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和文书格式要求_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事项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就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权能进行转让而签订的协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著作权是公民享有的私权之一,其转让合同也属于民事合同中的一种,因此,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规定均应适用于著作权转让合同。但是,著作权毕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权利,其具有知识产权特有的时间性、地域性、专有性特征,著作权转让合同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应包含以下条款:
1.作品的名称
因作品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基础,无论著作权人意欲转让的是著作财产权的何种权能,都是以作品为基础的。因此,著作权转让合同中作品的名称是必不可少的条款之一。
著作权转让合同中的作品名称条款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明确性。无论是小说原稿、电影剧作或是音乐作品原始作品,著作权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须明确、具体。如果是全部作品,则需要确定用作品名称还是另选名称;是部分作品的,还要标明开始和结尾及其名称。标明作品名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著作权转让的具体标的,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例如,在引进国外电影时,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应该对电影的名字是严格按照字面翻译的名字还是另定其他名字做出明确规定。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著作权的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转让全部还是部分权利,以及权利的利用方式,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由于著作权具有地域性特征,在一区域的转让并不当然导致著作权在其他区域的转让。著作权的各项权能甚至同一项权能可以分别在不同的区域进行转让,因此合同中权利转让的地域范围必须明确。
著作权转让合同中不需要时间条款,这也是著作权转让合同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区别之一。因著作权转让行为完成后,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即发生变更,因此不需要时间条款。
3.转让价金
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价金条款则是著作权转让的核心条款,获取价金是著作权人转让权利的目的。由于著作权的财产价值确定起来比较复杂,当事人可以依据转让权类的种类多少、转让的地域范围、作品的社会影响大小等方式确定,也可以请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或者通过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即合同的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价金的交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如果是分期付款,还应写明每期的准确时间。交付转让价金的El期和方式条款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重要条款,但是如果能通过有关方式推定,则合同即使欠缺也不影响成立。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行为的界定、因违约致损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方面。由于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使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仍应负责。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当事人双方还可在合同中约定其他一些条款,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例如争议解决条款等。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文书格式要求
著作权转让合同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标题“著作权转让合同”。
(2)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等。
3.尾部。
(1)双方签章。
(2)签订合同的时间。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事项
(1)登记的目的。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著作权转让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可以进行合同备案登记。
(2)登记的性质。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性质是自愿登记,因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在这里,可以即意味着“能够选择”。
(3)登记的主体。申请登记的主体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施登记行为的主体应当是著作权事务的管理机构,在我国通常是国家和地方的版权局,或者是其他批准的登记机构。
(4)登记的效力。著作权转让合同进行的是备案登记,这意味着合同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仅具有公示效力,即没有登记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同时,也使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产生公信力,即登记机构由于其过失导致登记事项有瑕疵,则登记机构应当对第三人因相信该合同登记所产生信赖利益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登记申请人对登记事项出现瑕疵有过失甚至是故意的,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