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选举的程序_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优点和弊端
间接选举的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的主要内容有:明确选举办法的依据,规定选举的任务,法定的差额幅度,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程序和时间安排,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确定当选的原则、,规定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顺序和票箱的设置等。选举办法草案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交全体代表审议,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代表修改意见汇报,再次修改并通过草案,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正式通过。
3.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办法通过后,在主席团会议上,有关政党和人民团体应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安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产生经过和推荐理由作以说明,经主席团充分酝酿后以表决方式通过。主席团会后,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简历和主要表现应印发给全体代表,让代表酝酿讨论。同时大会主席团根据截止时间规定,将代表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印发给各代表团,并安排代表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和代表依法联名推荐的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召开会议听取代表酝酿、讨论情况的汇报。若没超过差额比例,应将全部代表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直接进行投票选举,若超过最高差额数应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进行预选,并根据预选时的得票多少为序,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5.进行大会选举。(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2)确定符合法定人数后宣布开会。(3)宣布会议议程。(4)宣讲大会注意事项。(5)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6)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7)在监票人监督下再次清点人数。(8)分发选票,并报告发票结果。(9)填写选票。(10)检验票箱。(11)按规定顺序和票箱投票。(12)清点选票,并报大会执行主席,确认投票是否有效。(13)依法进行计票。(14)宣布计票结果。(15)公布选举结果。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优点和弊端
类别 | 直接选举 | 间接选举 |
含义 |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 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方式 |
优点 | 一是它能直接地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二是可以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三是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 选举成本较低,便于组织。 |
局限性 | 在选民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都有相当大的难度,且成本较高。 | 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的阻隔,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城市的居委会,农村的村委会选举。 |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以上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