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5-9 12:58 
主贴原本要谈商品“是什么”,但你却扯到了“是多少”。你在偷换概念。偷换概念被识破,你接着就抬出“辩 ...
什么地方扯到“是多少”?
你提出过,我也驳斥过你这种指责。
你除了绕回到原处以外,还有什么别的新伎俩?
你既然如此喜欢被打脸,我就每页都打一次:
你不敢直接对抗政治经济学的辩证逻辑,于是,搬出卡尔波普。结果被我指出卡尔波普本身是错解和歪曲了爱因斯坦的原话。试想一个连形式逻辑都没有搬好的人,怎么有资格理解更加高深的辩证逻辑?
你一直小心翼翼避免提到卡尔波普的歪曲理解。为了掩饰过去,你提出自己对商品的定义,居然用的那种拆字解词法,把商品定义成什么商量的物品。又被我驳斥。。
然后是你偷换了我的定义概念,把“交换”改成“观赏”。我给出了很多定义来揭示这种偷欢概念做法。
你说我给出的那些定义是扯到“是多少”。显然,你丝毫不明白定义本身只定性不定量。
为了掩盖你自己在“质”和“量”上的混淆,你提出属加种差是定义方法。结果还是你自己丝毫不能用这个所谓的属加种差法定义任何一种概念。还把分类误以为定义。我真是好笑,有一天让你做一家公司的行政,并让你对行政进行定义,也许你会定义行政就是把文档资料进行归类了,你恐怕不知道文案归类丝毫不是行政的定义,而且就内容来说,也只是行政的内容之一,且是最基础最少量的工作之一。
到现在你都在问一种思维混乱的问题,丝毫不明白思维的逻辑和定义法则是两个方向的事情。
到现在为止,对你来说,你的思维还停留在那种“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的状态,换句话说,你自己连“是”和“否”;“有”和“无”都没有办法搞清楚。
不信?要再试验你一下?
线性代数中,矩阵是有解的还是无解的呀?
“有”还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