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4-28 15:07 
我405楼已经说过了,不再提“人”的定义问题,因为科学对“人”的定义是宗教不认同的。没想到你也不认同。 ...
“菠菜”的生物学定义就摆在你面前,这就是属加种差法的运用。属加种差法是分门别类的规则,也是形式逻辑的最基本定义规则。
不,我们不谈人的定义,你没那本事,你和波普尔加在一起也没那本事,你和你的波普尔再加上你理解的形式逻辑也没那本事定义人。
我们现在就追问你的形式逻辑是如何定义菠菜的?
明确告诉你,你的菠菜种属划分不是菠菜的定义。
因为生物学学生从这个菠菜的定义中丝毫不能认识菠菜。
也没有任何一本生物学或者植物学的书籍这样定义菠菜。
当然,如果这是你对菠菜进行的定义,那么403楼的对你所给出的人的定义所进行的反定义同样适用于你的菠菜的定义。你的菠菜就是植物,换句话说,就是生物,也就是物质。于是这个世界上一切的客观存在物都是物质。
这就简单了,只要问一个客观存在的对象的定义,我们全部只需要回答两个字“物质”。
我们还没有追究你如何定义抽象的概念,我们按照你的这种属加种差法,只需要对任何一种抽象概念定义为“精神”即可。
但我们还是不明白你所定义的菠菜和植物之间有什么区别,换句话说,我们不知道白马和马之间什么区别。
你想玩“白马非马”的游戏。
换句话说,你连什么是定义都和我们所理解的不同。
403楼最后一句话我已经指出过你对任何学科知识的匮乏,现在我们可以非常确定,你对逻辑学一无所知——不光是辩证逻辑,包括形式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