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6-5-31 16:34 
那么,按你的逻辑:在两个人社会中,是不是想说生产同样XA商品甲要100,乙要50,因此,(100+50)/2XA=总社会劳 ...
我什么时候“想说生产同样XA商品甲要100,乙要50”?明明是你在更改我的数据,怎么变成了我“谈着谈着题里面的数据都在变”?就你那两把刷子,自己用自己的公式算不出来了还要更改我的数据,还能吓唬谁?
好了,既然不给出甲、乙的产量你就无法算出A商品上的社会劳动总时间,那么我就给出他们的产量:甲用100单位的劳动时间生产了n量的A商品,乙用50单位的劳动时间生产了m量的A商品。你可以把n和m假设为相等,也可以假设为不相等,你认为怎么好计算就怎么假设,要是还计算不出来,那可赖不着别人了。
按照你的“A商品单位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A商品生产或供给量/(时间×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A商品需求率/A商品生产或供给率)}的公式”,再假设社会对A商品的需要量恰好为n+m。
现在请问:公式中(时间×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的“时间”和“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应该分别用什么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