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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6-5-20 08: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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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1:58:10
qi509 发表于 2016-5-19 16:45
即便是比较利益原则也得有个基数吧!这个讨价的基数是怎么来的?
自己的评估!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用不着第三者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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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2:00:03
罗鹏 发表于 2016-5-20 04:42
你费心为马氏辩护,其实是在做无用功。
马氏一句“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劳动”就把你的辩护浪费 ...
马克思理论的真理部分用不着进行辩护!我只是不认同你和马派一样对马克思的理论进行说文解字式的望文生义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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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2:10:29
罗鹏 发表于 2016-5-20 04:42
你费心为马氏辩护,其实是在做无用功。
马氏一句“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劳动”就把你的辩护浪费 ...
只要对“凝结”不是做马克思批评斯密那样的理解:“亚•斯密的缺点只是多少过于草率地把劳动的物化理解为劳动固定在某种可以捉摸的物品中。”[46(下),375]就没有问题!马克思的“凝结”也只是说明“体现的劳动”的意思:“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16,136] “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23,78]你对“凝结”的耿耿于怀,正是做了斯密那样的理解!不过我注意了你在某个帖子里又有“该事物就体现了他的劳动”的正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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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2:14:19
罗鹏 发表于 2016-5-20 05:16
劳动价值论,就是对劳动分工论的反动。
基于比较优势原理的劳动分工和劳动交换,没有一丝一毫等价交换的意 ...
问题在于批马派和马派一样都不承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两个特殊的重要的前提:供求一致与简单劳动!马克思是从研究来源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出发而且只研究商品。商品是什么?商品是已经交换成功的劳动产品(交换不成功的仍然是产品!没有转化为商品!),这就意味着供求交换双方已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达到了一致,商品就是供给与需求统一的产物了。这样一来,供给和需求的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等等许多因素对商品价值的影响都已包含在所形成的供求一致之内了,可以不再另外加以考虑了;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或多余的对社会无效用的劳动产品及其所耗费的劳动对商品交换的影响也都已排除了。马克思还有一些说法表明他的研究前提:“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可是,在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25,212] “在这里也像在全部研究中一样,我们始终假定,商品能够卖出去,而且是按它的价值卖出去的。”[26(Ⅰ),122] “是以存在着对产品的需要为前提的”[46(上),390] “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你和马派一样,你们的“价”是指交换前的劳动耗费、成本等等,我把它比作蛇。而我所引用马克思的话所要论证的“价”是指经过市场交换过程的社会评价的“价”,是从“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的“价”,我把它比作草绳。这两个“价”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草绳不是蛇!我强调经过市场交换过程的社会评价的“价”是认为它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结果平等、公平这一方面——只要交换双方没有在不可抗力的胁迫进行交换,在相等的社会评价下进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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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6:47:45
zhengyr 发表于 2016-5-20 11:58
自己的评估!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用不着第三者操心!
文不对题。即便是脚知道,你也要有“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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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16:49:00
zhengyr 发表于 2016-5-20 11:58
自己的评估!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用不着第三者操心!
文不对题。即便是脚知道,你也得有个“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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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22:34:50
qi509 发表于 2016-5-20 16:49
文不对题。即便是脚知道,你也得有个“脚”吧?
进行商品交换的双方,对自己用于交换的商品以及想要交换来的商品的评估,犹如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连这样的说明都理解不了,竟然以为文不对题!看来没有必要再与你讨论了!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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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0 23:08:38
zhengyr 发表于 2016-5-20 22:34
进行商品交换的双方,对自己用于交换的商品以及想要交换来的商品的评估,犹如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
“进行商品交换的双方,对自己用于交换的商品以及想要交换来的商品的评估”————你这个“评估”不就是为了得出价格吗?不就是为了得出基数吗?

既然你知道“评估”那还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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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1 10:31:00
qi509 发表于 2016-5-20 23:08
“进行商品交换的双方,对自己用于交换的商品以及想要交换来的商品的评估”————你这个“评估”不就是 ...
已经多次和你讨论过各种问题,你总是东拉西扯的概念不清楚!以前曾因你分不清物、产品、商品之间的关系,停止与你讨论;也曾因你显然没有分清马克思的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两个概念,也停止与你讨论!现在我说商品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而是在商品市场交换过程中通过交换双方的经过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的“关系”,你却认为商品价值可以计算,但又没有说明如何可以计算,东拉西扯地把我所说的“评估”当做你的可以计算的依据!显然你对可以计算与评估这两个概念分不清楚!依照我的惯例,对东拉西扯的概念不清楚的 qi509先生,就此打住!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但欢迎你继续关注讨论其他问题!,不过不要再东拉西扯的概念不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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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1 11:21:16
zhengyr 发表于 2016-5-21 10:31
已经多次和你讨论过各种问题,你总是东拉西扯的概念不清楚!以前曾因你分不清物、产品、商品之间的关系, ...
我并非只针对你,而是提出另一种观点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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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2 07:45:06
zhengyr 发表于 2016-5-20 12:00
马克思理论的真理部分用不着进行辩护!我只是不认同你和马派一样对马克思的理论进行说文解字式的望文生义 ...
你搞笑吧你,你所说的真理部分,也就是“等价交换”部分,是十足的谬误,你换个办法维护它,这就是你成为风箱里的老鼠的原因,你不知道?
你否定了内在价值论,你就否定了“等价交换”,而你却要复活“等价交换”,你是不是很搞笑?
一件A交换了两件B,你说生产一件A的劳动就与生产两件B的劳动等价了;
这同说生产一件A的劳动与生产两件B的劳动等价,因此一件A就可交换两件B,有什么区别?不过是马氏车轱辘话循环论证的两个互咬尾巴的段落而已。
你以为你发现了什么新大陆可以救活劳价论,其实你不过还是陷在其中某个陷阱里而已。
再说一遍,劳动价值论的荒谬,主要就在它的“等价交换”上。你复活它所用的方法,不过还是它循环论证的某个段落环节罢了,没什么新鲜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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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22 12:19:03
罗鹏 发表于 2016-5-22 07:45
你搞笑吧你,你所说的真理部分,也就是“等价交换”部分,是十足的谬误,你换个办法维护它,这就是你成为 ...
关于“等价交换”问题,你总是把结果与原因混为一谈。我们无法取得共识!我没有指望能说服什么人,我只是要表明我的解读,由网友们去评论,所以又发了帖子:《应该区分商品交换原则与商品交换结果的表述——学与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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