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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8 18:28:57

[美] 曼瑟•奥尔森 著

[size=+1]权力与繁荣

[size=-1]作者:宕子 提交日期:2008-3-13 21:29:00


牐牐牐
牐1、契约如果没有剑的保证等于一纸空文。      ——霍布斯
牐2、正如伟大的斗士总是力求刺中敌手的颈动脉那样,伟大的科学家总是在寻找能够取得突破和具有强烈诉求的问题。故我以为,探求那些重大和高度简化的命题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战略。
牐3、奥尔森认为经济成功要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要有对所有人都稳定的且界定清晰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另外一个必要条件是没有掠夺行为。
牐4、没有民主政治制度的约束,就很难发展可信的财产或者契约执行体制。
牐5、后共产主义国家经济崩溃程度的差异,以及经济恢复速度的不同,与国家的强度以及国家如何运用权力有很大的关系。外部投资和国内投资的水平,新兴私有公司的增长以及其他转轨措施的运用,取决于国家提供基础制度以及克制自己掠夺行为这些因素。如果法院不能可靠地执行合约,或者法官不能强制执行合约,或者国家及其官员与私人投资纠缠在一起,那么国家就是短命的。
牐6、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私有财产并去强制执行合约,而且受到约束不去剥夺这些个人权利,那么这样的政府就是“强化市场型政府”。
牐7、社会的富裕或者贫困,显然既有经济也有政治的原因。因此,排除掉政府的市场理论,或者纯粹地把经济作为外生力量的政治概念,本质上是有限的和不平衡的。它们不能告诉我们更多的关于政府形式与经济财富之间的关系,或者不能充分解释为什么有些社会更加富裕而有些社会更加贫困的缘由。
牐8、如果一个社会要获得可能的更高的收入,那么激励措施必须是清晰的、明确的,同时还必须促使经济生活中的个人和公司在一种社会最有效的途径中互动。
牐9、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收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在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中,没有任何措施限制人们去掠夺别人,或者在盗贼统治的世界中,那些权倾一世的人攫取了大部分的资产,这样,社会生产和收益并不是通过专业化和贸易的社会合作途径完成的。
牐10、在其他条件都相等的条件下,一个罪犯在富裕社会中当然比在贫穷社会中处境更好,因为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偷窃。盗窃行为很显然会危害社会的繁荣,因为用于盗窃的时间并不会导致产出,相反,它会减少从生产性工作和投资中所能得到的回报,从而使人们不得不将资源额外用于保卫、防盗、警察、监狱以及犯罪资料控制体系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因此,任何罪犯所犯的罪行都减少了社会的福利,也使可偷窃物品的问题减少了。
牐11、只有社会对犯罪活动进行惩罚才可以使罪犯为自己的行为支付成本,然而,施加惩罚不总是很充分全面的。虽然在一个繁荣社会中,每一个罪犯都有其自己的利害考虑,但是这个利害是如此微不足道,以致其一直受到忽略,所以他总是照偷不误。
牐12、在黑手党类型的组织所控制的区域内盗窃和暴力的横行,往往都意味着此类型的团伙对这个区域失去了控制。
牐13、在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中,单个强盗的盗窃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很小,换句话说,他获得的利益相对来说也很小,因此他也不会意识到他的盗窃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相反,控制一个社区犯罪活动的黑手党家族由于其对犯罪活动的垄断性,其对社区收入的看法拥有一个相对妥当的共容利益观,所以,它使用自己强制性的权力来为自己的社区利益考虑。在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中,单个罪犯只承担其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损失的极小一部分,而拥有对邻街牢靠控制权的犯罪团伙却可以通过保护费获取社区总收入很重要的一部分。由于这种控制可以把他们的共容利益与社会收入紧紧联系在一起,所以他们实际上承担着社会损失很重要的一部分,包括自身的保护费。
牐14、在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中,单个罪犯只有狭隘的或者微不足道的利益,理性地讲,他意识不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因为这种程度相对来说太小了。
牐15、一个稳定的定居的匪帮,总是攫取普通人产出的一小部分作为其稳定的税源,保持普通人进行生产活动的动力。
牐16、一般而言,由于一大帮有足够能力组织大规模暴力的人的理性自利因素,为这一大帮人利益服务的政府因而就会产生。这些暴力团伙一般不愿意把自己称为匪帮,相反,他们总是给自己及其继任者以吹捧性的称号。他们有时甚至声称是基于神授权利而统治的。由于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那些处于统治地位的王朝当然把其解释为是基于高尚的动机而不是自利的因素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专制者总声称他们的臣民希望其来统治,这种说法因此滋生了一种错误的假设,认为政府的出现总是由于臣民自愿选择的结果。
牐犚坏┪颐抢斫饬说狈税锇捕ㄏ吕床⒗喂痰乜刂埔豢榱旌笃涠机的微妙变化,我们就知道为什么匪帮的臣民——即使匪帮首领年复一年地从他们身上榨取油水——也宁愿需要一个固定的匪帮而不是间或窃取他们的流动匪帮来统治。流动的匪帮意味着无政府状态,而用政府来取代无政府状态就会带来产量的巨大增加。一个固定匪帮统治下的臣民会获得增加的那部分不需要纳税的收益。事情的逻辑——以及历史上的信息和最近的观察——表明,固定匪帮持续的剥夺行为要比无政府状态更好。
牐17、一个固定匪帮在他控制的土地上有自己共容利益,因此愿意提供国内秩序与其他公共物品。所以,他不是一匹捕食鹿的狼,而是一个要确保其所养的奶牛能够得到护养的牧场主。
牐18、专制者的国家就是一个以专制者自身为中心的舞台。
牐19、对一个专制者来说,追求奢靡就意味着他必须和其他国王或者独裁者进行互相攀比,这常常意味着不仅需要奢华昂贵的面子工程,还需要夺取更多领地的军队与战争。
牐20、在一个社会中,一个稳定的专制者的共容利益会使他限制自己窃税的程度。虽然专制者的共容利益意味着他会使用他所控制的一些资源去提供可以增加其领地产量的公共物品,但是他这么做只是为了扩大自己从社会中攫取的纯收益量。因此,专制者获得的收入源于非常高的代价,即通过很高的再分配比例将臣民的收入转到专制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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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8 1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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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税率极小的增加会减少国民收入,尽管这样可以获得税收上更多份额的收入,不过总的税收额变化是不大的。极小的税率减少会充分增加国民收入,虽然这样在税收上会获得较小份额的收入,不过总的税收所得是不变的。
牐22、居于支配地位的人从公共物品收益中取得的分享份额一定是更大的:从社会收入的意义上讲,这个份额是由他再分配给自己收入加上他获得的一小部分市场收入。一个从市场中获得收益的再分配性的支配利益者会继续投资于公共物品的供应,直到他用于供应的最后1美元将国民收入增加到互惠性的份额为止。
牐23、支配利益者从市场中获得的收入,再加上由于它控制财政而从社会生产中获得的利益,必然给予他比一个专制者更共容的利益观。因此,他就会承担再分配给自己的行为中更大的社会损失份额,也会从公共物品收益中获得更大的份额。
牐24、我们知道,只有在高投资率的情况下经济才会产生最大化的收益,而且,也只有在做出投资的前提下,人们才会把更多的回报用于长远的投资。因此,一个拥有长远观点的专制者,就会试图让他的臣民确信他们的资本会永远地得到保护,不至于受到别人的偷窃,也不至于因为专制者自身因素而被充公掉。如果其臣民担心资本被没收的话,他们将不会做更多的投资,从长远来说,主将减少专制者的税收所得。
牐犖了在一个既定税率下取得最大的收益,一个社会必须公正地执行契约(包括涉及长期贷款的契约),更多的收益只有在长期的基础上才可以产生。为了从长期契约执行中获得好处,一个国家还需要稳定的货币。那些定居一处的匪帮首领就会有最大化的税收所得,他的臣民就会在他的领地的生产中得到最大的利益。当然,这需要首领绝对采取长远的政策,因为只有这样,其臣民才会绝对相信他们的私有财产权利及契约执行会得到永远的尊重,并且货币会保持完全的币值。
牐25、当一个专制者不去考虑社会的产出时,他的激励动机就如一个住所不定的匪帮首领的行为一样。正如人类进步的一个让人惊奇的原因,是由于流动的匪帮定居下来成为统治者以后激励动机的变化所带来的进步一样,人类历史上许多侵吞与衰退现象也是由于那些专制者——不管他们的头衔是什么,也不管他们受到多少的吹捧——常常倒退到本质上是一个流动匪帮地位的缘故。
牐犛捎谝桓鲎ㄖ凭主无论其多么可靠或者眼光长远,但是都可能难免受到那些使其采取短视行为的事件的困扰,专制体制下的臣民总是面临他们的资本被没收,债权被剥夺,或者货币贬值的风险。这些风险降低了储蓄与投资的总量,即使存在一个稳定可靠且具有长远目光的君主,情况也是这样。理性的君主由于有兴趣去增加其臣民进行投资和贸易的行为,从而有动机让他的臣民相信他不会以任何方式聚敛财富。但是君主的承诺是不可靠的,因为其承诺得不到任何来自司法或者其他独立权力部门的制约,也就是说君主可以跨越所有的权力部门。由于这些因素,以及专制者总是存在采取短视措施的明显可能性,其对臣民的承诺是永远不可靠的。
牐26、实际上,在任何专制君主统治的社会里,怀有与流动匪帮首领一样动机的专制君主迟早注定是要出现的。而且,就如我们所预测的,历史上君主与专制君主犯下的没收财产、拒绝支付债务、强迫货币贬值以谋私利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
牐27、一旦一个专制统治者完全采取杀鸡取卵的短视眼光,他就会从私利出发,没收其臣民的财产,撕毁任何与其臣民签订的契约,并利用铸币权滥发货币以谋利,尽管这样会贬低币值。因此,不管在固定匪帮统治下会有历史进步这样的事实,专制统治下的臣民宁愿自己来保障自己的收入,他们需要财产与契约权利的安全,而不愿意让其落入到一个流动的匪帮手中,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牐28、民主政治自发出现的一个关键条件是不存在产生专制政治的常见的一些条件。
牐29、当那些促使专制政权垮台的人中,没有一个个人或者团体领导人能够使自己成为专制者时,民主就极可能同时出现。
牐30、即使当权力的平衡使任何一个领导人都不足以完全控制其领地,领导人也完全可以使自己成为小地方的专制者。在一块面积大的区域,权力和资源的分配可以导致小块土地的专制与民主的缺失问题。然而,如果不同的争论团体一致行动以控制更大的地方,那么小地方的专制者也是行不通的。因此,民主自发产生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就是,不同力量之间存在的权力的大致平衡不会出现破裂,这样就使小块地方的专制统治是不可行的。
牐31、一旦社会中确立了和平的秩序,社会中大部分人就通过生产和对彼此有益的贸易来获得自己的利益。为了有效的生产,他们需要一些可以保护财产权的制度安排。为了从相互贸易中获得利益,还需要一个第三方的执行机构,因为社会中的个人需要确立制度安排以确保合约的执行。因此,界定和保护财产权,以及执行合约和解决纠纷的机制就成为大家的利益。如果法院和司法机关是在政府行政首脑手中控制的,它们可能就与其他政府权力机关一起,被用来扩大政府领导人的权力。
牐32、在真正的专制体制下,不存在专制者之上的权力,因而也就没有机制可以确保臣民的财产不被专制者没收。
牐33、没有一个胜方领导人、团体或者政治派别能够强大到可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他团体上,或者去直接形成一种专制体制。……代议制和相对民主的政府部分是因为最后没有任何一方可以使自己成为绝对的君主。该逻辑同时还告诉我们,制造光荣革命的那些领导人激励动机去设计一个权力分享的制度安排,以减少任何人拥有超过他人的绝对权力的可能性。
牐34、由于君主权力受到较好的限制,有了独立的司法机构、一个更加稳定的判例法体系以及《权利法案》,英国人开始对很多事情有了相当高的信任度,他们相信彼此之间签署的任何契约都会得到公平的执行,任何私人财产也会相对安全可靠,而他们对政府的批判也不会遭到迫害。
牐35、民主的确立与选举的推行并不必然带来稳定的契约或者财产权利。如果民主本身就不是民主的话,民主制度所赋予的个人权利也是不稳定的。在一个不稳定的民主国家里,财产和契约权利可能会因为一个走向专制的当选领导人而被打折扣。一个脆弱民主制度下的领导人会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没收资本、贬值货币或者剥夺少数人权利,而这正好使个人权利受到伤害。因此,在民主的形成与个人权利(包括财产权和契约权)的稳定之间,也不存在内在一致的必然联系。
牐牭是相反,在持久的民主或者代议制政府与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财产与契约权之间,却存在重要的和关键的联系。这种联系内在于民主得以生存的一些逻辑条件上。显然,如果要让现任政府下台而又没有法治作为辅助,民主也是难以成功的。如果现任政府的反对力量没有法治赋予的自由发表言论和其他包括财产权与契约权在内的完全的权利,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下去。而如果连在任政府的这些反对力量也拥有这些权利,那么其他公民也就都会拥有这些权利。
牐牸虻サ亟玻财产权就是涉及个人可以对财产进行买卖的那些权利。正如詹姆斯•麦迪逊所敏锐地指出的:“正如人可以说拥有其财产的权利一样,他也拥有权利这样的财产。”因此,法院系统、独立的司法体系以及对法律和个人权利的尊重对持久的民主来说是必要的,而这同样也意味着会带来持久的稳定的财产和契约权。
牐36、在专制体制下,一个专制者统治时间越长,财产与契约权执行得就越好。
牐37、在那些长久或者间歇专制的国家,虽然资本是严重稀缺的,但也会从这些国家流向那些稳定的民主国家,即使后者拥有充足的资本供应,资本的投入只能获得很一般的回报。同样,稳定的民主国家如美国、英国和瑞士,从契约密集型行业如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活动中得到的收益也最多。尽管经验告诉我们,相对贫困的国家如果有一个很强的专制者,并碰巧他也有不寻常的很好的经济政策,这些国家也可能会有急剧的经济成长,但是这样的经济成长只会持续一两个专制统治期。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对这种情况感到惊奇,也就是并不是所有享有长时间良好经济绩效的国家一定就是拥有稳定民主政府的国家。
牐38、理论是(至少应该是)简单的,但是现实却是极为复杂和令人困惑的,复杂的现实总有得不到理论解释的危险。
牐39、如果一个工厂的烟囱排出的煤烟污染到附近居民的空气,那么工厂的邻居在承担着损失,但是这种损失并不体现在拥有工厂的公司的成本里。公司支付它利用的劳动力、资本和原料的社会成本,但是它并没有支付其造成污染的社会成本。这样的话,至少其某些产出将会对社会形成成本,而非其表面看上去那样的价值,即应该比买者愿意为其产品支付的价格要更高。
牐40、引起市场失灵的外部特征,是由于存在没有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的的“好的”或“坏的”物品,人们很难向那些得到免费“好的”物品的人收费,也很难处罚那些额外向他人制造“坏的”物品的人。因此,任何具有外部性特点的东西——如果它会对两个或者更多的人产生影响的话——必然也是一种公共或者集体的好的或坏的物品。污染就是公害物品,更少的污染就是公益物品。
牐41、除非谈判成本太高,否则外部性会被内部化。但是如果交易或谈判成本为零,所有的外部性问题都会以帕累托有效的方式得到解决,简单地说,这是因为理性的双方都会一直谈判直到他们得到最大化的共同收益为止。他们会在谈判桌上把这些问题解决掉,而如果结果不是帕累托有效的,他们将继续进行谈判。各方就这个问题的自愿谈判会达到帕累托有效的结果。
牐42、没有完成的交易也耗费了有价值的资源,因此,如果在界定经济效率的过程中不计入这些因素,那显然是荒谬的。
牐43、如果买卖的交易成本超过买卖本身的所得,那么买卖双方就不会成交。因此,任何市场中出现的既有现状都是有效的。如果在计入交易成本因素后,出现对经济活动相关更好的结果,那么产生好的结果的交易就会完成。
牐44、逻辑告诉我们,如果人们可以自由地交易或者不交易的话,我们会自动处于所有可能世界中的最有效状态中。
牐45、无效的政府项目一定也是政治上有害的:它们造成的过度负担意味着更多的损失,这些损失都要计入政治谈判中。由于更有效的再分配办法可以产生更少的损失,在政治交易决定中就会有更多的收入可以用来分享。有些集团可能拥有比其他集团更多的政治权力,从而会影响再分配的结果。
牐46、政府本身也是一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可以确信的是,大部分人都同意,政府的有些活动至少可以比私人部门更有效地安排或者组织交易。
牐47、政治系统中互利的谈判因此就会趋向有效的社会公共政策。实际上,根据某些研究,政治谈判带来帕累托有效的社会后果,或者至少大致上是社会有效的。如果选择一个有效的政策,此后向任何更有效政策的改变必须要能带来净收益,这些净收益的一些分配应该让每个人都更好(或者至少让一些人更好而没有人因此变得更坏)。还有,如果有政策可以让每个人过得更好,或者一些人过得更好而没有人因此过得更差,那么这样的政策就会被选择。
牐48、如果一种结果不是社会有效的——假设它不会对相关的人产生最大化的累积收益的话——那么一定存在能够使每个人产生更好结果的对有效结果的收益进行再分配的方法。除非交易成本超过收益,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会做出能够获得更有效收益结果的交易,当然这里的“更有效的”实际上并不是更有效的。
牐49、正如个人常常可以通过自愿交换实现其利益一样,他们中的有些人有时也会通过威胁或者直接使用武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牐犎绻一个人拥有比他人多得多的权力,他也许更可能通过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不是自愿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他可能毫不费力而不是花很大代价就能得到很多。
牐50、人类生产力的一个可悲性原理就是毁灭易于创造。积数年心血建造起的房子可能因为年轻人一盒火柴的代价就毁于一旦,伤害人的权力——毁灭别人所珍视的东西,让别人承受痛苦与悲伤——也是一种谈判权力,它用起来不容易但是却被人们经常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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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8
 51、拥有权力的一方通过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权力能够得到收益,如果这样做的成本比他获得的收益要少得多的话。受害者的损失,以及即使这样的损失规模与拥有权力一方的收益相联系,也并不必然会对结果产生影响。小偷不需要关心他的盗窃所获会对受害者造成多大的损失,谋杀者也不会去只杀害那些想自杀的人。
  52、在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中,生产的动机受到一个人生产的东西——以及用来生产的工具或者资本——会被其他人掠夺去的可能性的限制。在无政府社会中,有些劳动力是被用来掠夺或者偷窃而不是用来进行生产的。
  53、偷窃自然会引起防卫工具与避免偷窃行为的一些成本。……一个无政府社会中,一个家庭可能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去防止偷窃行为而不是去生产。(当然,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偷窃与生产,某些人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偷窃而不是生产上。)
  54、在无政府社会中,资本商品可能很容易被偷窃,因而生产就不得不是劳动密集型的。有些活动,例如在某些地方采集食物以果腹的活动,本质上是反对偷窃行为的。当生产过程中生产性的因素更少而防止盗窃行为的因素更多时,最后所损失的产量当然是无政府状态内在的成本。
  因此,在无政府社会中,社会损失了本可以把资源投入生产而获得的那些产出,本用于投入生产的资源被用于防止盗窃活动上了,如果生产活动不集中在防止盗窃行为上,那么额外的产出本是可以获得的。无政府不仅导致生命的丧失,也增加了去偷窃和进行防窃的动机,因而减少了人们进行生产的动力。
  因此,就如强有力的人有时会理性地利用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样,无政府下的暴力于一个社会来说也总是非理性的:不管窃贼得到什么,其他人总是有损失的,资源流向窃贼以及社会的防窃行为都减少了产量。如果无政府社会被一种适当的和平秩序所取代,那么产量就会大幅度增加。
  55、即使无政府社会中的每个人签订了社会契约以确立一个和平秩序,无政府状态也不会根除,除非契约能够得到强制执行。如果有一个强有力的一方(例如政府)可以强制执行契约,那么将首先不会有无政府状态。
  56、在一个真正的大集团中,每个人只会分到从集体行动中得到好处的微小部分。这个微小的所得不会刺激大集团中的个人采取自愿的与集团利益相一致的行动。
  57、每个人都会有动机去做一个搭便车者或者不合作者。随之而来的是,我们不能期望绝大多数人会去供应集体物品。
  58、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会刺激他们去进行互利交易,并愿意支付公司出售给他们的关于市场机会的信息及中介费。
  59、选民以及大多数人中存在的理性的无知现象,意味着大多数人常常看不到他们真正的利益所在。他们可能成为自己不曾注意的掠夺行为的牺牲品。他们可能被表面上看上去很好听的所谓为了大多数人或者总体上为社会利益的政策所蒙蔽,而实际上这些政策只是为了满足某些特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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