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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6
连续三年,互联网金融依然是两会中的热点议题,在2014年、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互联网金融予以充分肯定,表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今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这段表述鲜明的彰显了总理主张,“有保有压,优扶劣汰,严控风险。”

  此外,报告在回顾2015年工作时称,去年积极应对金融领域的多种风险挑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这说明监管层2016年的重点,依然是严防各种金融风险。

  事实上,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体量仍旧在不断扩大,行业基本面利好,但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深入,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在今年集中爆发,股权众筹纠纷、平台跑路等问题愈演愈烈,制定行业规范、规范行业行为的重要性尤为凸显。

  在整个2015年,政府的相关政策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鼓励”等字眼几乎出现在每一项政策中。二是随着时间的推进,政府对规范行业发展的要求愈加明确。

  密集的政策释放出两个明显的信号:一是在“互联网+”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政策下,政府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二是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因此,小编盘点了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变迁。

  上半年,“互联网金融”成政策面热词

  2015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2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去年只有一次),并表述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增长点、新业态的部分,《政府工作报告》正在向行业释放积极信号。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的积极作用,促进大众创业。

  5月8日《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1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指出,“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四众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既强调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持,又对金融创新和产品创新发出了积极的信号。

  文件还强调了要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在年中这个节点上,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指导意见也趋于深入——在继续鼓励行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提及众筹融资这一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

  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现15次“互联网金融”这个关键词,2次出现“网络借贷”。其中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

  下半年,互联网金融监管以规范促发展

  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2015年7月18日,人民银行、工信部、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金融创新、监管责任、市场秩序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予以规范和指导,将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意见特别提出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

  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和远程开户的有关制度,对远程开户技术的发展给予了肯定,并部分放开了远程开户,将对互联网金融创新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12月28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与《通知》的思路一脉相承,《办法》亦采取分类监管机制,并坚持支付账户落实实名制的底线。

  《办法》采取了正向激励的灵活管理方式,央行要求,支付机构对同一客户在本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并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账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实名认证开户的落实情况,从功能和限额方面将账户分为I、Ⅱ、Ⅲ三类。

  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原则,对于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能否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主要手段,央行此次连续下发的两个新规中,都对生物技术特征作为账户开立的核身要素,给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即“将其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辅助组合手段”。

  2015年年末,泛亚、e租宝等非法集资大案爆发,与此同时,P2P跑路或倒闭数量不断上升。频发的风险下,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牵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规定对P2P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P2P的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等,不过留有十八个月缓冲期。

  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到2020年将使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除了传统金融机构,《通知》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多有规划,如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总之,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在对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伪互联网金融”乱象带来的冲击。因此,对互联网金融建立门槛、正本清源,进行适度监管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

  2016年,互联网金融在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方面将大有作为。而总理的指示,区分真伪,守住底线,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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