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如何树立反垄断意识?</p><p> </p><p>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 盛洪</p><p> </p><p> 我们现在宣布我们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但在日常生活中背离市场经济规则的事情还不时发生。我弟弟从海外给我寄来一些美元,当我到中国银行的营业机构去取时,却被告之要存入三个月以后才能取,并且告诉我必须这样作。我到某邮局去发传真,营业员告诉我除了电话费外,每页加收8元钱。当我索要报价单时,营业员当着我的面将上面的报价6元改成8元。存款和吸收存款本来是一个市场行为,它取决于双方的自愿;一个报价就是一个承诺,事后单方面修改它就是违背承诺;这都与市场规则格格不入。问题是,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能够发生?</p><p> 一般舆论认为这是因为“风气不正”,有关机构管理不严,或营业人员的素质太低、缺乏职业道德所致。由于这类现象经常集中出现在一些特定的部门,如铁路、银行、邮政以及供电、供水部门,所以又被称之为“行业不正之风”。按照这样的理解,只要加强政府的管理,加强对营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就能消除这类不正之风。但是,“反对行业不正之风”的话说了许多年,到现在似乎并不见效。原因是什么呢?人的品质固然有优劣之分,但制度经济学认为,道德的形成以及构成一种风气的道德文化受既定制度的影响甚大。任何一个人,只要处在别人总在求他、而他不求别人的位置上,就有可能养成轻蔑别人、傲慢无礼的态度,就有可能在与别人交往中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在需要的时候甚至会讹诈别人。在市场中,这种位置就是垄断地位。</p><p> 粗略地划分,垄断有两种。一种是人为的垄断,一种叫自然垄断。前者是通过一些人为的方式,如卡特尔协议或政府干预,将本来可以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变为独家或寡头垄断的市场;后者是由于技术上的特性,提供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最佳规模非常大,以至市场中只能容纳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在计划经济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为的垄断的情形。在那时,我们买粮食和副食也难免售货员的呵斥,那是因为政府规定我们只能在指定的粮店和副食店买东西,对我们消费者来说,这些粮店和副食店就是独家垄断。改革打破了一些这样的人为垄断。但是当初在粮店和副食店中看到的脸色我们仍然可以在一些行业中看到,这些行业就是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本来,保证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竞争。对于用户来说,竞争的最为实用的意义就是,假如对一个卖者不满意,你可以用不买相要胁,转而去找他的竞争者那里去买。这是对一个卖者最强有力的约束,这种约束甚至比政府的强制性措施还要有效。因为政府不可能监督卖者的每一笔交易,但消费者却能。由于垄断破坏了市场带来的好处,所以任何一个奉行市场规则的社会都必然要反对垄断。美国早在1890年就通过了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现在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反对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其中包括对卡特尔协议的限制,对同行业兼并的限制等等。不仅如此,“反垄断”实际上已经成为在这些社会中的一种文化。一提起垄断行为,就相当于提到一种犯罪行为。以至美国著名企业家亚科卡在任克莱斯勒公司总裁时说过,他很害怕和通用汽车或福特汽车的总裁一道吃饭,因为这样很容易被怀疑他们之间有什么合谋。当然以上所说的反垄断仅指反对人为的垄断。对于自然垄断,现在似乎还没有什么很好的药方。但各国都在想方设法。例如美国拆散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解除了航空业的政府管制,日本将国营地铁私营化,以及用对自然垄断特许权的招标的方式对进入该产业的企业施加竞争压力等。</p><p> 但是在我国,反垄断意识还相当淡泊,以至反“行业不正之风”反了很多年,还没有把这种现象视为垄断现象。不仅如此,每当这类现象出现时,总有人幻想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预的方式来解决,例如加强对进入这类行业的限制等。但这样一来不仅没有抑制垄断、反而加强了垄断。这是所谓“行业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原因。其实,道理已经很清楚,并不是道德教育和政府干预不起作用,而是不能起主要作用,有时甚至起反作用。真正要想抑制不正之风,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给风气不正的企业或个人制造一个或多个竞争者。如果其它银行以至其它金融机构也能承接国际汇兑业务,中国银行的一些营业机构就不会强迫别人存款;如果不把公众传真业务只限定为邮电局的特权,不仅不会出现当面改价格的事情,传真服务的价格还会大幅度下降。看来反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根本举措,还是要走到反垄断上来。在我国,反垄断的任务还相当繁重。首先要政、企脱钩,因为用政府保证的垄断地位更为可怕。而在我国,老百姓至今仍分不清一些产业倒底是企业呢,还是政府。例如铁道部,邮电局,电话局,电力部等等。如果和这些部门发生了纠纷,倒底该跟谁打官司呢?并且政企合一的情形为垄断带来了便利,以政府的名义发道规定,就可以把竞争者排斥在外。第二要在本来可以实行自由竞争的领域中打破垄断。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允许自由进入。这些领域包括银行业、保险业和外贸等行业,由于政府不允许企业和个人自由进入,才形成了今天的独家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局面。第三要解决自然垄断问题。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些看似自然垄断的行业,其实也可以引入竞争。如铁路部门。在美国,每个火车站都可以看到几个铁路公司在经营。这种办法也可在我国实行,从而可以根本解决“铁路不正之风”。又如,电话系统虽是自然垄断的,但电话安装却可以是竞争的,如果打破电话安装队的管区界限,不同的安装队可以互相在同一地区竞争,我们装一部电话就不会等半年以上。一方面,在政、企脱钩的前提下,可采用对自然垄断特许权招标的方式,这种方式通过进入这种行业前的竞争、以及隔几年重新招标的方法对垄断势力加以约束,从而降低自然垄断所带来的危害。这种方式如果用于供电、供水等部门,“电老虎”、“水老虎”就不再会那么凶。要实现这些需要政府的努力,也要社会的监督,而基础则是要形成“反垄断”这样一种市场经济的文化。</p><br/> <br/> 写于1993年7月 <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