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者,何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
妾者,接也,以时接见也。
中国古代社会实行的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即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如《宋刑统》说:“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如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座”。但这种形式并不限制男人同时还有别的女人,即妾、婢等,但无论如何妻子只能有一个,除非妻死后再娶。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本节将分析妾和婢女等与一夫一妻多妾制相关的制度安排背后的经济理性及一夫一妻多妾制对中国传统社会稳定的影响。
“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买卖,等数相悬”,“妻有传家事承祭祀。即具有六礼,娶者二仪。婢虽经放为良,岂堪承嫡之重”?在中国古代,妻、妾和婢女不同的地位。同时,妾、婢女与妻子之间的地位也不能互换,妻不能变为妾,妾也不能上升为妻子,婢女则只有在有小孩而且从良的情况下可以上升为妾。如《宋刑统》这样写道:“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两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以正”,“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中国社会一直存在底层向上层流动的空间,科举制的实行更是为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提供了制度保证。良好的阶层流动性有助于社会机体内部的调节和更新,成为维持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的重要力量。与面向男性的科举制度类似,妻妾制度的实行也为生女家庭提供了一条社会地位上升的通道。
周浚作安东时,行猎,值暴雨,过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络秀,闻外有贵人,与一婢于内宰猪羊,作数十人饮食,事事精办,不闻有人声。密觇之,独见一女子,状貌非常;浚因求为妾,父兄不许。络秀曰:“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连姻贵族,将来或大益。”父兄从之。遂生伯仁兄弟。络秀语伯仁等:“我所以屈节为汝家作妾,门户计耳。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余年!”伯仁等悉从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齿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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