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管考试 九区 经管考证 金融类
8766 32
2016-06-27


第一章  精算师与精算职业(1)


精算师是分析风险并量化其财务影响的专门职业人员,他们分析、评估不确定的现金流对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要将专业分析技能、商业经营知识和对利益相关者的理解综合起来考虑。


精算师最早产生于18世纪70年代。1775年,英国公平人寿把“用数学工具为产品定价”的专门人员命名为精算师,从此精算师出现在英国的寿险和养老金业务中,此阶段,精算师运用数学,结合利息理论和生命表技术,为产品定价、准备金提存、养老金计划的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以及待遇调整提供依据。

1848年,世界首个精算师协会“英格兰精算师协会”在伦敦成立。

1895年,由比利时、法国、德国、英国、美国等5国发起的“首届国际精算师大会”在布鲁塞尔召开,同时成立了国际精算师协会。协会每4年召开一次全球性大会,推动了精算师向不同行业领域扩展职业。

19世纪中后期,精算师开始向非寿险、健康保险、社会保障等领域扩展,主要是对各种未来发展方案建立数学模型,预测未来财务状况,并且提供中立的专业意见。

20世纪中后期,金融服务开始扩展,精算师逐渐延伸到银行、投资、公司财务、金融工程等领域,如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工作内容也从单纯的价格和准备金计算,提升到对产品和制度的设计,以及对相关领域风险管理。

当前,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员工福利管理、市场和销售管理、公共事业、交通运输、电信、能源、环境、自然资源、ZF和教育方面,已经成为新的职业领域。


精算师主要从事什么工作呢?


一、在保险公司,主要就职于产品开发部、精算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等,职责主要是经验数据分析、新产品设计和定价、再保险安排、负债评估、利润分析等。

1、[经验数据分析],是对已生效的保单出险、费用、退保等各种状态变化趋势的分析研究,通过搜集大量业务统计数据和财务数据,有目的地进行规律性分析。

2、[新产品设计和定价],一般是跨部门的工作,精算师的分工是根据对产品设计的初步构想来完成产品各个参数的计算,并检验该产品的盈利能力,费率厘定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精算师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通过对被保险对象风险的分类,对保险产品盈利能力及可能的销售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确定合理的保险费率。在产品销售前,精算师要会同核保部门确定合理的核保规则以及在不同核保标准下的费率水平;在产品投放市场前,要分析产品的现金流状况,并与投资部门一起制定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保证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对于已经推出的产品,还需要进行后续评估,建立合理的跟踪评价指标体系,对风险发生率、利润与预期的比较、利源分析、产品线比重、市场份额和竞争性等,进行全方位评估,并决定是否对现有产品的费率进行调整,或者停售。

3、[负债评估],是精算师的传统工作,无论是否有新产品推出,都要测算已生效产品应计提的准备金数额和公司的负债水平,并结合公司资产,对偿付能力状况作出评估。其中,责任准备金是对未来保险赔付责任的估计,从稳健经营的角度看,责任准备金的数额是保险公司资产必须保留的最低水平,如果准备金估计不足,公司就可能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保险赔款和给付。“法定责任准备金”通常是监管重点,在这方面,精算师必须按照监管要求,采用“谨慎的假设”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从财务的角度看,责任准备金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重要项目,对当期利润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精算师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选择合理的假设和精算方法估计责任准备金、

4、[公司财务管理],精算师需要联合财务部门完成财报,提交“利源分析报告”,并对公司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意见。需要了解公司运作的整体状况,并且与销售和市场、投资、财务、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及ZF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资产负债管理],精算师运用现金流模型和其他技术,协助投资部门制定投资策略,协调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匹配关系,另外,在基于风险的资本管理中,精算师通过建立合适的财务模型,预测未来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评估各类风险造成的影响,得到风险资本的合理估计。

6、[偿付能力评估]

7、[公司价值评估]


二、在保险公司内的监管职能。监管机构要求精算师审核保险产品费率、准备金等精算项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随时监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并及时报告。保监会2007年颁布了《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全文图片格式附于文后),要求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对产品费率、准备金水平、偿付能力、再保险安排、红利分配等承担相应的审核职责,并根据规定,审核并签署公开披露的有关数据和报告,如精算报告和内含价值报告。

以寿险、健康险、养老险公司为例,总精算师的职能是“审核定价假设与方法是否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和‘保监会规定’”“审核准备金的评估假设是否符合法律和一般精算原理原则,并签署责任准备金评估声明书”“采用现金流或其他方法,检查公司是否为保单责任和费用准备了足够的资产,并对资产支持负债的充足程度发表意见”。给出精算意见的同时,需披露分析方法、判断充足性的标准、假设的依据等;审核分红账户盈余及红利分配方案,看方案是否真实反映了分红账户的财务状况、是否符合精算标准和法规、是否考虑了保单持有人对于红利分配的合理预期、是否公平公正,并发表意见;审核公司的再保安排,并对再保计划是否合理及充足给出精算意见。

如果总精算师发现公司可能村在严重危害偿付能力状况的重大隐患,或者在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等经营中出现严重损害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报告保监会。


三、在养老金计划管理中。在设计计划中,精算师需要与计划发起人充分沟通,明确计划的设计目标和原则,在此基础上考虑法律法规的限制,对“计划的类型”“参保要求和覆盖范围”“筹资方式和筹资水平”“待遇水平及其调整”“既得权益的确认与管理”等提出详细的设计建议,需要评估设定的待遇目标所需的缴费,或者评估一定缴费下能实现的待遇,检查合法合规性。

在计划运行中,要定期评估成本与负债,以确保偿付能力,并满足监管要求。如果需要调整或者追加附加条款,要评估这些变动的财务影响及合法性。在定期成本负债管理上,需要定期测算计划的成本,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满足承诺的待遇所需的缴费;还要定期测算计划的负债,与资产相对应,形成有关计划资产和负债的财报,作为财务管理的依据。

有些国家,法律对于雇主缴费设有税收优惠,缴费低于或者高于某一水平,需要额外缴税。这时,需要定期评估雇主最低缴费和最高缴费的界限,帮助做出最优缴费方案。同时监管偿付能力。


四、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自1889年,德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养老金法案以来,各国开始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这些国家,都建立了专门的ZF精算师制度,负责对社会保障项目进行精算评估并提交报告;或聘请外部的专业精算机构承担对社保项目的精算评估工作。在社保领域内,精算师通过对社保项目未来财务收支的预测,评估制度的偿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分析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的影响,并为改革和发展提出风险管理依据。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6-6-27 09:31:48
你好,请问你学习的是什么教材还是?保险精算师现在还有认证考试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6-27 16:17:11
alloon 发表于 2016-6-27 09:31
你好,请问你学习的是什么教材还是?保险精算师现在还有认证考试吗
对,我学的是中国精算师的教材。考试应该是有的吧,春季的在官网上报了名,准备报考秋季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6-28 16:24:14

第一章  精算师与精算职业(2)


精算师属于专门职业。

什么是专门职业?通俗点,什么才是专家的判断标准?

当消费者能够获得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情况下,弗利给出的定义是:“专门职业是在某个特定的劳动服务领域具有某种专业资格的群体,建立专门职业的目标是确保该群体的工作质量明显高于非专业人士”。


根据澳大利亚精算师协会出版的《精算管理系统》的第二章,列出三大类必备因素:知识相关因素、价值相关因素、组织行因素。下面逐一解释:

1、知识相关因素,包括「专门知识」和「长期训练」等内容;

2、价值相关因素,包括道德行为、为社会利益提供服务等;

3、组织性因素,包括有惩戒权力的全国性团体,以及为前两个因素提供支持等。


英国(腐国脱欧,玩脱了吧?唉。。。)

咳咳咳,英国精算师协会前任主席弗格森的报告中,列举以下八条:

1、基本目的是为公众及公众利益提供服务;

2、为成员个人提供支持,并提高成员集体的社会地位;

3、是一个学习性的社团,鼓励研究,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

4、成员具有专业技能;

5、对那些在专业技能考试中达到要求标准的成员,它常以签名证书的形式给予资格证明;

6、通过提供后续职业发展,帮助并要求成员保持职业技能;

7、建立了成员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实践标准;

8、拥有惩戒程序以保证成员遵守行为规范和维护职业标准。


教师虽然满足知识因素,但是不具备组织性,所以不是一种专门职业。

组织性是很重要的,由于个人知识有限,必须依靠组织来维护专门职业的标准,并持续不断地更新知识和技能,才能保证为公众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同时,专门职业团体也是ZF和专门职业之间沟通的桥梁。


成员一般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并服从必要的监督。成员要具备正式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以及持续不断的后续学习,组织要为了开展相关研究提供经济资助。成员也要遵守明确的实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为了限制专门职业滥用“专业垄断权”,比如提高准入标准导致消费者支出过多,或者限制专业人数导致限制服务供给,ZF往往会介入。


精算师职业组织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人保恢复经营,提出了对产品定价的需求,当时是通过保险公司内部培训班和人员外派来培训专业人员的。

随后,大学教育展开了精算专业教育。

1987年,南开大学与SOA签署了《联合培养保险精算研究生的协议书》;

1992年,SOA在南开大学设立了考试中心;

之后,美国、英国和日本的精算师职业组织开始寻求跟中国大学的合作。

1995年6月颁布的《保险法》规定,“经营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必须聘请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确立了精算人员和精算报告的法律地位。

2002、2009两次修订的《保险法》,将精算专业人员的法定职责扩展到了所有类型的保险公司。


中国精算师的教育体系发展:

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正式成立,在人身保险监管部门下设立了精算处,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实行监管;

1999年10月,举行了首批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认可了43名首批中国精算师。

之后,保监会领导成立了精算工作领导组,下设精算教育组和精算标准组,分别负责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和精算实务标准的建立。

2000年9月,出版了中精考试的部分教材,同年12月,中国保监会组织了第一次中精考试,同时召开第一届中国精算师年会。

2001年,经民政部批准,中国精算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正式成立,负责推动中国精算师职业的发展,组织中精考试、中国精算师年会和中国精算师自律管理办法以及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工作。

2007年11月30日,中国精算师协会正式成立,工作职责包括:拟定精算师职业准则,组织中精考试,组织实施精算从业人员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会员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利益,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宣传精算行业,出版专业刊物,开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和国家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


国际上的精算师组织发展:

1848年,伦敦成立了[精算师协会(IOA)]

1856年,爱丁堡成立了另一个[精算师协会]

1892年,[法国精算师协会]成立

1895年,[比利时皇家精算师协会]成立;同年,[国际精算师协会(IAA)]成立

1897年,[意大利精算学会]成立;[澳大利亚精算学会]成立

1899年,[日本精算师协会]成立

1889年,[美国精算师协会]成立,其中成员包括美国和加拿大的精算师

1909年,另一个[美国精算师协会]成立,最初成员多来自美国西部小型保险公司,它与1889年成立的精算师协会于1949年合并

1910年,美国颁布了《员工补偿法案(Worker's Compensation Law)》,要求ZF和雇主建立员工补偿保险计划,对员工的“工伤损害”提供补偿

1914年,员工补偿领域的精算师队伍成立了[美国灾害精算和统计协会(the Casualty Actuarial and Stati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921年,[责任和意外保险精算师协会(CAS)]由之前的[美国灾害精算和统计协会]更名而来

1950年,在公共领域的[精算师协会(the Conference of Actuaries)]成立,以满足咨询精算师和其他在保险业以外就职的精算师的需求,1991年更名为[咨询精算师协会(CCA)]

1965年,[美国精算学会(AAA)]、[加拿大精算师协会(CIA)]成立。

此外,美国还成立了专门的[养老金精算师协会]

二战以后,菲律宾(1953)、韩国(1963)成立了精算师协会。

冷战结束后、20世纪90年代后,东欧国家相继成立了精算师协会,白俄罗斯(1995)、克罗地亚(1996)、拉脱维亚(1997)、立陶宛(1996)、波兰(1991)、俄罗斯(1994)、斯洛伐克(1995)。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6-30 15:56:36

精算师职业守则和精算实务标准


国际精算师协会要求,一个国家的精算职业制度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精算师的培养和资格认证;二是对精算师的管理。

“精算实务指南”是为精算工作提供的专业指导,它针对精算师的各项法定职责和精算工作提供详细的专业标准指导。

“职业行为守则”是精算师的职业行为标准或道德规范,它是任何精算工作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美国精算师]

美国精算学会制定了《精算职业道德守则(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CPC)》,并建立了《精算实务指南(Actuarial Standard of Practice,ASOP)》。该协会还随时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用以协助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同时,该协会还代表美国精算界与政府和其他组织合作,提升精算师的职业形象。

美国的精算职业道德守则,由以下部分组成:职业标准、精算建议标准、精算实务指南、交流与信息披露、利益冲突、避免误导、维护客户隐私、与其他精算师的关系和个人宣传等。截至2009年,美国正在实施的精算实务指南有38条,针对不同的领域如下:寿险精算9条,健康险精算7条,财险精算8条,养老金精算7条,社保精算1条,适用于所有领域的指南6条。

(P.S  我感觉还是“北美精算师”叫起来更顺口,但是不确定用在这里是否合适,所以就只能写成“美国精算师”^_^)


[英国精算师]

英国的《精算师职业道德守则(The Actuaries' Code)》由英国精算师协会颁布,给出了精算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这些原则适用于在各行业和各类机构中工作的精算师。主要准则有:精算职业必须为公众利益服务;精算师有责任保护客户的隐私;精算师在确信自己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后才能提供精算建议;精算师应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审核,如对数据有疑问应该在精算建议中明确说明。同时,精算师应在精算报告中详细解答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采用建议后的可能后果;如果精算师违背了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将受到协会的纪律处分;如果精算师发现其他精算师有严重的违规行为,在确认无需对该行为进行保密之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交由精算师协会处理;客户和精算师本人有利益冲突时,应向客户说明或拒绝客户的委托;精算师应和客户说明工作得到的酬劳;客户有权利选择精算师;精算师应该避免伤害其他精算师的声誉,但是对他人的工作提出批评是允许的;对同一问题的观点应尽量求同存异,精算师应容忍他人提出不同意见;精算师可以采用广告或其他形式宣传自己的服务,但不能直接或间接贬低其他精算师的专业水准。

英国的《精算实务指南(Guidance Note,GN)》,由英精协会制定并由其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精算师进行监督管理。2006年,英国改革了监管体系,建立了财务报告委员会(The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FRC),专门制定会计行业、精算行业和审计行业的实务指南,并监督精算职业的执业情况。

英精的实务指南分为“推荐类”和“强制类”两种,对于强制实务指南,只有在精算师有充足的理由,并且充分披露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执行。推荐性的实务标准只是建议,是否遵守无妨。到了2009年,英精中针对寿险精算有13条、非寿险精算师4条、养老金精算师10条。


[中国精算师]

中精成立时间不长,精算师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保监会。目前,精算师协会制定了《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职业行为守则》,规定了精算师在提供服务时对服务对象、行业和监管机构应负有的责任。

中国保监会制定和下发的部分规定如下(教材版本为2010年版):

2000年

《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2000年末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有关要求的通知》


2003年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

《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4年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5年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的通知》

《关于颁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通知>》

《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6年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007年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


2008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关于修订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立寿险公司现金流预测临时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精算工作的通知》


2009年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制规则的通知》


2010年

《关于精算报告编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工作底稿规范》

《关于加强非寿险精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7-4 14:57:47

精算管理系统


一、基本框架

传统的精算工作领域是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和负债评估,因保险类型不同,在实践中形成了分别用于寿险、非寿险、养老金、投资、社会保障等不同领域的相对独立的精算体系。


1985年,英精协会前任主席杰瑞米在《关于人寿保险公司财务控制》的文章中提出了精算管理系统的概念,强调精算在保险公司各个环节当中的作用和相互联系。20世纪90年代初,澳大利亚的几所大学引入了精算管理系统的教育,并于1996年成为正式课程。随后,2006年,北美精算师协会准精算师(ASA)阶段的重要课程《精算实务基础(Fundamentals of Actuarial Practice,FAP)》也选择以精算管理系统作为主要的框架,并将澳大利亚精算师协会出版的《精算管理系统》作为主要参考书。


精算管理系统教程,使得基础精算原理过渡到专业精算实务,综合了精算运用于各领域的普遍特点,概括了精算在“持续管理过程”中的作用,让人们深刻理解“不同领域中运用精算技术的普遍原则”以及“运用精算原理解决问题的整体思路”。


精算管理系统的基本原理是运用“控制论”和“负反馈观念”描述工作流程和职责,从而将各个工作领域有机联合。贝利斯在教材中,将精算管理系统描述为一个概念性的框架,认为该系统概括了金融企业、产品或计划管理的持续管理过程,以及各个过程之间的关系。主要思想基于:发现和明确问题、设计并执行解决方案、监控解决方案实际效果并提供反馈意见的决策和控制过程,同时要考虑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问题的实际背景,以及精算师职业规范。


可见,精算管理系统把不同领域的精算师从事的具体工作总结提升为两个基本问题:

1、精算师面临着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问题;

2、精算师需要使用模型为风险管理和控制提供解决方案。


在保险公司,精算管理系统可以具体表现为:从风险评估开始,经由产品设计、定价、负债评估、资产评估、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评价、经验监控、利润分配等环节,再回到风险评估并开始下一轮过程的一个循环。各个环节相互联系,也包含社会、经济、人口、税收、法律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以及精算师职业化问题。


精算工作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没有明显的起点和终点,对于一个新产品来说,过去的经验分析是开发新产品的基础,从风险分析开始,通过对保险公司的资产风险、保险风险、利率风险、利差风险、以及因错误定价、法律苏诉讼、税法变动、退保、费用增长过快等引起的其他风险的分析,建立产品设计的基础资料。在产品设计阶段,通过研究公司的产品策略、目标市场定位、竞争对手的情况等,设计符合公司总体发展的新产品。在产品定价过程中,精算师需要运用精算假设,在一个合理的盈利目标下确定可以接受的价格水平。在负债评估阶段,需要定期评估产品的准备金和公司的各项负债水平,同时,为了实现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有效管理,也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


通过资产与负债的管理实现公司经营的偿付能力。通过监测和分析过去积累的经验数据,分析公司的利润水平,并对利润分配方案提供意见,在此基础上开始下一轮的新产品设计。


二、主要环节

精算管理系统的主要思想是将任何精算管理过程分解为“明确问题”“解决问题”“监控结果并反馈”三个环节,同时考虑外部因素的约束和精算师职业规范的限制。


1、明确问题

先把问题归类,第一类是“在给定约束下,寻找能够达到设定目标的最优方案”,通常最优方案就是风险因素影响最小的方案,第二类是“实际结果与目标有差异,需要寻找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寻找调整方案的办法以达到目标”,为了找出差异产生的原因,需要定量估计各种因素对差异的影响,找出影响较大的关键因素。


2、解决问题

对于第一类问题,要构造定量模型来估计不同方案下的结果以及结果与预期的偏差。一个完整的模型通常由外部变量、内部变量、控制变量和结果描述等四部分组成。

外部变量由外部环境决定,比如,产品定价问题上,市场利率、通胀率、竞争对手的费率水平等,只能根据相关外部数据来估计。

内部变量可以通过控制变量来调整,比如利润率目标可以通过提高费率来调整。

内、外部变量的取值不是唯一确定的,它们会受到随机因素的影响,所以建模时要考虑把变量的不确定性“合理化”。

另外,精算问题往往也会涉及很多群体的利益,比如,公司股东、投保人、销售人员等不同群体,他们的利益可能存在不一致性,这就构成了问题的约束条件。精算师要估计不同方案下结果与预期的差异,考虑不同方案受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并选择最稳定的方案。

对于第二类问题,要构造合理的模型来对各种因素的影响做定量描述,还要采用敏感度分析等方法来寻找关键变量,并针对每种风险因素的特征给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办法。


3、监控结果与反馈。

得到最优解决方案后,外部因素的改变还会使结果出现偏差,所以精算师要定期评估实际经验与预期的差异,并将这些差异作为新问题的来源,重新调整方案。


三、精算管理系统举例


某公司开发了一款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万能寿险,并定期对利润进行分析,设计的精算管理过程如下:


1、明确问题:由于市场的旺盛需求,公司希望开发这样一款产品,分析了同业产品和目标客户的需求后,公司对产品费率设定目标如下:

(1)费率不能违反监管规定

(2)费率能够被销售人员和市场接受

(3)能够为股东带来足够的利润

但是由于竞争激烈,精算师认识到来自外部的约束条件:

(1)产品通过银行渠道销售,必须与银行储蓄产品具有可比性,结算利率不能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2)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手续费率不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2、解决方案:参考了其他产品后,精算部门设计了初步的产品形态、费率结构,并根据管理层提出的目标利润总额,参考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预期销量,确定了该产品的目标利润率。参考实际投资收益率、银行存款利率和其他公司同类产品费率。精算师采用利润测试模型,经过一系列敏感度测试,选择了利润率较稳定的产品费率。


3、监测结果与反馈:一年后,精算部门回顾产品时发现,当初的利润目标没有达到,把实际经验结果和产品定价假设比较时,发现如下原因:

(1)产品利润主要来源于实际投资收益率与结算利率的差异,为了竞争,给出的结算利率都高于存款利率,但是银行利率近一年内很高,股市指数却处于低位,使匹配资产无法达到更高的收益率

(2)产品现金流的压力大,资产无法进行长期投资,就不能获得更高回报


4、进一步解决方案:关键问题是“结算利率因市场竞争无法降低,资产投资收益率又因产品结算方式和外部投资环境的影响而持续偏低”,于是给出如下解决方案:

(1)给出初步的四种方案:A.停售该产品;B.进行高风险投资;C.在资本金充足的条件下,忍受一段时期的亏损;D.控制销售规模和结算利率。

(2)考察上述方案的可行性。

股东希望止损,最好能盈利;产品畅销,所以销售人员不愿停售;保单持有人要求保持较高的结算利率;监管机构不允许公司收取过高的费用。另外,公司无法控制外部变量,如投资收益率。

因此,分析如下:

方案A,对股东而言,停售产品可以止损,但是会遭到销售人员反对,可能导致失去银行这一重要销售渠道,失去渠道的损失无法弥补;

方案B,在当前金融环境下,难以找到收益率更高的投资品种;

方案C,持续下去,会损害股东利益,使公司面临资本压力,不符合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

方案D,控制销售规模的同时,推出新产品来提高销售热情,并且用更完善的售后服务来弥补客户的不满。

权衡利弊,采取方案D。


5、继续监控结果,进入新一轮循环。

采取了控制结算利率、收缩销售规模的措施后,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新产品设计规划,适时推出新产品,达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