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叶风尘在2009-5-27 11:36:00的发言:我认为对借还是贷的解释太复杂了,容易弄混
会计账簿里的“借方”与“贷方”早已失去原有意义(当然,“原有意义”其实也是很含混的——“我借你10元钱”,完全可能有两种相反的理解)。
同BP表一样,“借”与“贷”,只是两个方向的符号。
如果你愿意的话,把“借”与“贷”两个字对调或换上其他什么两个不同的字,不在本质上改变记账结果。
不过,这里有一点不是自由的。一旦我们把几张表放在一起,把它们分别看作一张“大表”的某张“分表”,各表的“借”与“贷”的规定必须有内在的一致性。
就一般的资产负债表而言,资产类项目的记账原则一般规定为“借增贷减”,这样,BP表中资产类项目的记账原则也应表现出“借增贷减”。于是,我们看到了BP表的“借进贷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