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开经办运行的实际来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为“四难现象”:
一是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难衔接。三项制度在待遇设计上没有进行全局统筹规划,缺乏必要的衔接性。随着农村人员大量涌入城市及进城务工农民的不断增多,大多数进城农民渴忘享受与城镇人员相同的医疗待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在政府的推动下,大部分农村户口的人员,不分是否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用人单位按要求是需给所有员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需扣除个人缴费部分,有的单位雇用的农村户口工人因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不愿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对此两项政策却无衔接规定。进城临时务工的农民则因户口原因无法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这些政策缺口在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间形成医疗待遇级差,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是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未并网,重复参保难避免。三项保险参保数据库未并网运行,无法实现资源共享,重复参保现象不可避免,从而部分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国家财政补助,造成资金不合理使用。
三是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难协调。在两项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和经办过程中存在交叉现象,因经办机构分属于不同主管部门,管理范围、管理办法、管理程序各不相同,增加了协调难度和管理成本。如对于重复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等人群,能否多头报销的问题和先由哪头来报等问题都需要协调。
四是经办机构分开设,资源配置难优化。两个经办机构必然要配备相应的办公用房、人员、添置两套办公设备、建设两套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医保定点机构要同时接受两个经办机构的管理,与两个经办机构联网,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不利于资源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