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起,政府就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充电桩建设的政策,这其中包含了补贴奖励制度、顶层设计规划、充电接口协议、推广考核制度等多方位的指引,颇显政府对此项目的重视程度和研究深度。其中,2015年11月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对未来的市场做了更周详的安排。
表1:我国出台的充电桩建设政策
到2020年,我国计划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指南》文件的总体目标基本按小型电动车与充电桩1:1核算,需求方面预计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与往次不同的是,该文件明确指出了分场所、地域的发展规划。
按区域下达建设任务。《指南》将我国划分为“加快发展地区”、“示范推广地区”、“积极促进地区”,并按区域细分了建设任务。
表2:我国按区域划分的充电设施建设目标
按紧迫性和场地用途,《指南》指出到2020年,1)优先建设(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积极推进建设(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3)“适度超前”布局(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