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调高出口退税托管贷款额度
央行、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将出口企业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上限,由应得退税额的70%提高至90%,以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
商务部日前与央行、银监会、国税总局联合发布新规,将出口企业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应得退税额的70%提高至90%。
中国人民银行曾于2001年发布《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规定贷款比例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应得退税款的70%。据商务部表示,本次新规定将该比例调升至90%,主要是为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加大力度解决出口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困难。
所谓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为解决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未能及时到账而出现短期资金困难,在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外贸业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该项政策调整对大型外贸公司影响较大,这些大公司与银行业务来往频繁,贷款办理较为方便,而且规模大的外贸公司容易出现短期资金流转问题。而对于小型外贸公司来说,需要的运转资金量不大,流转过程中一般不会出现资金太紧迫的困难,“与其去贷款,还不如多推动税务局早些把退税款发放下来”。
据了解,2001年《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发布后,主要中资银行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也相继出台了本行内部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操作办法,对于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资质、资金实力都有一定要求。除了国家规定的贷款上限以外,各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对于不同资质的贷款申请人也提供了不同的贷款上限标准。如中国银行在其本行规定中阐明,对于授信评级为C级以下(含C级)的企业,除非有其他担保方式加保,否则其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其出口应退未退税额的60%。
银行相关人士因此表示,他们会根据国家规定的变化适当调整内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