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四奇 (作者)
出版社: 世界图书出版广东公司; 第1版
平装: 419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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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法律制度完善研究》由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出版。
作者简介
黎四奇,1972年l2月出生,湖北成宁人,1994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系,获英国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94~1997年于中南民族大学英语系任教;1997~2000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主要学习与研究国际金融法;2000~2003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继续学习与研究国际金融法,并获取博士学位。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内与国际金融法等教学与研究。在学习与任职期间在《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国际金融研究》、《国际经济法论丛》等刊物先后发表了《银行综合业务之透视》、《从“红光事件”看信息虚假披露者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欧盟对金融集团内部交易及风险集中的监管》、《网络银行业务对传统法律的挑战与回应》、《论金融业务综合化下的有效监管》、《对欧盟银行法之评析》、《我国入世后外资银行监管法的重构》、《金融企业集团监管中的金融防火墙法律制度分析》、《析我国与证券信息监管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矫正与重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的评析与思考》、《国际金融法监管法的新发展》、《对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监管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学术论文30余篇。
目录
前言
第一章问题金融机构成因与识别标准法律问题分析
第一节问题金融机构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自身的脆弱性——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国家干预的负面影响
三、监管套利
四、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节问题金融机构识别的已有认识与反思
一、已有观点——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批判性反思与界定
三、小结
第三节问题金融机构识别的法律标准
一、美国“骆驼评级”制度的启迪——问题化的指标确定
二、中国“骆驼评级”——与美国问题化指标的比较
三、金融机构问题化的识别因素——法律化的起点
第二章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法律制度创新的理念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处置理念
一、问题是什么?——去问题化的关键
二、我们做了什么——理念归纳的基础
三、监管收益与成本平衡的理念——去问题化处置的基础
四、余论——价值平衡问题
第二节有效监管理念——问题金融机构处置的基本要素
一、有效监管的先决条件
二、有效监管的内容要素
三、金融机构有效处置的关键要素构成
四、综述
第三节宏观审慎监管——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的基本理念
一、宏观审慎监管理论透视——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
二、域外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实践与评价
三、对中国宏观审慎监管创新法律路径的思考
四、结语
第四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去问题化与处置的基本理念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基础
二、金融消费者的权利边界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的创新
第三章金融机构问题化的事前处置——预警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金融问题化预警理论梳理与评价
一、金融危机的预警理论与评析
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理论
三、小结
第二节金融机构问题化预警的实践
一、美国
二、英国
三、日本
四、横向比较
第三节中国金融机构去问题化预警制度完善的思考
一、我国金融风险预警制度框架
二、评判——一个不乐观的结果
三、完善的建议
第四章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问题的事中处置法律分析
第一节对问题金融机构救助方法的一般梳理与评价
一、救助的形式——依主体的划分
二、问题金融机构救助的主要表现形式——实证性的考察
第二节前危机时代问题金融机构事中处置的实践与评析
一、美国
二、日本
三、北欧问题金融机构的救助
四、亚洲金融危机中的去问题化处置
五、综述
第三节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去问题化的处置与比较分析
一、去问题化的处置措施
二、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