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会计。现实里一般不会出现你所提出的假设。因为项目投标书里已经计算出项目剩余的价值。经营过程中的剩余价值=(现金+预付款)-管理费用【注意】; 临近管理合约结束后3年的在分析师哪里是忽略剩余价值。举例:香港的隧道管理从来没有管理的空白。都是从一个公司转变到另一个公司控制。而且只是经营方的改变,管理公司是一直营运并且有权订票价,政府没有任何票价听证会的权利。至于国内的情况,广东范围里,高速公路收费建设的先行区。有两条高速快要到期了。基本上政府的政策已经出台:收回,但经营的公司是整体回收。因为高速公路维护费用非常大。一般15年维护费用等于建设费用5倍以上(国外数据)。而国内的维护费用是非常低的。具体数据我没看。就是说,公司的母公司是政府。计算剩余价值就跟普通公司一样。如果你想炒股的话,请注意广东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