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的要求,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大中小型商业企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2、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3、商业、餐饮业、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4、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家具市场、生产资料市场、汽车市场、建材市场等)。
5、各类服务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6、各类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商品交易市场以外的各种行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如制造业、科技开发区、邮电、通信等部门)。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show/611834.html
根据以上,建材好像算进了社会消费品,而实际上建材多用于投资,重复了。
另外我查过了,住房(房地产)是算在社会总投资里的。
按照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的要求,目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不包括以下几部分:
1、各单位和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房。
2、居民家庭使用的管道煤气(居民购买的液化石油气罐记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
3、售给国民经济各单位直接用于生产和业务经营上的商品,如:售给各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的汽车;售给服务业生产经营用的设备、工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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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好像又有问题,不知道自行构建固定资产买的建材和自行建造厂房购买的建材算不算直接用于生产和业务经营上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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