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拥军 毛小扬
(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200433)
摘 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性状已经发生了改变:2000年以来的过剩经济表明,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已经能够得到满足;在解决结构性过剩问题的同时,现在应当把注意力转移到发展“文化生产”上来。为此,首先应当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财富观从效用财富观到货币财富观再到资本财富观的变化,用需要财富观取代货币财富观和资本财富观;其次要把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想要”(偏好)区别开来,从人本价值观对货币价值观、资本价值观的超越方面,研究需要的层次和结构,以建立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系,扬弃异化的需要;在此基础上,才能通过研究财富和需要关系的变化,重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并由此出发,建构针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政治经济学批判”。
关键词:财富观需要 中国社会主要矛盾 价值观 政治经济学批判
作者简介:马拥军(1967- ),山东省临朐县人,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法哲学。
18大报告提出三个“没有变”,其中之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从总体情况看,这样表述是有道理的,但从具体状况看,这一表述需要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短缺经济时代的表述。21世纪,中国进入过剩经济时代,使这一矛盾的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物质文化需要”可分为“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过剩经济本身就意味着物质需要能够得到满足,因为相对于需要来说,财富出现了过剩;现在面对的问题是拉动内需,以及限制过剩的生产能力。如果说有些人的有些需要得不到满足(如由于全民医保体系和社保体系尚未建立,有些人医保的需要和社保的需要得不到满足),那么,这是结构性矛盾,不是由于社会生产能力不足而导致的矛盾。在物质需要能够满足的情况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变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同落后的文化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在提出“物质文化需要”的时代(中共八大提出“经济文化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修改为“物质文化需要”),中国还是短缺经济,温饱尚未实现,因此当时提出的是“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首先需要抓的物质文明,这就是所谓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已经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时代,“文化需要”已经不再仅限于精神需要,而是包含了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需要[1]。相应地,从个人来说,单纯追求物质财富已经不能再满足人的各方面需要,它只能导致人的片面发展、依附性发展,同社会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目标是相悖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如果对这一基本国情把握不准,方针、政策的制定就必然会出现偏差,因此,从财富和需要关系角度,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发展状况进行考察,就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然而,这一课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学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学、文化学或社会学、生态学问题,而是一个经济哲学问题,用马克思主义术语说,它属于一个“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财富观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财富观经历了一个从效用财富观到货币财富观再到资本财富观的发展过程。这种片面的财富观是导致当前中国出现种种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问题的总根源。
1. 效用财富观效用财富观重视的是使用价值。在这种财富观下,财富表现为使用价值的量,衡量穷和富的标准是有多少“东西”。比如我有三座房子,你只有一座房子,那么,我的财富就是你的三倍,因为房子是供人住的,如果一座房子能够满足一户家庭的居住需要,那么,三座房子就能满足三户家庭的居住需要。
2. 货币财富观货币财富观重视的是交换价值。在这种财富观下,财富以货币或金钱的形式,表现为交换价值的量。我的三座房子在上海郊区,共值三百万;你的一座房子在上海市区,值一千万,那么虽然从效用或使用价值上看,我是你的三倍,但从值多少钱或交换价值上看,你的财富是我的三倍有余。
3. 资本财富观资本财富观重视的是剩余价值,或剩余交换价值。在这种财富观下,财富不是以直接的货币形式,而是以增殖的货币形式,表现为剩余(交换)价值的量。我的房子虽然在郊区,但上海金融自贸区要建在那边,因此升值潜力很大,据估算,一年后这三座房子可增值到一千五百万,那么,你肯定愿意跟我交换,因为按照资本价值观,我的财富是你的一倍半。即使把风险因素算进去,你仍然是“赚”的。
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的政策始终是以农为本,以商为末,重农轻商,“重农抑商”,这实际上是以效用财富观为前提的;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经历了从“全民经商”到“全民炒股”、“全民炒房”的过渡,财富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由效用财富观过渡到了货币财富观和资本财富观(其背后则是货币价值观和资本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政策仍然以效用财富观为指导,必然会导致种种误会,产生种种问题。比如有人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是商品,商品应由市场调控,并以此为借口,反对国家对房地产进行调控。其实,国家要调控的并不是作为“商品”的住房,而是作为“资本”的住房。作为商品的住房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它是用来满足居住需求的;作为资本的住房则是能够带来剩余(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它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加价后再卖出去,为了获取剩余价值,为此哪怕造成住房大量闲置也在所不惜。这就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由此导致种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问题。国家不调控怎么得了!
要使调控取得成效,从根本上说,就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财富观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不仅超越了货币财富观和资本财富观,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不是为赚钱而赚钱,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而生产。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认为,人的需要除了物质需要以外,还有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直至自我实现的需要。与此相应,除了物质财富以外,还有社会财富、精神财富、个性财富。党和ZF不能满足于对经济进行调控,还必须重视财富结构的变化,并通过建构新的财富体系,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
这要求我们进一步研究需要状况的变化。
[1]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状况的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请参见马拥军、何亚娟:《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动力机制刍议》,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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