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分析与“信息”是密不可分的。每种分析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结构基础上。博弈“博”的其实是谁在信息上占优势。每个具体分析的结果离不开具体的信息假设。
用博弈论的语言说,“威胁跳楼”很可能是一种“不可置信威胁”(即使不同意威胁的条件,威胁者也不会将威胁的行动付诸实施)。当然,是不是可置信威胁就看你对信息的判断了。
使威胁可置信的方法是“承诺”(commitment),即威胁者放出可信的(高质量的)信号。但具体什么样的信号可信,还是取决于事先对信息的假设。
置信可否是相对于不同人的(对应不同的信息状况)。同样是“威胁跳楼”,在有些人看来是可置信的,在有些人看来就是不可置信的(让这些人相信,就要做出进一步承诺,即放出信号)。
有句俗语: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有关信息的判断直接影响结果。
警方有一种职业“谈判专家”。谈判专家如果要胜利,就一定要“计高一筹”,即在信息上占优势,能想到对方之所想,而对方没有想到本方之所想。当博弈是“零和的”(“你输即我赢”),如果双方都很能“算”(信息上谁也没占优势),结果就看“运气”了,这种概率(运气)意义上的“互无胜负”(谁也占不着谁的便宜)博弈论上叫“混和策略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