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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6-9-29 09:32:52
he_zr 发表于 2016-9-28 18:02
资本家从购买劳动力到消费劳动力,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购买劳动力,此时消费劳动力尚未发生,也 ...
哈哈,你不是说工人是拿自己的劳动量与资本家的生活资料相交换吗?不然,何来“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是等量的,是等价交换”呢?
现在发现搬起的这块石头砸不了别人,只好砸在自己脚上了?

既然你现在承认工人出售给资本家的是他的劳动力,而不是他的劳动量,那么与资本家的生活资料相交换的就不是工人的劳动量,而是工人的劳动力。既然劳动量根本就没有与生活资料相交换,又何来等量交换或等价交换?因此等量只能是生活资料与工人劳动力之间的等量,而不是生活资料与工人劳动量的等量;等价交换也只能是生活资料与工人劳动力之间的等价交换,而不是生活资料与工人劳动量的等价交换。
因此,码了那么多字,你最后不得不承认“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是等量的,是等价交换”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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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0:26:2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08:55
劳资双方协议的东西工人就是真正的自觉自愿吗?
好比现在让工人竞选自己的代表,但候选人的条件只能由工 ...
你看不懂本人的前复啊?你在偷换工人意愿的原因和对象,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把被迫的对象偷换成资本家,现在啰里吧唧的一大堆也还在干这事。

所谓“斗争”的话题是你偷换出来的,此刻却在贼喊捉贼的叫嚷什么“不要偷换论题”,你干了偷鸡摸狗之事,是不是觉得事情败露,要赶快收手呀?

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存在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其中劳动力与工资是交换关系,怎么变成“与我们当前的讨论也无关”了呢?是不是因事实真相被揭开,无颜面对,所以就想避开溜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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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0:40:1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09:32
哈哈,你不是说工人是拿自己的劳动量与资本家的生活资料相交换吗?不然,何来“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 ...
劳动力通过自身耗费形成一个劳动量,换句话说,劳动量是劳动力等量转化而来的,这哪里是什么等价交换的交换关系呀?工人自身的东西,自己跟自己交换啊?问题都没摸到门,就在这里自设靶子,自娱自乐一番,完了还嘻嘻哈哈的把自己推向高潮。你此番的表演该归哪类演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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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1:14:00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10:26
你看不懂本人的前复啊?你在偷换工人意愿的原因和对象,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把被迫的对象偷换 ...
你的观点就是“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是等量的,是等价交换”,我们的讨论就是由此引起,你无法否认。

其他的问题,只要不是你在歪曲事实,我根本不会去与你讨论。“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自主行为,跟资本家有什么关系呢?”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而已,怎么把责任推给资本家呢?”都是你在歪曲历史事实的真相,所以我才要加以纠正。难道我们的讨论只能允许你歪曲事实,而不允许我纠正吗?
现在问题的真相被我揭露出来了,你无言以对了,又要倒打一耙了,说我跑题了?如果你承认你上面的发言确实是在歪曲历史事实,我们可以结束这个话题,而只就原来的主题展开讨论。

再看看你说的话,“生活资料充当了劳动的内容,这个内容表现为劳动力”,“既然生活资料是劳动的内容,那么劳动就是生活资料的内容,两者表现为质和能两种等量的状态。”这些话表明你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是等量的,是等价交换”与劳动力的买卖和使用是两个过程有几毛钱关系?
生活资料与劳动力的交换是等量的,不等于与劳动量的交换是等量的。好比你用一个货币额购买稻谷,并不是你用货币额购买这部分稻谷作为种子的生长过程,所以你只需要按照稻谷自身的价值支付货币额,而根本不需要按照这部分稻谷作为种子的生长过程及其结果的价值支付货币额。
你一会说“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一会又说资本家是用生活资料与工人的劳动力相交换,完全是概念不清逻辑混乱的表现。如果你说的是“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那么不管是几个过程,两者都应该是等价的。好比你说一公斤稻谷与一斤鸡蛋是等价的,难道因为稻谷和鸡蛋的交换有了货币的媒介就不等价了吗?所以,加进了一个“两个过程”完全是在画蛇添足,并不能改变问题的实质。除非你承认与生活资料相交换的根本不是劳动量,而是劳动力,从而承认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的等量或等价交换纯属无稽之谈,否则,你扯进一个两个过程与问题的实质就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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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1:25:56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10:40
劳动力通过自身耗费形成一个劳动量,换句话说,劳动量是劳动力等量转化而来的,这哪里是什么等价交换的交 ...
再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方面说“工人是出售劳动力”,不是“出售劳动”,“劳动量是劳动力等量转化而来的”,另一方面又说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拿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相交换。
请问,既然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那么工人怎么又会拿劳动量与资本家的生活资料相交换呢?工人到底出卖了几样自己的东西?是不是在生产之前先出卖劳动力,生产开始后又出卖劳动量?
看来你不仅是逻辑混乱,而且又开始语无伦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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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2:11: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11:14
你的观点就是“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是等量的,是等价交换”,我们的讨论就是由此引起,你 ...
你终于承认偷换行为是你干的,现在只不过在找一个别人的原因。历史真相摆在哪里,谁也抹杀不掉,明白人自然明白,糊涂者自然糊涂,你“揭露”也好,“纠正”也罢,无损历史真相的一根毫毛。

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劳动能)形成的劳动量,一直都是工人自身等量转化或转换的。如果转化或转换不是交换关系,你从工人身上的什么地方看到交换关系?真正的交换关系在哪里呢?工人用劳动力与资本家的工资交换,工人用工资去购买生活资料。使劲用你的大脑猛想一下,这些关系都非常简单明了,是人都不会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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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2:31: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11:25
再一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方面说“工人是出售劳动力”,不是“出售劳动”,“劳动量是劳动力等量转 ...
瞧瞧,你自己在混淆“劳动”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却自以为是的在批驳一番。

在生活资料、劳动力和“劳动”等量转化或转化的语境中,这里的“劳动”是指劳动力耗费或劳动能,对此进行衡量计量产生一个劳动量。而在工人从事生产的语境中,这时的“劳动”则是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行为,这个结合形成的是“成本量”,不是“劳动量”。因此,资本家交换的只能是前者,资本家当然不会去交换自己已经垫付的成本。

这一切均说明,你就十足的一个史盲、马盲加文盲的三盲人士,望文生义,不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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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3:19:51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12:31
瞧瞧,你自己在混淆“劳动”在不同语境中的含义,却自以为是的在批驳一番。

在生活资料、劳动力和“劳 ...
你也就是嘴硬罢了。
你看看你说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自主行为,跟资本家没有关系”,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而已”,哪一个是历史真相?你拿出事实根据来了吗?
而所有这些相反的证据我都拿出来了,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你上面的这些话就是在歪曲历史,编造谎言。你拿不出历史事实还要嘴硬,只能说明你根本就没有直面历史的科学态度,你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而已。

工人当然是用劳动力去交换工资,用工资去交换生活资料,但这并不是你说的用劳动量去交换工资或生活资料。因为劳动量是劳动力使用过程中所支出劳动力的多少,没有劳动过程,劳动量当然就不存在。而劳动过程要发生,劳动量要存在,其前提是劳动力已经卖给了资本家。既然劳动力已经卖给了资本家,工人当然就不可能在把劳动过程中才存在的劳动量(即劳动力支出的多少)再次卖给资本家。
所以,你既然承认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既然承认劳动力的出卖与劳动力的使用时 两个过程,但又要说工人是用劳动量来交换资本家的生活资料,那不是逻辑混乱又是什么?

再来看看生活资料的交换。如果生活资料的交换属于等价交换,那么不管与谁交换,不管与什么交换就都应当是等价交换。如果只用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的交换是等价的,那么不管这个生活资料的所有者是谁,也不管是谁要交换生活资料,生活资料的所有者都可以要求对方用一天的劳动量来交换一天的生活资料,也就是让后者在随后的劳动过程中为生活资料的所有者生产两天的生活资料。
如果你否认上面这个结论,那么你也就否定了你自己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如果你认为只有资本家才能够用一天的生活资料来交换工人一天的劳动量,那么你不仅否认了生活资料的交换是等价交换,而且认为资本家与其他所有者之间存在着地位上的不平等,即认为资本家实际上拥有超越其他生活资料所有者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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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17:06:2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13:19
你也就是嘴硬罢了。
你看看你说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工人劳动多长时 ...
不服你就找出资本家的原因来,别光得一把嘴。

既然懂得了劳动力和劳动的区别,又知道了劳动量由什么等量转化而来,说“劳动量”指的是什么,是什么语境,就已经不需要你在这里脱裤子放屁了。

劳动力出卖与劳动力的使用是两个过程,同样,劳动力与工资交换,劳动力耗费带来劳动功效,也是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交换关系,第二个过程则不是交换关系,而是生产关系。交换关系,交换双方可以对等的要求对方如何如何,而不是交换关系,当事人双方怎么会、怎么可以按交换关系的原则来要求对方呢?你这是哪家的道理?

你自己从来就搞不清两者关系,居然大言不惭的去指称别人“逻辑混乱”,真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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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21:27:32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17:06
不服你就找出资本家的原因来,别光得一把嘴。

既然懂得了劳动力和劳动的区别,又知道了劳动量由什么等 ...
你再嘴硬也无法改变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你的那些观点完全是在歪曲历史,编造谎言。有本事就拿出你的历史事实来反驳我,拿不出来就收回你那些颠倒黑白的观点。

你再一次承认了劳动量与生活资料之间不可能存在交换关系,既然如此,那又何来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的交换呢?更何来两者的等价交换呢?你这不是在自打耳光又是什么?

如果你说劳动量与生活资料之间不可能存在交换关系也可以是等价交换,那么所有的生活资料所有者与生活资料的消费者之间同样可以进行这种等价交换,也同样可以经历两个过程来完成这种交换:第一个过程,双方签署交换协议;第二个过程,消费者向生活资料的所有者提供一天的劳动量,为后者生产出两天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所有者则向消费则提供一天的生活资料。
既然资本家的生活资料与工人的劳动量的交换是这样进行的,为什么生活资料所有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就不能这样进行呢?你有什么理由反对在这两组人之间适用同样的交换原则呢?难道你有明显的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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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9 23:33: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21:27
你再嘴硬也无法改变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你的那些观点完全是在歪曲历史,编造谎言。 ...
你拿不出证据,这就已经戳穿了你说的东西是谎言,你那些谎言叫哪门子“历史事实”呀?除了时间、地点和人物真实外,对原因和要批判的对象都是胡编乱造。

工人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所以资本家交换得到的东西实质没有区别。而对于劳动力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马氏是特指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产物,而本人所言的劳动仅仅是劳动力一个要素转化的产物,因此他所言的劳动形成的劳动量跟本人所言的劳动力等量转化的劳动量完全是不同的内涵。为此,你无视两者的内涵不同,仅仅看字面就望文生义,然后就来来去去的在嚷嚷什么“既然那么”,把自己分辨能力的低下委过于别人的什么“偏见”,我看更像你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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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08:33:10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23:33
你拿不出证据,这就已经戳穿了你说的东西是谎言,你那些谎言叫哪门子“历史事实”呀?除了时间、地点和人 ...
我举出的哪个事实是胡编乱造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吗?美国历史学家的著作吗?网络百科的词条吗?请你具体指出来,哪一点是湖边乱造的?指不出来就证明你在否认客观事实。
相反,你说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自主行为,跟资本家有什么关系呢?”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而已,怎么把责任推给资本家呢?”又有哪一个能够拿出历史事实来?拿不出历史事实,你再干嚎一百遍、一万遍也不会变成历史真相,反而只能证明你从根本上就是一个歪曲历史、颠倒黑白之人。

按照你的解释,“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仅仅适用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而不适用于所有的生活资料与劳动力、劳动量之间?也就是说,你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完全是你为资本家和工人量身定做的,仅仅是你为了证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的而发明的?包括其中“劳动量”的概念也是如此?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在逻辑上,“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的关系是,你如果不能证明前者是普遍成立的,你用前者来证明后者也就不成立。而你,在根本无法证明前者普遍成立的前提下,却要用它来证明后者,完全是违反逻辑的。并且,在我证明了前者不成立的情况下,你依然坚持要用前者来证明后者。这就充分地表明了,你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为了实现这一点,你不仅需要歪曲历史事实,而且也必须颠倒思维的逻辑。这些都充分证明,你根本不是在搞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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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0:00: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08:33
我举出的哪个事实是胡编乱造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吗?美国历史学家的著作吗?网络百科的词条吗?请你 ...
你胡编乱造在哪里,147楼写得清清楚楚,智力低下理解不了,那就不能怪你。

物质等量转化来自于物质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科学原理已经证明的东西何以不普遍成立?相反,你那啰里吧唧的什么“消费者消费者”的,妄图用交换关系来掩盖生产关系,混淆两种关系的区别,这才是典型的行为不端。你以这种不端行为来搞学术,我看学术不知被你糟蹋得什么样。

交换在总量上不新增任何东西,如果交换不是通过生产取得大于投入的功效,以“增殖”为目的的交换永远不会发生,这就充分解释了为什么劳资之间才进行交换,才存在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而为什么消费者与他人之间是出于纯粹的消费目的,没有生产,所以才仅仅是交换一个过程。

你用一个事实过程来类推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这是哪门子“充分证明”呀?我看是充分证明了你的智力低下,没有第二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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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0:43:18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0:00
你胡编乱造在哪里,147楼写得清清楚楚,智力低下理解不了,那就不能怪你。

物质等量转化来自于物质质能 ...
你谎言重复一万遍就变成真理了?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你干嚎一万遍,你说的那些东西永远都只是你编造的谎言,永远都无法变成历史真相,只能证明你从骨子里就是一个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之人!

能量守恒不等于等价交换!你看看经济学历史上,有哪个价值学派把价值定义为能量的?不是说历史上没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而是因为这种观点智商太低,根本无法在现实中得到验证,所以没有一个价值学派会采用如此低智商的观点。

按照你的观点,科学证明了能量守恒是普遍适用的,因而就能够普遍适用于一切与生活资料相交换的场合,那么你为什么又要强调什么劳动力的出售与使用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呢?这不就是承认除了这个场合以外,其他的与生活资料相交换的场合就不适用能量守恒吗?这不就是承认能量守恒不是普遍适用的吗?难道“消费者与他人之间是出于纯粹的消费目的,没有生产”,“仅仅是交换一个过程”,所以能量就不守恒了吗?交换就不等价了吗?你怎么梅班一次石头就要砸自己一次脚呢?

如果“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那么一切生活资料的所有者都可以要求要交换生活资料的人为其提供一天的劳动量,即把交换分解为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签订交换协议,第二个过程让后者用一天的劳动量为其生产两天的生活资料,同时向后者提供一天的生活资料。这就是逻辑的必然结果。
而在现实中,这种逻辑的必然结果根本就没有发生,这就证明,导致这一逻辑必然结果的前提是不成立的,即“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在逻辑上是根本不成立的。你再胡扯什么两个过程、三个过程,哪怕几百个过程,它在逻辑上依然是不成立的。而这种胡扯只能证明你逻辑能力的低下,证明你简直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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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2:24: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0:43
你谎言重复一万遍就变成真理了?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你干嚎一万遍,你说的那些东西永远都只是你编造的谎 ...
戳穿你的谎言在哪里,147楼已经标明了,看不懂就继续看。

质能守恒表示两种交换物在量上相等,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再向劳动能等量转化,把劳动或劳动能定义为价值,两交换物达成的劳动量相等也就是两物的价值量相等,价值量相等还不是等价交换,还不是经济学意义,还有什么东西是经济学意义的等价交换呢?你智力低下就公开承认,找什么学派,什么“历史没有”作借口来掩盖。

质能守恒说的是化学性变量,等量转化适用于一切化学性转化的场合,既然同一量纲的等量是等价的判断基础,那么这个等量是转化而来的,还是交换而来的,已经没有任何区别。你现在是承认后者而否认前者,实属枉顾事实。再说,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在向劳动能等量转化,用物质的质能单位衡量也好,用货币或价值单位衡量也罢,都不存在什么不等价的问题,否则马氏剩余价值论假定的前提就首先被质疑。

你现在又开始用耗费与功效的生产关系来质疑质能守恒定律,实际在混淆物理性变量和化学性变量的区别。当然,对你这位科盲来说,智力又低下,要你更进一步的理解到这一点,估计很困难,多说对你也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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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3:43:31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2:24
戳穿你的谎言在哪里,147楼已经标明了,看不懂就继续看。

质能守恒表示两种交换物在量上相等,生活资料 ...
我早就看出来了,147楼是你编造的谎言,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谁看它都是谎言,看一百遍、一万遍也是你编造的谎言。

一天的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一个是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量——半天的劳动量,另一个是它转化为劳动力后所能提供的劳动量——一天的劳动量。经济学所讲的价值量就是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量,因为有许多商品(比如发电机,比如润滑油,等等)根本无法转化为劳动力,也就无法通过它们的消费来提供劳动量。如果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转化为劳动力后所能提供的劳动量,那么世界上有许多商品都是没有价值的。同时,按照你的等价交换就是能量守恒的观点,那么一天的生活资料除了交换一天的劳动量以外,其他的交换都只能是不等价的,是不是?如果不是,那么请你回答,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什么相交换也是能量守恒的等价交换?回答不出来,就直接承认你自己智力低下。

“质能守恒说的是化学性变量”,拜托,你不要反复显摆你的低下的智力好不好?网上好好查一查,物理机械运动能量也是守恒的,核物理变化中,质能也是守恒的,你却把守恒仅仅说成是化学性变量。你的智商也太低了吧!

再说一遍,自然科学中的能量守恒不等于经济学中的价值相等。一个脑力劳动者,劳动一天所消耗的能量比一个重体力劳动者小得多,但他所创造的价值却可以比后者大得多。按照你的观点却是,他所创造的价值一定比后者小得多。这不是智力低下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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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30 18:51: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3:43
我早就看出来了,147楼是你编造的谎言,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谁看它都是谎言,看一百遍、一万遍也是你编造 ...
147楼指出你找不出资本家的原因,而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哪里“编造”了?哪里冤枉你了?

转了好几天,你终于来到了讨论一些有趣的现象。你首先无法否认,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再向劳动能转化是等量关系,如果生活资料是交换来的,并依次转化,那么交换后再转化也同样是等量关系。可见,这种等量关系中存不存在商品交换根本不是问题,因此,你那消费者来消费者去的说辞纯属无事生非的无理取闹。

按马氏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等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劳动量多少,价值量就多少。那么劳动力耗费怎么来的呢?无疑是由生活资料转化而来的,因此,劳动量或价值量的衡量决定于和出自于生活资料的耗费量。

你所谓一天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并提到两个来源,一是人们生产它所要耗费的,一是它能转化出来的。很明显,一天生活资料的量与人们生产它耗费多少生活资料的量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生产它可以耗费小于等于或大于它的量,对衡量它的量丝毫没有影响。在这里,一天生活资料就是产品了,它与生产耗费建立的已经是生产关系,也是功效与耗费的关系,生产耗费半天取得一天的产品。足见,一天生活资料自身的量,跟它因生产所包含的量,不是相同的概念。

有的商品因使用价值不同,所包含劳动力耗费价值相同等价交换时看不出什么问题,偏偏不巧的是,以生活资料为内容的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力耗费价值,在劳动量衡量上就出现有趣的现象。比如,某人耗费1000斤粮食,生产出2000斤粮食的产品。那么这2000斤粮食产品在交换时,其劳动量或价值量是用生产它耗费的量衡量呢,还是根据产品自身可以转化的量来衡量?如果耗费量是一个量,那么这里的产品就明显的可以等比例产生两倍于耗费量。那么这产品的价值量是多少?就像你说的,根据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解释,这2000斤的产品就是1000斤的劳动量,是用生产它的劳动力耗费衡量的,所以2000斤价值1000斤,因此2000等于1000。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如果你去对一个农民说,你这2000斤的粮食就值1000斤,你看这位农民怎么回应你,会不会给你一个耳光?

请你搞清楚的是,质能守恒指的是化学性变化和变量,不等于物理学中不存在化学性变化和变量的东西,如果你发现核变化打破了质能守恒定律,那么你可以去申报诺奖了。至此,你也别在这里搞什么“科普”,你还是先解决你望文生义的毛病,尽快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此外,你质疑马氏关于生活资料与再生劳动力之间的等量转化关系,请你大胆的去批驳,不必朝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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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 21:14:56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8:51
147楼指出你找不出资本家的原因,而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哪里“编造”了?哪里冤枉你了?

转 ...
你的智力实在太低下!
我在前面已经举出了历史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工人是“自觉自愿”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如果你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资本家是一定不会去拗着大多数工人缩短劳动时间的要求的,是一定会去满足他们的愿望的。因此,对于这些工人,根本就不会面临“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的选择了,也根本不需要去争取将劳动时间缩短为12小时、10小时、8小时而斗争几十年了。
因此,只要稍微有一点正常的智力水平,从我所给的历史事实中就绝对可以看出你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绝对是对历史的歪曲,是你编造的谎言。
而你,说劳动时间不能被缩短的原因不在资本家,却又拿不出任何历史事实证据来,除了引起空气的振动以外毫无任何意义。所以,以你低下的智力水平,也就只能够歪曲历史,编造谎言了。真可怜!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生活资料通过劳动力转化为劳动量也要以能量守恒为基础,但这仅仅意味着没有一定的生活资料就不可能产生劳动量,而绝不意味着劳动量就只能归结为能量,更不意味着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因为劳动量就是劳动力耗费的多少,而劳动力不仅仅是人的体力,而且还包括人的脑力。劳动越复杂,脑力耗费的比重就越大,劳动量也就越大。但相对于体力的耗费来说,脑力所耗费能量是更少的。这就是说劳动量的多少与能量耗费的多少根本不是成正比的,因此,说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把它说成是马克思的观点更是对马克思的歪曲,也是智力低下的表现。

我说一天的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不假,但说一天生活资料的量与人们生产它耗费多少生活资料的量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则完全是你杜撰出来、强加于我的观点。你难道辩不过我竟然还要采用这种编造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批判的下作手法吗?

你举的粮食的例子竟然把耗费的生活资料量与劳动量混为一谈,再次证明了你的智力的低下。某人如果消费了1000斤粮食,但他根本不去劳动,那么这些粮食(生活资料)就根本没有产生任何劳动量,他就根本生产不出任何粮食。如果他去进行生产粮食的劳动,那么能够生产出多少粮食则要取决于当时的劳动生产率。
假设在当时的劳动生产率下,每生产1斤粮食平均需要1小时劳动,那么生产2000斤粮食就需要耗费2000小时的劳动。因此,如果此人生产出了2000斤粮食,那么这2000斤粮食的价值量就是2000小时的劳动量,而他消费的1000斤粮食的价值量就是1000小时的劳动量。何来2000斤粮食价值1000斤?
所以,那种“你这2000斤的粮食就值1000斤”的问题只有像你这种智力的人才能想得出来,才能问得出来,才会被农民打耳光。

而按照你的“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的观点,这就意味着1000小时生产的1000斤粮食竟然与能够生产出2000斤粮食的劳动量是等价的。如果你要求需要粮食的人按照这个比例来交换粮食,那么一定会被人指出精神不正常的。

就你那点智力水平,还要向别人解释质能守恒,真是太不自量力了。
在物理机械运动中,即便没有任何化学性变化和变量,能量也是守恒的。听说过势能与动能的转化与守恒吗?这可是初中物理学的内容啊,它与化学性变量有几毛钱关系?难道没有化学性变量势能与动能就不守恒了?真给你们初中物理老师丢脸。
至于核物理的变化,我讲得很清楚,“核物理变化中,质能也是守恒的”,而按照你的质能守衡只存在于化学性变化中的观点,在核变化中质能根本就是不守恒的。因此,按照你的建议,你完全“可以去申报诺奖了”,当然,只能是申报“低智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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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 22:19: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1 21:14
你的智力实在太低下!
我在前面已经举出了历史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工人是“自觉自愿”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 ...
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你无法推翻。现在就剩下,工人是否自愿的问题。你的证明是,工人现实中长时间劳动,也向有关方面表示不自愿,所以工人就不存在自愿,所以工人长时间劳动不自愿。应该说,这部分是事实,也没有谁否认,但这只是工人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自不自愿,并不涉及资本家。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却不存在什么“不自愿”,不自愿何以劳资双方能够订立自愿的合同,建立自愿的协议关系?这实际上也是两种不同的关系,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你现在试图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用前者来证明后者。这种手法岂有不荒诞之理?其实,你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和心理跟生活中的碰瓷行为差不多,不分肇事者和救助者,反正逮到谁就指认谁,其荒谬的逻辑是,你不肇事,你为什么不逃跑,而会来搀我救我?瞧瞧,你就这一德性。

严格按照物质的量衡量,生活资料当然存在一些无关的耗费,而不仅仅是用于劳动力转化,但这不影响马氏的假定,那种无关的耗费马氏忽略不计。如果你放言“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我不置可否,也许你对,也许马氏没错。但你说这是歪曲马氏,那么就请你找出马氏的证据来,而不是标签一贴就完事。我的证据是,在马氏假定条件下,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与劳动力支出形成的劳动量是等量关系不仅适用于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也是马氏剩余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构成“必要价值”,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你否定了马氏剩余价值论的这个假定前提,无疑你已经否定了马氏的剩余价值论。你看不到这层逻辑关系,该说你智力高呢,还是智力低?答案已十分清楚,无需回答了吧。

既然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其衡量单位用时间还是用斤,或是什么别的单位衡量,差别在哪里?难道劳动量不用斤,改用时间衡量,劳动量就会不同了吗?因此,你改用时间单位衡量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现在问题不在生产耗费多少,劳动量就多少,商品价值就多少,而是耗费一个量,产品转化又是一个不同的量,正如上复指出,2000斤的产品用耗费1000斤来生产,如果商品价值量是1000斤,可是产品本身可转化出2000斤,哪个是商品真正的价值量?如此简单的问题,去扯什么生产率不生产率,完全不得要领。

什么“按照你的质能守衡只存在于化学性变化中的观点”,难道前复没给你说过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你所谓的“只”从何而来?你是眼珠瞎了,还是理解能力低下?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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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 16:00:46
he_zr 发表于 2016-10-2 22:19
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你无法推翻。现在就剩下,工人是否自愿的问题。你的证明是,工 ...
偷换概念!“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你只要承认有资本家的原因,就已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再借口什么“强迫不强迫”毫无意义。
问题的实质是,对历史下结论,必须要有基本的历史事实为依据。你虽然提出了“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但却拿不出一点历史事实作为根据;而我拿出的历史事实却足以证明你所谓的“工人的自觉自愿”仅仅只是形式上的东西,是在劳动时间实际由资本家决定的前提下只能在“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之间的“自由选择”,而根本不是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的选择。如果工人真正地可以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进行选择,那么绝大多数工人都会选择后者。
就像选举时,不让选举人决定候选人的条件、从而无法决定候选人的情况一样,选举人只能在“或者选举自己不满意的候选人,或者弃权”中做出选择,你能说这样的选举就是选举人真正的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吗?
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已经完全证明了你的上述观点都是对历史的歪曲,都是你编造的谎言。而你却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胡搅蛮缠,只能证明你的目的就是要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马克思关于价值来源于劳动的观点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进行比较系统的阐述的。在整个第一篇中,所有的生活资料都是作为产品,即作为生产的结果而出现,却从来没有作为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条件出现,更没有作为转化为劳动量的条件出现。也就是说,马克思根本就没有把价值归结为商品生产者所需要生活资料,因此,你所谓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完全是你自己所杜撰的结论,与马克思的价值论毫无关系,也完全不符合商品交换的客观事实。
在第二篇中,在分析到劳动力价值时,马克思才分析到了维持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但生活资料直接转化成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马克思明确讲过,如果一个工人无法找到工作,那么他的劳动力就无法转化为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力与劳动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虽然劳动所消耗的能量必须以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时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为基础,但劳动量的多少,却不能完全归结为这种能量。
因为,第一,劳动过程是一个脑力与体力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一般来讲,劳动所需要的脑力越多,劳动量也就越大,而脑力所耗费的能量比体力所耗费的能量又要小得多。所以,并不是能量耗费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再进一步,也不是生活资料消费得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因此,你所谓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不仅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劳动与劳动力的分析,也是完全违背商品交换客观事实的。
第二,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或者说耗费的过程。但凡有一点生物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劳动力的耗费并不只是一个物理过程,而首先是一个生物化学过程,这个过程不仅要依赖于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而且也要依赖于人与外界的物质交换,比如呼吸,劳动强度越大,所需要呼吸的空气就越多。从这个角度来看,把劳动量的大小仅仅归结为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多少,认为“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的观点也完全是科盲的表现。
因此,马克思的“必要价值”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虽然它是以自然科学规律为前提的,但又绝不仅仅归结为自然科学规律。它只是表明,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没有必要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就无法得到维持,也就不可能有劳动的发生。仅此而已,而绝无“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和等价交换”的意思。并且,只要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能够成立,剩余价值就可以发生。
因此,你所谓的“在马氏假定条件下,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与劳动力支出形成的劳动量是等量关系不仅适用于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也是马氏剩余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构成‘必要价值’,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完全是你对马克思的歪曲,也是你智力低下的表现。

至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其所体现的智力水平,比之“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的观点更为低下。
设每个工人维持一天的生存共需要A量的生活资料,100个工人就需要100A的生活资料。假设在当时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生产100A的生活资料的直接生产过程需要耗费100单位的生产资料和200小时的劳动时间,而100单位的生产资料也需要200小时的劳动时间才能生产出来。也就是说,100A的生活资料总共需要的劳动量是400小时。若每个工人每天劳动4小时,每天的总劳动时间就是400小时,就足以生产出100A的生活资料。现在的情况是,每个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生产出的是200A的生活资料。
按照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那么这200A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是由工人耗费的100A的生活资料量决定的,这岂不是说200A的生活资料与100A的生活资料是等量的、是等价的吗?
不仅如此,如果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被延长到了12小时,100个工人每天的总劳动量就是1200小时,生产出的就是300A的生活资料。那么请问,如果“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那么无论200A的生活资料还是300A的生活资料,他们的价值都是由100A的生活资料决定的,难道耗费200小时劳动量的200A生活资料与耗费300小时劳动量的300A生活资料也是等量、等价的吗?
同理,按照你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的交换是等量、等价交换”的观点,请问:能够与100A的生活资料实现等量、等价交换的到底是1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2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300小时的劳动量?
因此,你智力低下的根本表现就是把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混为一谈,劳动者维持生存总要消费一定量的生活资料,但在这前提下,他的提供的劳动量却是可以有多有少的。同一个生活资料量怎么可能与各不相同的每一个劳动量都是等量的呢?智力的低下简直无以复加嘛。

“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你这表达的是物理性变量也遵守能量守恒吗?你的智力竟然低到了这样的程度,连守恒到底是小于、还是等于、还是大于的关系也搞不清了?
“物理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见116楼),你自己说的这句话现在就不承认了?你眼珠不瞎,你自己码出来的这几个字就看不见了?记忆力如此之差,正是你智力低下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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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2:36:3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3 16:00
偷换概念!“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你只要承认有资本家的原因,就已经搬起石头 ...
瞧瞧,你这个碰瓷德性又进一步表现出来了,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的说辞,无异于说不是救助者肇事的原因不等于不是救助者的原因,这都是什么逻辑啊?工人不自愿的长时间劳动不就已经给出是生活所迫的原因了,怎么还推给资本家?简直是无理加无赖!

你所谓选举的示例完全不顾不同的条件。在一个自由选举的社会,选举法是选民委托其代表制定的,代表着选民制定的选举规则,基础选举可以推选任何人,何来“只能在某某人当中选择”的说辞?胡言乱语!

生活资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必须从产品中来,于是这里实际存在两个产品的内涵,一是耗费产品,也就是生活资料,二是功效产品,即通过耗费产生的结果,所以我们就用两个概念来区别,也就是生活资料和产品。你现在对马氏的论述生吞活削,把生活资料当成一个与产品无关的东西,似乎工人的生活资料是天助的。其实马氏早就明确过工人的生活资料来自于产品,即所谓工人为自己生产半天,为资本家生产半天,意思就是劳资之间对产品一分为二,各取一部分,生活资料怎么不是产品的一部分呢?莫名其妙。

此外,你又搞混两种劳动的不同内涵。由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再释放出劳动能而形成的劳动是一个内涵,而释放的劳动能与生产资料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而形成的功效又是一个内涵。前者是等量转化,后者则是物理性变量,是前者劳动能引起劳动对象转变成产品,是另一个事物产品的量在变化,劳动能的量始终没有任何改变,无论采用什么衡量单位计量。

经济学从来不会去计较什么外界的影响而没有严格意义的等量关系,而把那些影响忽略不计。如果真要这样计较,那么人类的任何度量衡都无法实现精准,因为人们至今无法知晓最大和最小是什么,只能逼近极限。按你所谓的“科学”,人们根本就无法从事经济活动,也根本不存在什么等价不等价的概念了。

至于你把生活资料的物质能量形成的劳动量用时间进行随意变化,实际上你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即能维持8小时的物质能量如何维持到12小时?如果你不对8小时的支出量进行稀释,也就是偷懒而节省能量,从唯物论的观点出发,你何以实现延时?

至于你看不懂“小于、等于和大于”包不包含等量的意思,这个问题恐怕就不是本人能够帮你解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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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7 15:25:45
he_zr 发表于 2016-10-7 12:36
瞧瞧,你这个碰瓷德性又进一步表现出来了,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的说 ...
就你那德性,靠别人用劳动养活了你,还自诩为救助者,真不知天底下还有羞耻二字。
就人类来说,离开了劳动,就无法像人类一样的生存,不劳动的人归根到底都是由劳动者养活的,是受劳动者救助的。而你,不仅看不到劳动对于人类生存的决定意义,反而把利用对生产条件的占有而将雇佣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延长到14、16、甚至18小时的行为称之为对工人的救助!这种乘火打劫的德性也就只有像你这样的人才会具有。

我说的是选举的现象。基础选举即便可以推选任何人,但并非任何一个被推选的人都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因此,只要有人能够决定候选人的条件,进而实际上能够决定候选人,众多的选举人最终都只能在投票给不喜欢的候选人和弃权之间作出选择。在你看来,其原因不在有权决定候选人的条件和决定候选人的人,而在于选举人吗?
同理,众多愿意缩短劳动时间的工人,最终无法在缩短劳动时间和延长劳动时间之间作出选择、却只能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作出选择,在你看来,原因就在他们自己吗?你说,“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请问:那些愿意缩短劳动时间、从未提出延长时间要求的工人,资本家为什么不满足他们的愿望?这个原因难道还不在资本家吗?

你怎么连社会生产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呢?为了帮助你理解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生产的ABC开始讲起。
人类的社会生产总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这个过程又是由许多前后相继的一个个阶段组成的。当我们讲到某个生产阶段的时候,我们首先考虑的当然是从这个阶段的起点到终点的过程,否则,我们便不能把它称之为“这个生产阶段”。
从起点来看,这个生产阶段一定要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否则,这个阶段的生产就无法进行;至于这里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怎么来的,那是这个生产阶段之前的事情,如果我们当前考察的仅仅是“这个生产阶段”,那么我们可以暂时忽略它。
从终点来看,这个生产阶段一定要有劳动产品,否则,这个生产阶段就毫无意义。至于这个产品是下一个生产阶段的生产资料,还是用于生活的生活资料,对于“这个生产阶段”来说,则是无关紧要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个生产阶段的劳动力是怎么来的。很显然,它是通过耗费了作为上一个生产阶段产品的生活资料而“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你所谓的“功效产品”对工人来说,实际上就是他的劳动力,而不是在上面提到的“这个生产阶段”的劳动产品。

认识上面两种产品——耗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出劳动产品与耗费生活资料生产出劳动力——的区别对于我们的讨论来说至关重要。
在劳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必然有劳动者劳动力或劳动量的付出,其付出的劳动量是一个社会意义的量,付出的量与凝结到劳动产品中的量当然是等量的。在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必然有能量的转化,这个量是一个自然意义的量,当然是遵守能量守恒的。
而你根本无法分清上述两种产品的不同,用一个臆造的“功效产品”来混淆视听,以便把劳动力与劳动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品混为一谈,进而把社会意义的劳动量与自然意义的能量混为一谈。

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是维持劳动者生存必须的,劳动者一天的生存是24小时,而不仅仅是劳动的8小时或12小时。一个劳动者在劳动8小时以外,还可以有其他的活动,这些活动同样也要耗费来自于生活资料的能量。所以,维持劳动者一天的生存,并不意味着劳动者除了劳动再也不能有任何能量的耗费了。那按照你的观点,现在实行8小时工作制,就一定意味着劳动者每天耗费的生活资料只相当于工作12小时时的2/3了吗?
最关键的问题是,按照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耗费生活资料相同的劳动者,不管每天劳动多少时间,其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也都是相同的,而强体力劳动者一天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一定大于脑力劳动者一天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这不是胡说八道又是什么?

“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和“物理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你的这些话里有物理性变量也是能量守恒的意思吗?那你怎么不说“化学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和“化学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呢?自己智力低下,说错了话还不承认,乃是加倍的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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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8 00:17:1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7 15:25
就你那德性,靠别人用劳动养活了你,还自诩为救助者,真不知天底下还有羞耻二字。
就人类来说,离开了劳 ...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无的放矢。

在自由选举社会里,每个选民都具备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件,有谁不具备,说来听听?因此你那所谓的“只要”无异于废话。至于经过竞选,按照规则剩下少数竞选人,再在这些少数竞选人当中选择,那是选举规则使然,与谁何干?

工人不得不在生活和工作两个方面选择而不自愿,是不是自己的原因你尽可以去探寻,但无论如何都扯不到资本家的头上就行。工人虽然不愿意,但因生活所需不得不提出延时劳动,资本家同意延时不就是满足工人提出的愿望吗?怎么反过来责怪资本家呢?这是什么逻辑?

至于你啰里吧唧在扯什么生活资料和产品的关系,根本就是不知所云,肉来绕去还是没有超出生活资料来自于产品的关系。什么“社会意义的量”,自己炮制概念,搞不清关系也就罢了,还自以为清楚了而去指称别人搞混,真是可笑之极。难道给劳动量挂一块“社会意义”的招牌,劳动量就改变了?莫名其妙。

马氏为什么假定工人的生活资料与资本家支付的工资是等量关系,而不像你这样去扯什么工资还能提供再生劳动力以外的什么其它活动消费,从而成为其剩余价值论的前提条件?

你一再强调脑力劳动的劳动量比体力劳动的大,那么脑力劳动通过耗费什么获得爆发更大的能量,从而让你衡量出来?

化学性变量是一个事物本身,两种质能存在方式的变化,而不是什么“两个事物”之间的变量关系。相反的是,物理性变量才是两个事物之间的变量关系。你至今什么对什么都没搞清楚,你谈何能分清什么和什么的关系?这还要需别人来怎么评价你的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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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8 09:28:31
he_zr 发表于 2016-10-8 00:17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无的放矢。

在自由选举社会里,每个选民都具备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条 ...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
那你157楼的“救助者”和被救助者说的是谁啊?难道就是为了显示一下你的碰瓷德性吗?

你的知识怎么如此贫乏?你不知道不同的选举会有不同的候选人条件吗?至于一个选民能否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也会有种种条件的限制。如果你不了解这些,可以去网上搜一下,何必不懂装懂?

我所提供的材料已经表明,绝大多数工人都是愿意缩短劳动时间的,他们并没有提出延时劳动的要求,资本家为什么不满足他们缩短劳动时间的愿望?如果资本家满足了他们的愿望,他们还需要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进行选择吗?这个原因难道不在资本家而在工人自己吗?
再看看马克思的时代,绝大多数工人、农民都不是选民,法定工作时间都是有钱人制定的,工人按照法定时间每天劳动12、16个小时,难道原因不在资本家吗?工人为了实现8小时工作制必须要斗争几十年,原因难道不在资本家吗?

你当然可以把劳动量等同于能量,但商品交换绝不会按照其所包含的能量来进行你所谓的等价交换。
例如,生产煤炭的如果要按照煤炭所包含的能量来等价交换,那么供热企业就必须把它所购买的煤炭所产生的全部热能都提供给煤炭企业,否则,就不是等价交换。因为在供热生产过程中,只有煤炭产生热能才是化学性变量,其他的都是物理性变量;煤炭是耗费产品,热能就是它的“功效产品”。如果供热企业还把一部分热能提供给他人和自己,那么这里的交换就没有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就违反了你的等价交换原则。
所以,你所谓的等价交换遵守能量守恒的观点,你把劳动量等同于物质能量的观点都不过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现实中的商品交换根本不是按照你的愿望来进行的。

马克思假定工人的生活资料与资本家支付的工资是等量关系,那是因为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要购买劳动力,劳动力首先就必须存在,即工人首先必须能够每天生存24小时,这就必须要有维持工人生存24小时的生活资料。而不是因为要让工人劳动12小时,所以只要能够维持12小时劳动的生活资料。难道12小时劳动以外,工人就都一动不能动了吗?
以你这样的智力,怎么能够研究经济学呢?

能量守恒还分一个事物和两个事物吗?一个事物就守恒,两个事物就不守恒吗?生活资料转变为劳动力这是一个事物本身的变化吗?一个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它自身就没有动能吗?它的动能就不守恒吗?智力不够,就不要进入到智力所不及的领域去,否则,只能是加倍的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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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8 18:47:0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09:28
“劳资双方都是劳动者,谁养活谁呀?”
那你157楼的“救助者”和被救助者说的是谁啊?难道就是为了显示一 ...
你觉得把示例中的救助者去对比资本家不舒服,那就改成现场路过的目击者好了,对碰瓷的比喻没有影响。

除了法律硬性规定的选举条件,候选人还要具备哪些有人有,有人没有的必备条件,倒是第一次听闻,说来听听,别推给网络。

请你搞清楚的是,马克思时代西方任何对劳动时间的法律规定都不会构成对资本家有利,关键还在劳动时间中的“时价”和工资总量。法律规定最高日工作时限,不等于资本家就具有权力硬性规定工人必须按最高时限劳动,这完全是两码事,劳动时间和劳动报酬最终取决于劳资双方的讨价还价。所以光拿劳动时间说事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如果要说是谁认为出来的,那也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

你的煤炭示例中实际包含着两种能量,一是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一是煤炭商品自身使用价值可以转化出来的能量。瞧瞧你的说法,你把劳动价值论说成效用价值论去了,自己还在津津乐道。

马氏尽量把再生劳动力以外的费用看成是劳动力再生必须的,而不是多余的量,你倒好,却在与马氏抬杠,硬是要揭露马氏隐瞒工资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事实。换句话说,资本家不仅支付了劳动力的价钱,还支付了维持工人生存的价钱,而资本家仅仅获得劳动力,这不就是不等价交换吗?这种不等价交换不就变成工人首先在剥削资本家了吗?瞧你什么智力,拍马溜须遛倒毛去了。

你把事物转化关系与非转化关系混为一谈,这里的劳动是一个事物,它分别呈现生活资料、劳动力或劳动力耗费释放的能等不同形式,这不同的形式相互转化就适用于质能守恒定律。至于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的量是否等量,这取决于它们之间是否进行转化,转化就适用,不是则否。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耗费的劳动与产品之间没有进行转化,而是提供外力作用,带来物理性变化。事物之间没有在进行转化,你怎么去适用质能守恒定律呢?瞧你什么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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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8 20:55:17
he_zr 发表于 2016-10-8 18:47
你觉得把示例中的救助者去对比资本家不舒服,那就改成现场路过的目击者好了,对碰瓷的比喻没有影响。

...
现实中的救助者或目击者是可以随便哪来在学术上作类比的吗?资本家如果是目击者,怎么可以与工人签劳动协议?难道资本家是碰瓷者的幕后指使者吗?如果工人是碰瓷者,那么他是按照与救助者的协议去碰瓷的吗?是不是你把碰瓷当作你所付出的劳动?怪不得你总是充满了碰瓷德性。

你去网上搜一搜,看看美国法律规定当选美国总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你就知道了并不是每一个选民都具备当选候选人条件的。至于如何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还要多。让你去网上搜一搜是希望你能够改变知识贫乏又不愿意学习习惯。否则,明明无知却要冒充无所不知,只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请你搞清楚:第一,我们讨论的是工人不得不每天劳动12、14、甚至16小时以上,原因是否在于资本家。既然工人都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因此法定的劳动时间就是由包括资本家在内的有钱人选举的议会制定的。工人按照法定时间每天劳动12、14、甚至16小时以上,原因当然不在工人,而在于资本家。
第二,工人提出将劳动时间缩短为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却长期被议会所拒绝,这难道不是有利于资本家而是有利于工人吗?
第三,只要法律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间,资本家根本用不着另作什么硬性规定,他只要不与那些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们就不得不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作选择了。
最后,不是我要拿劳动时间说事,而是你从一开始就在劳动时间上歪曲历史事实,颠倒是非。我所做的不过是要把被你颠倒的是非再颠倒回来。而你,拿不出任何历史事实,只能一味地胡说八道,现在在铁一般的历史事实面前又想逃跑了?

“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自始自终都是你的观点。如果你说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那么就请你给出马克思的原话与出处。给不出来就是你在歪曲马克思,在颠倒黑白。

你的智力差到了极点,煤炭的能量怎么还会包含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难道在劳动开采出来之前含有1000大卡热量的A量的煤炭,在劳动开采出来之后,热量就超过了1000大卡?你的智力怎么低到了连这么简单的逻辑推理都不会了?
说商品是按照其所能提供的能量来等价交换的,完全是你自己的观点。现在我举出煤炭的例子,证明了你的把商品的能量当作价值的观点是及其荒谬的,你就不承认这是你自己的观点了?你做学问怎么连敢说敢当的胆量都没有呢?

马克思说的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说的首先就是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你要批判马克思,怎么连如此基础的东西都不知道?或者是要故意歪曲?
再说一遍,资本家要购买劳动力,必须以劳动力的存在为条件,劳动力的存在是以工人维持24小时的生活为前提的。所以,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就必须按照工人生存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支付工资。而这个工资额,工人又必须用自己的劳动为资本家创造出一个等价物外加一个增加额。也就是说,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工人不仅用自己的劳动还给了资本家,而且还给资本家创造出了一个增加额,何来工人剥削资本家。
好比有人给了你可以维持一天生活的野果,你用自己的劳动为他摘了够维持两天生活的野果,这就是你在剥削他吗?

你把“生活资料、劳动力或劳动力耗费”看成是能的不同形式,本身并无问题。但你要把它直接当成经济学上的价值就有问题了,因为经济学的交换根本就不是按照能量来进行的。我所举的煤炭就是典型的一例,日常生活资料的交换也是典型的一例。这些例子都充分说明,把能量当作价值的观点根本就是极端荒谬的,现实中没有哪个生产者会智力低下到按照商品的能量去进行商品交换。

刚说完煤炭中实际还包含着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现在又一次打了自己的嘴巴:“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耗费的劳动与产品之间没有进行转化,而是提供外力作用,带来物理性变化。事物之间没有在进行转化,你怎么去适用质能守恒定律呢?”既然如此,煤炭中包含的劳动力耗费凝结的能量又是哪里来的,难道这种能量的凝结就不适用质能守恒定律了吗?
你智力已经低到了如此的程度,竟然连思维的同一性都无法保持了,翻来覆去地只会自打耳光,怎么还能搞学术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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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9 11:16:35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8 20:55
现实中的救助者或目击者是可以随便哪来在学术上作类比的吗?资本家如果是目击者,怎么可以与工人签劳动协 ...
瞧你智力低下的,这里的碰瓷示例是比喻你的行为,与现实中的劳资当事人无关。工人已经道出长时间劳动的原因在于生活所迫,而非资本家,而你那种碰瓷者心态却还在作祟。

当选美国总统,美国任何一个法定的选民都具备当选的资格条件,你说不是,那么就请你列举出来给大家看看,证据弄不出来,借口叫别人去找,只当是理屈词穷,信口雌黄。

本人上复就明确告诉你,法律规定什么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资本家没有权力强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关键还在劳资之间怎么讨价还价,你听不懂啊?你时间来时间去的所谓“历史事实”,不过是一堆废话。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这句话是否证明了本人所言“商品包含两个不同的能量”,一是商品本身使用价值可以转化的能量,一是劳动力耗费转化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和体现为价值量?

“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既然商品的价值量只是表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那末,在一定的比例上,各种商品应该总是等量的价值。”(出处同上)这句话除了商品本身使用价值提供的能量外,是不是又证明了商品中还包含着劳动力耗费的劳动量?是不是戳穿了你那煤炭示例把效用价值论当成劳动价值论玩弄的把戏?

关于工资转换的生活资料与劳动力的关系,无论你再说多少遍也是一样,你实际不知不觉的在与马氏抬杠,无意中暴露出马氏不愿凸显的东西,即工资的实际价值大于劳动力自身价值。你想拍马溜须,结果还弄脏马氏的屁股。

经济学肯定离不开能量的耗费与耗费的计量,否则劳动量怎么来的?没有物质能量的基础,劳动者何以持续劳动而让人通过衡量工具计量?你的问题根本不在于什么经济学不经济学的区别,而在于你根本搞不清马氏关于商品中的价值为何物,所以听不懂商品包含劳动力耗费这个凝结物是什么意思,这个凝结物又是如何构成和体现为价值的,从而把两种不同的量混为一谈。

你现在连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都一概不知,你谈何什么经济学,什么“学术”?外加你那种丑陋的碰瓷心态,不知你那所谓的“学术”会被你糟蹋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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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9 18:49:3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9 13:52
你看看,你那碰瓷者的德性又暴露出来了。158楼,你的原话就在那里摆着:“按你所谓‘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 ...
碰瓷示例中把不把救助者比喻成资本家,根本与揭露你的碰瓷心态毫无关系,你不过在这里企图转移问题的视线而已。

我说“法定的选民”,你给我列出法定的内容,于是就是我要的“证据”。你望文生义也就罢了,连163楼的基本文字都看不懂。

有的工人不愿意干超过8小时,可是有的愿意,否则“被迫流落街头”,这不是工人之间的竞争原因吗?怎么赖在资本家的头上?再说,资本家并没有权力硬性规定工人干多少小时,所以提高工资的方法并不需要通过延时方式,提高时间单位价格就行。争取单位时价和争取延时工资,哪个对工人增加收入更有利?时价一旦确立,资本家都是按时按价付酬,干多长谁来干,对资本家有什么区别?简单的道理谁都明白,唯有碰瓷者故意视而不见。

马氏不提能量二字,不等于劳动的量不由能量构成,否则劳动从哪里来?劳动的量又从哪里来?只因为经济学不是物理学,所以才把物理学意义的能量改称劳动量。你读书从来都是望文生义,无脑思考,你自然就无法知晓劳动和劳动的量来自哪里,这有什么奇怪?

此外,马氏所谓不是几何物理化学这番说辞,只是针对商品包含的意义,是一种抽象的包含,而非像商品使用价值那样的实体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但这并不意味着马氏在否认劳动和劳动的量的物理性来源。为了进一步区别实体概念和抽象概念,经济学又采用价值一词来表达抽象的意义,并由劳动的实体意义去体现它,即劳动代表价值,劳动量代表价值量。

既然物理学意义的能量在经济学中被改称为劳动量,那么计量单位也随之不能用物理学的,而必须使用经济学的,所以经济学才采用时间、货币等计量单位。因此,所谓劳动量不是能量,只是学科的称谓区分而已,而非实质内容的区别。你现在是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所以一直在把形式和内容混为一谈。

你连马氏说什么都理解不了,你何以能称别人“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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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9 20:59:30
he_zr 发表于 2016-10-9 18:49
碰瓷示例中把不把救助者比喻成资本家,根本与揭露你的碰瓷心态毫无关系,你不过在这里企图转移问题的视 ...
你把资本家类比为救助者完全是你歪曲历史事实的必然,也是你碰瓷德性的反映。
好比开车的把人行道全都拆了,行人只能冒险穿梭于机动车道上,被开车的撞了,你却说行人走上机动车道的原因不在开车的,因为开车的没有用暴力强迫他们走到机动车道上,走上机动车道完全是他们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完全可以一辈子待在家里不要出门。
你看看,这就是你的强盗逻辑,这就是你的碰瓷德性。

“当选美国总统,美国任何一个法定的选民都具备当选的资格条件,你说不是,那么就请你列举出来给大家看看”,这句话不是你说的吗?白纸黑字还想抵赖吗?我给出的法定内容难道不足以证明,在美国,并不是每一个法定选民都有资格当选为总统的吗?你说我望文生义,那你说说,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证据?

工作时间长,当然有工人竞争的原因,但并非没有资本家的原因。资本家根本不需要硬性规定工人劳动多少时间,他们只要拥有选择签约对象的权利就足够了。如果他们只与愿意劳动12小时的工人签约,那么希望工作时间缩短为8小时的工人就只能在延长劳动时间和流落街头之间进行选择,结果劳动时间就被延长到了12小时。如果相反,如果他们只与愿意劳动8小时的工人签约,那么劳动时间就会缩短为8小时。在这里,劳动时间的长短难道没有资本家的原因吗?
企业的工资有日工资的形式,也有小时工资的形式,而小时工资又是以日工资为基础来确定的。你连这么基本的常识也不具有吗?如果工人维持每天生活的基本费用为12元,资本家只要把小时工资定为1元,就可以让工人每天不得不劳动12小时。对于资本家来说,当然可以说干多长谁来干都没有区别,但对工人就是有区别的。对于更多的实行日工资12元的企业,你能够说干多长谁来干对资本家都没有区别吗?

你不是说“劳动量等于劳动力耗费产生的能量,凝结在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量”是“马氏劳动价值论干的”吗?编造的谎言被我揭穿了,还要嘴硬,还要继续歪曲,什么“因为经济学不是物理学,所以才把物理学意义的能量改称劳动量”。你怎么还会有如此下作的无中生有的手段?
马克思当然没有否认劳动量要以自然的能量为基础,但马克思绝对没有把劳动量归结为自然的能量,因为两者之间是有质的区别的,造成这种区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脑力在劳动量中的重要作用是绝对无法用能量来衡量的。
而你,马克思明明没有把劳动量归结为能量,你却要千方百计地按照自己的需要作出这样的解释,除了断章取义、望文生义以外,完全就是无中生有了。像你这样玩弄无中生有把戏的,还有什么谎言编造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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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9 22:00:0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9 20:59
你把资本家类比为救助者完全是你歪曲历史事实的必然,也是你碰瓷德性的反映。
好比开车的把人行道全都拆 ...
碰瓷示例救助者的比喻是不是等于现实中的比喻对象,跟揭露你那种碰瓷心态毛关系没有,你觉得比喻不舒服,我也没有明确是,且已声明可以更换另一种“现场目击者”比喻好了,你喋喋不休对无关的东西老在纠缠不清,你这不是企图转移问题的视线是什么?

“法定的选民”是不是已将法定的内容作为了已知条件?你现在还去罗列法定的内容,把这个已知条件当证据,把已知当未知,你是脑袋不好使呢,还是眼珠不好使?

既然劳资双方对劳动时间、单位时价和工资总量等内容都一律经过双方讨价还价达成协议,何以出现资本家在双方确定的劳动时间内再要求工人延时劳动而不付酬的情况?回答出这个问题,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

什么归结不归结的,劳动量来源于物质能量,这是任何人任何理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剩下的只是如何区分不同学科,不同的称谓的问题。你连形式和内容这些基本概念都一概不清,马氏说什么你也是生吞活削的望文生义,你去扯什么“揭穿”?无知无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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