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最近需要处理我国制造业GDP、高技术产业GDP以及固定资产数据,且都以2005年为基期剔除价格因素,现遇到以下问题,望各位坛友不吝赐教,多谢!!
问题1:因为我要计算高技术产业GDP占制造业GDP的比重,怎样剔除价格因素才能具有可比性:制造业GDP和高技术产业GDP都按各自的GDP平减指数进行处理吗?还是都统一使用制造业GDP的平减指数处理,还是采用其他的价格指数统一剔除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GDP的价格因素?
问题2:固定资产应按什么标准剔除价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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