 

为何一定是偏好的前提出了问题呢? 

为何不是预算改变了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6 18:39:4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8:17: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5:17:00的发言:当事人的偏好不满足某些公理,是很正常的。

同意。

如果你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直接说明这些公理是“不充分的”,而不用像ruoyan那样兜那个圈子。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5:17:00的发言:如果是比对当事人的偏好,为了验证是否满足某些公理。首先应该知道当事人的偏好是什么

同意。

不知道当事人的偏好,你如何可以说当事人的偏好就由u=xy来表达呢?

不知道当事人的偏好,你如何验证其偏好是否符合这些公理从而说这些公理“不充分”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8:18: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5:17:00的发言:一般的那些公理不就是针对良性偏好而言的吗?需要比对吗?

如果不给出“良性偏好”的定义,这个问题没法回答。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8:34:00

猫兄的解释的确有道理。只是这些讨论有时候太深入了。我是不太理解。

感觉这些讨论的目的有些费解啦

还是希望有人将这些讨论的原因综合总一起比较好,简练一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4-26 18:54:00
以下是引用nlm0402在2009-4-26 18:34:00的发言:

猫兄的解释的确有道理。只是这些讨论有时候太深入了。我是不太理解。

感觉这些讨论的目的有些费解啦

还是希望有人将这些讨论的原因综合总一起比较好,简练一些。

其实sungmoo的说法更加简洁,更加明确。

说到底就是个逻辑问题,比如——结论不成立,到底是小前提的问题,还是大前提的问题?

准备专门发个讨论方法论的帖子:非逻辑讨论的总结分析贴系列。

欢迎到时候一起叨叨咯。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