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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zxy 发表于 2009-6-20 20:48 无论从所谓学术角度,还是从个人情感角度,我都不认为以弗里德曼为首之芝加哥学派作为真正“自由主义”之代表名副其实。虽然我也认为,如果人们真正了解芝加哥学派之思想的话业已是一大进步。 个人认为,真正自由主义是“自由意志主义”,而楼主提及的“古典自由主义”,芝加哥学派可谓其中坚,但如是来作为“自由主义”的话,凯恩斯也是自由主义者,或曰现代自由主义者!或由此,在奥派看来,弗里德曼也是“凯恩斯主义者”!呵呵 回到主题,总之,真正之经济学不是研究收入分配的,不是研究社会公正的,不是研究根本不存在之这“均衡”那“均衡”的。因而,“消除贫穷”可以作为美好的愿望,但达成“消除贫穷”这一目标绝不是采用“经世济民”的手段。换言之,学经济,不是要“经世济民”,“消除贫穷”也不是学习经济的初衷!马克思或许当初也是怀抱如此美好初衷,然则采取了错误的手段,终致南辕北辙,离理想愈加遥远。正所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其实要达到理想非常简单,“无为”而至,呵呵,试问相信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