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马克思说的是“存在剥削”还是“资本利润只能来自剥削”?
一讲到剩余价值理论,老师们就会概括为“存在剥削”。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并非仅仅论证存在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现象,他论证的是资本家的利润只能来自剥削、完全来自剥削、必然来自剥削。【的确,就资本家利润的源泉来说,只有一个,就是雇佣工人在商品生产的过程中无偿提供的剩余价值,即剥削——不管是直接榨取的,还是再分配获得的。本文的作者显然不同意这个观点。】
否则马克思只需要指出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间长于维持他们生活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超出的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足以说明存在剥削现象了。
但马克思没有止步于此,而是继续论证交换不能创造价值、机器不能创造价值、资本不能创造价值等等。总之,他排除了劳动之外的所有可能的价值来源。中国的马克思经济学家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坚定捍卫“只有劳动能够创造价值”这一原则,即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
如果马克思仅仅要证明存在剥削现象,他完全没有必要费心去排除其它价值来源。即使资本家的一百万利润中有九十九万是机器创造的,但只要有一万元来自剥削,例如克扣工人的加班费,那也是存在剥削呀!
正因为马克思经济学把资本家的所有利润都归因于剥削所得,于是引起了学生的疑惑:资本家冒着市场风险投资建厂(马克思也说商品变现是“惊险的一跳”),辛苦管理企业,难道对价值创造就没有丝毫贡献吗?他们的所有利润真的全部都来自剥削?如果资本家只会剥削劳动者,那中国为什么还要大力招商引资,甚至减免税收,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吸引他们来呢? 【这是“学生的疑惑”,还是教师和本文作者的疑惑?在这里,作者以学生提问的方式表明了这样的观点:资本家的冒风险投资和辛苦管理企业也对创造价值做出了贡献。如果不承认这一点,中国就不会招商引资。问题的实质是,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主要当事者,是资本的人格化。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而是历史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没有资本家生产照样可以进行。工人合作工厂就是这样。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他的劳动属于“剥削劳动”,他所做的一切,不管冒了多大风险,不管多么辛苦,都既不创造使用价值,也不创造价值。资本家作为社会化生产的指挥者,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以资本家的身份进行指挥;另一方面,他作为社会化生产的指挥者指挥,就这一方面来说,这个资本家已经不是资本家,不是在执行资本家的职能,而是“总体工人”的一份子,当然参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在这一重性上,在这种场合,资本家获得的就不是利润,而是工资。因此,这一点丝毫不会改变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剩余价值的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招商引资,并不是因为外资不是资本,不是因为外商不是资本家,不是因为外商不剥削剩余价值,而是因为,在我国现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是先进生产力的承担者,仍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相反,过去那种“一大二公”的大锅饭形式,反而束缚、阻碍乃至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在人类历史上,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直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是包含剥削的生产方式,这些生产方式都对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后者都超过了前者。我国现在还不具备全面和彻底消灭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从而资本)的条件。其实,我国存在剥削的,并不仅仅是外资和外商,国内的企业,所有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都包含着剥削。进一步说,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都是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所谓市场经济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经济(只有小生产者例外)。】
对此疑问,很多中国经济学家解释说中国为了发展经济,只能暂时允许存在剥削。但学生们仍然很疑惑:为什么剥削会有助于经济发展和提高劳动人民生活水平? 【这种“疑惑”好像是认为:存在剥削的生产方式一定无助于经济发展和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了。总体而言,凡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形式,也会在总体上有利于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伴随着贫富悬殊)。仅仅因为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增加,就会引起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要破除这个障碍也很简单。实际上马克思在论证生产资料不能创造价值等观点时存在失误,例如他用企业计算设备折旧的方法证明生产资料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不会超过它们自身的原有价值量(详见马克思《资本论》一书)。这一证明过程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因此,马克思没能做到完全排除其它可能的价值来源,剥削劳动者不是资本家获取利润的唯一方法。
但是,这不意味着不存在剥削。实际上无人能够否认存在剥削现象,全球各地的血汗工厂就是活生生的证据。因此,只要重新梳理马克思的一些论证过程,承认其不足,既承认资本家对价值创造有贡献,也指出在一定条件下不仅存在剥削,而且还会有严重的剥削现象,就能使老师讲课时理直气壮,学生学习时口服心服。【在作者看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的活劳动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生产资料也创造价值;或者说,资本家对价值创造有贡献。因此,资本家的利润并非全部来自剥削。这是不正确的。在“用商品生产商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在生产过程中,会把自己的价值逐渐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这里即包括作为流动资本的原料的价值,也包括作为固定资本的劳动资料(工具和机器等等)的价值。固定资本总是到生命周期(周期的长短由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决定)结束才更新,但其价值是逐步地转移到(分摊到)新产品中的。这个过程经济学称为固定资本折旧。无论何种情况,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中的价值,都不是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既然是价值的转移,那么,这部分价值就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这里撇开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引起的商品价值的变化)。可见,任何商品的价值都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生产资料原有价值的转移,其中的劳动是过去劳动,客体化劳动,物化劳动,死劳动;另一部分是劳动者的活劳动(现在劳动)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谈论创造价值的源泉只涉及后者。这里所说的不是生产资料不重要,而是生产资料不创造新价值。既然如此,价值就没有其他的源泉。生产资料绝不是价值和利润的另一个源泉。至于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就更不用说了。】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探讨剥削的起因以及减少或消除剥削的方法,把学习引向深入。【这里所说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只要这种生产方式存在,剥削就不可能消除。至于能不能在量的方面减少,就看剩余价值(剩余劳动)量和剩余价值率了。】
例如产生剥削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时候,资本家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大力压低劳动力价格,使劳动者只能勉强维持温饱,甚至只能维持生存,而资本家自己独占企业创造的绝大部分价值。【“产生剥削的原因”居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这根本不是产生剥削的原因。产生剥削的原因是对立的生产方式,具体地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劳动力供大于求有可能影响劳动力价格,即工资,如果劳动力价格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那么,工资的降低会影响现实的剥削率(剥削率就是剩余价值率),但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绝对不是“产生剥削的原因”。】
知道了剥削的起因之后,就能够有的放矢地去减少和消除剥削:国家制定政策,大力鼓励投资和创业,鼓励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大幅度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逆转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大力发展教育,把普通劳动者培养为高级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身价,等等等等。【本文作者认为,减少和消除剥削的办法是:第一,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改变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第二,制定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第三,通过教育使劳动者成为高级劳动者,提高劳动者的身价。应当说,这些办法在一定限度内可能对雇佣劳动者有利,但是,既然劳动力供过于求并不是产生剥削的原因,这些办法也就不是减少和消除剥削的办法。进一步说,这些办法大都是本文作者美好的主观愿望,纯思维的产物。首先,能够发展多少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取决于主观愿望,撇开人口的变化不论,它既同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有关,也同生产方式有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当生产的技术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很高的时候,即使是所谓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存在于服务业),对劳动的需求也大大减少。例如:服装生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在技术水平不同的企业中,对劳动的需求有很大差别。又如,超市和过去的百货商店相比,对劳动力的需求就大大减少了。其次,制定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对雇佣劳动者有利,但标准不是任意制定的,能不能严格执行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条件。即使能够做到也构不成“减少和消除剥削”的办法。再次,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素质,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否能够“减少和消除剥削”,则另当别论。劳动力总是分层次的,即使平均劳动能力提高了,也总是有人从事简单劳动,有人从事复杂劳动,从而在工资差别中表现出来。名义工资水平的高低和剥削率的高低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剥削率的高低取决于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价值的比例。即使名义工资水平提高了,剥削率也不一定下降,甚至很可能会提高。这第二个“障碍”涉及两个主要观点:一是认为生产资料(死劳动)创造价值,从而成为资本家利润的重要源泉;二是劳动力供过于求是“产生剥削的重要原因”,改变劳动力供过于求,就可以“减少和消除剥削”。这充分反映出,作者的经济学水平实在是太低。如果作者是高校的教师,以这样的水平去教学生,不是误人子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