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
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老年人口问题被各国高度重视。目前,对于社区养老的研究成果非常多,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对社区养老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外国专家学者对国外社区养老的研究要远早于我国,社区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多·滕尼斯于1881年提出的,他对社区所下的定义是: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在北欧国家,有学者将社区界定为城市化社区,探讨的对象是北欧以城市为地域单位、以基层地方政府为中心提供全方位社会服务的法定社区。北欧社区拥有政策独立决策权、稳定的财源、庞大的志愿者队伍,社区发展比较成熟。井口直树在《日本长期看护保险的建立》中对日本于2000年春开始实施的新的长期看护保险计划重点进行了介绍,并分享了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其中就涉及到多层面多模式的社区护理。仝利民通过对日本社区服务的深入比较,认为养老保障的法律化以及老年服务的人才保障使得日本的社区老年服务在置身于一整套的法律制度保障下,具备技术知识及能力的专业人员的大力推动下,顺利地开展和不断优化。童欣(2005)提到日本老人和中国老人一样,大多愿意住在家里,所以社区老人服务中心一直是提供养老照顾的主要渠道。目前日本有四种社区养老组织形式,分别是:由政府和民政人员组成的组织、得到政府资助的民间组织、主要由家庭主妇和大学生构成的志愿者以及企业式的养老服务组织。唐忠新谈到英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社区照顾是英国养老的主要方式,英国通过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社区服务中心,开办社区老年公寓,设置暂托处,开办社区老人院等方式把社区照顾发展得很完善。Andrew J Cherlin(1996)也介绍了英国的社区照顾服务体系,该体系主要由经理人、主要工作人员和照顾人员组成。经理人为某一社区照顾的总负责人,主要掌管资金的分配、人员的聘用及工作监督。主要工作人员负责照顾社区内一定数量的老年人,为他们发放养老金,了解老年人的需要及解决一些重要问题。照顾人员是受雇直接从事老年人生活服务的人,多为老年人的亲人和邻居,政府给与他们一定的服务补贴。卡佳(2004)全面介绍了美国的“退休社区”,它被视为是老人退休后的一种住房选择。包括五种形式:“退休新镇”、“退休村”、“退休营地”、“老人照顾中心”和“继续照顾退休社区”,前三种是以“提供休闲生活为目的”的退休社区,后两种是以“提供医疗服务为目的”的退休社区。格诺德·兰德斯伯格(1998)介绍了美国的用于弥补公办养老社区数量不足的“居家援助式”老年公寓,这种公寓是一种适合75岁以上、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人居住的建筑设计,那里的老年人不需要24小时的医疗照顾,但有专门的服务人员上门提供各种服务。张大维等人(2006)通过研究发现,在新加坡,当地政府一贯推行立法引导、社区高度自治相结合的独特模式,新加坡的养老服务灵活多样,代表了新加坡走多样化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
对国内社区养老的研究,李珍认为:中国老年人的基本特点是人口老龄化过程发生晚但发展速度快,这使得我们无法回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种种问题和挑战。基于此,我国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也非常多,已有的理论和成果非常丰富。对于社区的概念,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说明,“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对于社区养老,史柏年认为老人社区照顾是指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梁新颖(2000)定义社区养老时强调社区养老机构对于不能自理老人的有偿照顾,认为社区养老是一种家庭养老的变形或社会养老的变通。谭克俭(2001)认为社区养老是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养老方式,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二是组织老年人探寻合适的养老方式;三是建立老年服务体系;四是监督家庭养老等。
对于社区养老的性质,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养老应是纯福利性的。周德民(2002)认为社区养老从服务的目标、对象到服务的效益、资源都应该体现福利性,体现了一种绝对的福利。第二种观点是认为社区养老本质属性是福利性的,但是供给方式是可以产业化的。李学斌(2008)认为政府作为第三方为弱势人群从服务提供者那里购买服务,可以扩大社会福利供给的规模和质量。郑功成(2002)也认为在老年服务中适当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机构提供老年保障服务,在政府的支持下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是一种有效的选择。第三种观点认为社区养老应是福利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的。陈友华等人认为社区养老应与纯义务性和纯福利性的服务不同,具有互助性和有偿性。王辅贤(2004)直言社区养老不是慈善事业,应建立一个集有偿与低偿、盈利与非盈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养老的产业化。对于社区养老性质的不同定位必然导致对政府责任的界定不同,这方面的研究还需在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后继续深入探讨。
开展社区养老,首先需要了解老年人的需求特点。老年人的需求在内容上主要体现在保障方面,即经济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经济保障是保障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维持日常生活,医疗保障是要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养老保障包括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即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保障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幸福、安康。这里经济是保障的基础,有了经济的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养老问题很好解决。朱国宏认为老年保障需求是多方面的,简单地说,就是通常所说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可分为工作需求、健康需求、学习需求、活动需求和劳务需求等几类。何纪周(2004)从老年人消费需求的角度,把老年人消费需求分为物质消费、精神文化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并认为老年人的需求更倾向于医疗和照料服务。李春生等(2006)通过对北京部分独居高中级知识分子家庭需求的调查也说明老年人对精神需求、医疗需求、经济需求是具有较强渴望的。刘颂(2004)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城市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主要表现在生活安全需求、社会尊重需求、行为意愿需求。在医疗需求方面,田庆丰(2006)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即使在城市老年人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大多数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和治疗,因而应该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加强对老年人慢性病的控制和治疗。田先梅(2006)则专门探讨了我国老年照顾需求及其实现方式,认为我国老年照顾需求已经呈多样化的发展,且已经从单一的生活照顾向生活照顾和精神照顾两方面转变;由以家庭为中心逐步向社区照顾转变;但是社会照顾却难以满足实际的照顾需要。
社区养老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比较有其自身的优势。从心理学角度,许爱花(2005)认为,居家养老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在养老机构中的老人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心理上容易产生一种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而且在养老机构中常目睹同伴们死去,产生额外的心理恐惧和精神压力。在自己长期生活过的社区养老,熟悉的环境能帮他们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亲朋好友、熟人也能使老年人精神愉悦。龚静怡(2004)认为社区养老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参与感,并有心理上的认同,可以及时解决老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可以减轻子女的心理压力和劳动负担。从经济学角度,矫扬(2000)认为,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的同时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余翠娥(2005)等将家庭寄养与社区整合结合起来研究,认为社区对家庭寄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包括物质支持、组织支持和文化支持;反过来家庭寄养也可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李宗华等人(2005)通过对欧美社区照顾模式发展的回顾,认为我国可以发展社区照顾,以满足人口不断老龄化条件下的老年的养老需求,但是强调我国的社区照顾要以家庭照顾为主。对于社区养老是否具有可行性,宋言奇(2004)从经济、社会、操作可行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老龄社区构建具有可行性。
那么,我国目前社区养老现状究竟如何呢?了解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状况,问卷调查是比较常用的形式。潘金洪(2000)在江苏省进行社区老龄服务需求调查分析,认为对社区老龄服务事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包括社区城镇化程度、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社区领导重视程度、社区财力投入、社区有无老龄事业规划、社区有无热心老龄工作的组织和人员、社区的人口学因素等。周伟文等(2001)通过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的社区老人需求与社区管理的专题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利用频度较低,与他们需要社区提供服务的期望形成强烈反差。理论研究之外,各地社区养老实践也进行得非常红火。上海社区建设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它实行的“星光计划”、“模拟家庭”、“爱心联系卡”、“安康通”老年人紧急呼叫援助系统等在国内都有示范作用。此外,“北京太阳城”、“武汉883行动计划”都是可以借鉴的经验。我国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以设施服务、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以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参与社会以及权益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但是中国老年协会会长张文范(2004)认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水平还是很低的,对于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应对能力有限。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为172002个,社区单位个数9319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936802个。
应对人口老龄化,社区养老服务是重要的一环。在社区建立养老服务平台非常必要,而且显得日益迫切,专家们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研究。王辅贤(2004)认为首先要从意识上重视老年问题,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才能全面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赵立新(2004)认为当下的居民委员会要转换自己的行政角色为自治组织,集中精力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才能在取得民众信任的基础上,顺利开展老年人服务工作。刘桂芝(2002)认为社区养老发展过程中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包括突出政府的财政责任、制定优惠政策以及在城市规划中将社区服务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戴向波等人(2007)重申了资金对于社区养老的重要性,要保证社区养老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包括加大政府财政拨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区养老事业以及引进外资发展社区养老事业。陈军(2001)认为最基本的社区养老服务是社区医疗保健服务,建立社区老年医疗援助系统。如社区可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开设老年病治疗门诊、保健站等,加强对老年病的预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健康保健知识;在社区设立网络化管理,设立家庭病床,在有需要的老人家里、床前安装“急救铃”等。王岚等人(2001)认为社区养老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培养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队伍。具体做法,比如: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可分批选送在职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或培训机构,学习老年服务知识和技能;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提高专业工作者队伍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周伟文等(2001)提出在社区养老人力资源方面,要充分挖掘老年人中的资源,老人不仅是被动的被养群体,也是自我养老和参与社区管理的主动群体。在实践中,开展“时间储蓄”老人互助活动,就是一个开发老年人资源的成功实例。李宗华等人(2005)通过对欧美社区照顾模式的分析总结和借鉴,把我国的社区照顾发展的目标模式总结为:以家庭照顾为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以发展社区支援性服务内容为中心,以重建社区精神,调动社区民众间的互助及义工队伍建设来输送力量,充分利用非营利组织与社区机构的技术与资源,在家庭层面整合正式与非正式的服务资源,从而有效地回应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就已经研究的成果来看,结合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区服务系统构建研究,在目前还比较薄弱,研究得还很不够。建立社区老年服务系统的市场前景究竟如何?具体采用哪种模式?政府在其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配套问题如何解决?等等问题,都亟需深入而又切合实际地研究。
mslick707 金钱 +10 好文章楼主的文章不错,定价比较合理 2009-5-22 22: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