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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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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10:52:51
clm0600 发表于 2016-6-7 17:17
主贴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问题,那也不仅仅指被雇佣的劳动者呀!人家说的是全社会的分配,不信你问问 ...
没错!

话题总是被越扯越远——这个论坛常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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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11:44:37
分配方式,是通过“游戏规则”来实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是通过只能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来实现的。

多年来,虽然一直流行着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叫按劳分配为主的主张,除宪法对分配方式发展的方向有法定的总原则外,实际上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既没有人大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没有政府出台的专门的法规、条例、实施意见或办法——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始终仅仅是无法“落地生根”的单纯的“主张”或者可以说是个“空中楼阁”。


有人认为,多年来,中国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既然实行的就是这样的制度,那么总该至少有一部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或者叫什么“意见”)吧?


实际上,除宪法对分配方式发展的方向有法定的总原则外,实际上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既没有人大制定的专门法律,也没有政府出台的专门的法规、条例、实施意见或办法,说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是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依据的说法。

[size=+0]如果说,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那么,就不可能掉入平均主义的陷阱;如果说,改革开放后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那么,怎么还会出现贫富差距呈越来越大的趋势并且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些人甚至认为更严重——已经两极分化了呢?


现在讨论这些究竟有没有实际意义?


人民网有网友跟帖认为:现在来“讨论这些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可不可以这样来看?这个特点,是专门就分配而言,就分配发展的方向或者说结果而言。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搞两极分化,在分配上就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必须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这就必须确立与自身发展道路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并创建相应的分配制度。
因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摘自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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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16: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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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18:37:40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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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8 19:44:28
haoyuking 发表于 2016-6-8 18:37
学习了,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您的分享!


斗胆发了这个帖,论坛放这个帖也需要勇气,光明网文化论坛“学术研究”板块也一度放出来了,可没多久再点这个帖的标题就“sorry,页面没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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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0 13:03:31
                           写给人民网“42.80.199.*”网友的回复


一位人民网网友对本话题的跟帖提问:


42.80.199.*
2016-06-05 22:06:38

现在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吗?所谓初级向高级过度,是否应该有方向呢?楼主否定按劳分配为主,而没有提出自己对基本分配制度的想法,是想隐瞒什么吗?
==================================
回这位网友:

感谢您的关注、回复!

您问:现在是“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吗?

“楼主”以为:就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虽然生产资料公有制已经占有相当的比重和重要地位,但离“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因为现实中有占有半壁江山的非公经济,也不仅是因为非公经济还具有长期存在的必须和相当的发展空间,更关键的是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经济,生产者都必须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还不得不以价值来表现——因此,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离“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的“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您说:“所谓初级向高级过度,是否应该有方向呢?”

“楼主”以为:您的提问如果是就历史阶段而言,那么,方向就应该而且必须是朝向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的“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的目标。
您的提问如果时就分配方式而言,那么,方向就应该而且必须是朝向使每一名劳动者都能从社会领得一张在作了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的凭证,劳动者个人根据这张凭证向社会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目标。

您说:“楼主否定按劳分配为主,而没有提出自己对基本分配制度的想法,是想隐瞒什么吗?”

坦率地说:“楼主”很赞成按劳分配,也毫无否定按劳分配为主之意。仅仅是认为:不应该且绝不能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 这种只有未来历史阶段才能实现的分配方式不切实际地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今中国头上。

至于“没有提出自己对基本分配制度的想法”,根本没有“想隐瞒什么”。“楼主”以为:基本分配制度取决与分配方式,或者说基本分配制度是依据分配方式所作出的制度安排。 “楼主”在主帖的结尾毫无隐瞒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
在分配方式方上,是一个既不能因袭旧的、只能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楼主”为什么“没有提出自己对基本分配制度的想法”?说得再明白点:还不具备提出的前提条件——只有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才能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只有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才能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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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0 2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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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中国将长期处于初级社会主义社会??

那里,或者说,世界上有社会主义初级社会??

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

楼主,你知道这些原理吗??

无产阶级公有制这一新的阶级社会,首先绝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产阶级社会的是自由人联合体中的个人所有制社会。
——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属于社会主义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而略略提到的按需分配属于社会主义第二阶段即高级阶段,也即完成形式的社会主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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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9 12:43:30
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阅读(16) 回复(0)  2016-06-19 12:00:07赞快速回复



结婚、生子,本是成年人才能实现的事情。对于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来说,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离能够实行按劳分配还很遥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中国,建设、发展成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说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就可以结婚、生子了,谁都知道纯属戏言;说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就有了结婚、生子的事实,那一定是在讲述“过家家”的故事。

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刚刚走上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中国,就已经可以实行按劳分配或者按劳分配为主无异于在说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就可以结婚、生子了的戏言;把现实中的非按劳分配描绘、打扮成按劳分配,硬说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不过是在玩“过家家”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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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9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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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9 16:24:49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制、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等条件下)的社会主义社会做出了将实行按劳分配并进而发展到实行按需分配的科学预测。


    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既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


    中国在六十年前就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把按劳分配分配的方式、制度作为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写入宪法,无疑是必须的。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向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过渡的过程,是一个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的名言来说,这个历史阶段,就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蛋糕,和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下决心分好蛋糕的历史过程。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中,无论幻想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是因袭只能富资穷劳、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而且必然给对实践中社会主义造成重大挫折。

    “人生苦短”,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希望能在实行按劳分配方面尽快有所作为,总想尽快实现按劳分配,这样的理想和愿望是良好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并不等于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可以实行按劳分配了。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还有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原创首发)

                                                             来源:  2014-07-11 14:59:04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理论网>理论博客[ 2014-7-11 14:47:00 | By: 盼铁成钢 ]


     【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的名言来说,就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蛋糕,和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下决心分好蛋糕的历史过程。



       就分配而言,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中,无论幻想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是因袭只能富资穷劳、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而且极易导致坚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新的“政治形式”成为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所说的“一个骗局”。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摘自盼铁成钢坚定理论自信,珍惜十五大提出的新的收益分配论的理论成果,努力搞好党的分配理论创新成果的宣传、阐释!——纪念建党九十三周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不少人从全会决定中解读出一个又一个的“亮点”。

     也有人在仔细阅读决定的过程中,发现一直以来都有的“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坚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的提法,在决定中已经找不到了。至于为啥不再援用这种提法,至今未见权威解读,更无人将其视为“亮点”。



      个人以为:如果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提“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那么,这倒的确是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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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9 16:26:00

  党的理论、宣传和有关社的科工作者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个人以为:如果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因而在全会《决定》中不再用“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那么,这的确不失为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亮点”!

    对这个充满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亮点”,不能以“鸵鸟政策”来对待,理论、宣传和有关的社科工作者们,要有足够的理论自信,要按照十八大关于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的要求做好决定的解读。


    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只有深化对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只有从把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创建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才能真正走上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走向共同富裕的正确之路。

    深刻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个充满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亮点”,进行深入解读,消除公众对“坚持按劳分配”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疑惑,澄清各种误解、曲解,是党的理论、宣传和有关社的科工作者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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