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超、靳庆鲁和原红旗三人共同完成了“Agency Problem and Liquidity Premium: Evidence from China's Stock Ownership Reform”(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2011),靳庆鲁教授从始至终都参与了这项项目,为这项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经管之家”发表的这篇文章称靳庆鲁教授挂名,完全是罔顾事实、不负责任。
2、在2006年开始,靳庆鲁和原红旗就开始讨论股权分置改革的课题,在此领域先后和其他不同的合作者完成了4篇文章,分别发表在《经济学季刊》(2008)、《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2006)、《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2011)《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2015)。这一方面研究持续了9年之久。靳庆鲁在这一系列的研究中做出了系统性的贡献。
你去看会计的top,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the accounting review和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都是这样的。除了个别所有作者同意按贡献排,不然都是按这个顺序的。别的不说,就看watts和Zimmerman两位的发表就知道了,不知道你说的论坛解释的贴子在哪儿?其实没什么太大问题的,因为大家都认同这个规则,所以合作更容易,既然都不看第一作者,大家就看发表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圈里面的口碑。所以才需要同行评议,防止有人就是靠搭便车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