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到此止步 盛洪
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市场经济,可以看一看政府官员的态度。如今中国的政府官员对市场有着充分的尊重,有时还有点敬畏。当记者问民航总局的官员,民航公司间的重组背后是否有政府意志时,回答是:政府只是在引导。那么在什么方面体现了"政府引导"呢?回答是:政府只规定了重组后民航集团的数量,即三个。那么为什么是"三"呢?答曰:太多的航空公司会导致恶性竞争。这位发言人接着说,正是因为存在着恶性竞争,所以民航总局当初才介入了对飞机票价的管制。直到今天,民航总局"管价格"的执着态度,也许正是依据这一"理论"。
然而,即使并不懂经济学的人也会继续问下去。在市场经济中,绝大多数产业都可以容纳众多的企业,为什么政府不去管服装的价格、皮鞋的价格或者电视的价格呢?这些产业难道不存在恶性竞争吗?其实,说企业数量过多会导致恶性竞争,是似是而非的。在经济学看来,恰恰不是企业数量过多,而是企业数量过少,才是导致恶性竞争的原因。有些经济学教科书专门讨论所?quot;少数竞争者" 问题。有关价格的恶性竞争,有时也被称为"掠夺性定价",按照经济学较严格的定义,是指将价格降至低于成本的水平。然而,将产品按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直接带来的只能是亏损,于企业何益呢?关键在于,采取这一手段的企业一般是规模巨大的企业,它在恶性竞争中的损失可以由竞争的结果来弥补。这个结果就是竞争对手被淘汰出局,自己又可以用垄断价格来弥补损失。但是,如果"掠夺性定价"的企业只是众多竞争对手中的一个,如有10个企业的市场中的老大,它最多会使市场中最弱的企业(如第九和第十名企业)感到紧张,亏损却会伤害它自己,而让较强的竞争者火中取栗(如让老二、老三坐大)。理性的企业不会这样做。因此,在竞争者足够多(如四个以上)时,不会有恶性竞争。只有竞争者较少的情况下,如三个以下时,才更有可能出现恶性竞争。例如美国长途电话领域很长时间是AT&T、Sprint和MCI一大二小的格局。由于担心AT&T会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价格的恶性竞争,联邦通讯委员会对AT&T规定了价格下限。
实际上,在只有少数竞争者时,人们还会有另外一方面的担忧。这就是它们通过合谋实现垄断。记得美国《法与经济学》杂志上曾有一篇质疑"掠夺性定价"的文章,作者认为如果企业的目的是减少竞争对手,与其以损害自己的方法去实现,不如采取收购对手的方式。另一方面,竞争的企业越少,它们之间越好合谋,采取价格卡特尔的方式实现垄断的目的。记得美国商业奇才雅科卡在担任福特总裁时说过,他很怕与通用的总裁一起吃饭,是担心舆论认为他们在进行价格串谋。 当然,竞争者过多有时也有问题。这就是所谓"过度竞争"(而非"恶性竞争")的问题。这一般是指过多的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企业聚集在一个市场中。成本较高从而价格较高。例如美国早期的汽车产业就是如此。在20世纪初,美国有100多家汽车制造企业。但是解决的办法并非政府介入,而是靠市场的力量进行整合。例如通用汽车的成立就是将几十家小汽车厂整合在一起的。
因此,恰恰是有较少的竞争者时,人们才要担心。民航总局将民航业的竞争者数量规定为三,说是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恰是南辕北辙,反而可能导致市场失灵。三家企业的市场结构恰恰是经济学所说的强寡头垄断。如果我们不怀疑民航总局的动机的话,是因为它不知道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根据经济学已有的结论,在价格领域,只有存在着自然垄断和少数竞争者的情形时,只有当出现了价格卡特尔时,只有横向并购会导致竞争者过少、且单个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过大时,政府才有充分的理由去干预。并且即使在这些情形下,政府也要考虑尽量地借助于市场的力量,如对自然垄断经营权进行竞标。
据最近的报导,民航业并没有因重组而停止打折,民航总局又要对折扣率进行管制了。但是,所谓折扣是相对于所谓"标准价格"而言的。如果这个由民航总局规定的"标准价格"并不是市场决定的,将价格管制"放宽"到管制折扣率也就没有什么意义。有一次我从济南飞往武汉。没想到如此近的路程却要经停合肥。到了合肥,飞机又出了故障,无法继续飞行。航空公司在赔偿时提出,要从票价中扣除从济南到合肥的费用。但所有乘客中没有一个愿意经过合肥再到武汉的,绕道合肥甚至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航空服务是很复杂的产品,并非从甲地到乙地所能概括。如果事先明确声明从济南到武汉的班机绕道合肥,几乎没有一个乘客愿意乘坐。和我一起坐那趟班机的人都有"上了贼船"的感觉。不同的飞机、不同的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不同、购票时间不同,都会使服务产生差异,从而可以被视为不同的产品,因而理当有不同的价格。政府不可能知道所有这些细节,如此复杂的价格体系只能由市场来决定。那次我们最后乘大巴去的武汉,算起来从济南到武汉我们竞花了12个小时,这笔账要算在民航总局身上,因为它越了界。
因此,即使我们的政府部门已经懂得了尊重市场,但如果不知道政府的边界在何处,仍有破坏市场规则的危险。这需要我们破除那些似是而非的论点,并将政府的边界写入约束政府的法律。今天,在我国许多美似花园的城市中,人们已经养成了不践踏绿地的习惯;我们的行政部门能否在市场的边界上住足止步呢?
2003年1月14日于北京紫竹院报恩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