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下,个人二手房买卖需缴纳5%的营业税,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买卖可免征营业税。
出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考虑,去年3月份,营业税免征条件有所放松,从原来的“满5年以上 (含5年)”,调整为“满2年以上 (含2年)”。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分化局面,今年2月份,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放松,除了北上广深,所有住房 (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满2年 (含2年),对外销售的,均免征营业税。北上广深仍然适用去年老政策,满2年 (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 (含2年)普通住房,才免征营业税。
这个环节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不动产纳入“营改增”,可能适用6%、11%的税率,部分可能适用3%的征收率,这一举措或许会有效的整治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化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