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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4
http://zt.blog.sohu.com/s2009/piaoqiejiaoshou/

中国高校剽客猖獗,此起彼伏。这次辽大副校长陆杰荣公然行剽,终于激起了别样的愤慨——来自不同大学的五名教授杨玉胜等人联名呼吁:请陆杰荣引咎辞职,请辽大清理门户。
    辽大的确应该清理门户——扫荡学术败类了,不过应该清理门户的何止是辽大。北大、清华、复旦、上海交大、中国政法大学……无论是一类的还是二类的大学,又有几个能够幸免?
    时评家刘洪波说,严重的学术腐败害得中国的学术濒临死亡,这就是中国大学必须紧急清理门户的理由。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它的濒死的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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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4 12:01:15
杨玉圣 王建民 许章润 黄安年 李世洞:敦促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教授引咎辞职书
时间:2009年6月21日 作者:杨玉圣 王建民 许章润黄安年李世洞来源:学术批评网


最近发生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教授师徒论文抄袭事件,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周叶中教授师徒著作抄袭事件、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师徒系列论文抄袭事件一起,可谓近年来有广泛代表性的发生在中国高等学校的三大恶性学术剽窃事件。

这三大恶性学术剽窃事件至少有以下五个共同特点:第一,均是师徒联手作案。第二,均发生在著名高校。第三,主要责任人(或第一署名人)均系知名学者。第四,事发后都是由做徒弟的做替罪羊或牺牲品。第五,同样作为抄袭者的师傅,既不认错,也不道歉,更不承担包括民事法律责任在内的任何责任,反倒逍遥自在。如周叶中教授抄袭事发后,不仅继续担任著名的武汉大学的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而且还在不久前引人注目地荣升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以最近发生的陆杰荣教授师徒抄袭事件为例,徒弟杨伦乃刚刚从北京师范大学外国哲学专业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后生(很可能将因此抄袭事件而被剥夺即将到手的博士学位,十年寒窗,付诸东流,可惜了!),师傅陆杰荣教授不仅是地位显赫的辽宁大学副校长,而且还是著名的吉林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案发后,徒弟不仅在第一时间公开承认了抄袭问题并公开道歉(这比周叶中的女徒弟戴激涛博士要强至少一百倍),而且还把全部责任都统统揽在了自己的身上。可是,这篇发表于《哲学研究》的《何谓“理论”?》的第一作者却恰恰是师傅、辽宁大学副校长、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陆杰荣教授!

陆杰荣教授师徒抄袭事件,难道是偶然的吗?事发后,针对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关于陆副校长没有抄袭“故意”而是为了帮助学生发表论文的“辟谣”,王艳女士发表了题为《陆杰荣副校长当了几回“活雷锋”》的即时评论(学术批评网 2009年6月19日转发):
      清清白白做学问,这应是学者基本的学术道德准则,那么显然,即便是没有曝出抄袭丑闻,陆杰荣副校长这般“帮助”学生发表论文的做法,也有悖于学术规范和道德……不过,退一步讲,就算“署名协助发表”是学界大行其道的潜规则,陆杰荣副校长只“问了一句”便同意署名,也恐怕不仅仅是出于乐于助人的热忱。不知道陆副校长已经当了几回类似这种“第一署名”的“活雷锋”了。学生发表了论文,陆副校长获得了名声,可谓是“双赢”的结果。
      其实,一个真正一心做学问、毫无私心的学者怎么会助长不良潜规则呢?即便学生有投机取巧的心思,他应该做的也是劝告和教育引导,而绝不是“第一署名”。回过头来想想,如今的学术抄袭、学术不端行为之所以按下葫芦浮起瓢,正是我们的学人把学术失范太不当回事、太喜欢当陆副校长这样的“活雷锋”了。

受到上文问题“陆杰荣副校长当了几回‘活雷锋’”的启发,清华大学法学院李强先生进一步提出“陆杰荣教授到底做了几回‘活雷锋’?”的问题。据李先生披露:他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词栏目输入“陆杰荣”(搜索年限设定为“2003—2009”),可检索到该时段内全文数据中陆杰荣教授的论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发表的合作论文计有13篇。据统计,陆副校长的合作者,除了前述杨伦外,至少还有张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牛小侠(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陈丽杰(鞍山师范学院政史系)、王国富(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孔明安(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王雅(辽宁大学哲学系)、李嘉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社会科学部)、臧峰宇(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其“合作作品”的内容,也相当广泛,单从论文标题看,有《从“时间”问题发展的内在逻辑透视哲学的精神旨归》《哲学境界:诠释马克思哲学的一个新视角》《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及其意义》《马克思社会理想理论的变革实质及其当代建构》《哲学的超越性视阈与形而上学的“崇高”》《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理路探究》《论马克思现实性哲学内在蕴涵的形而上维度》《鲍德里亚:现代社会的一位激进批判者》《逻辑论证与主体体验:中西哲学“形上本体”之比较》《论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的实质》《“概念”与“生活”:中西方哲学辩证法之基本旨归》等。同样令人惊诧的是,发表其“合作作品”的刊物,除《哲学研究》外,还有《学术研究》《教学与研究》《河北学刊》《学习与探索》《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湖南社会科学》《哲学动态》《社会科学辑刊》《社会科学战线》等刊物(基本上是教育部正在大力推广的所谓CSSCI来源期刊)。(详见李强:《陆杰荣教授到底做了几回“活雷锋”?》,学术批评网 2009年6月19日)

显而易见,陆杰荣副校长的上述“合作作品”(绝大多数署名第一作者),其涉及专业内容之广、发表刊物“规格”之高,若非有心人李强先生的劳作结果,至少我们这些多年来一直关注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问题的人是难以想像的。也许更加难以想像的是,上述近七年来陆副校长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的13篇文章,不知还有没有(乃至有多少)类似《何谓“理论”?》的(涉嫌)抄袭之作?

众所周知,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学术剽窃事件频发,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学术腐败愈发猖獗。实事求是地说,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内,各大学和学界有识之士一直对此忧心忡忡,并从不同的角度做出了持续的努力,如制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建立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编纂《学术规范导论》、召开“全国高校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揭露和批评学界不正之风,等等。但是,问题并未消解,情况远远不容乐观。

正如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院士不久前所指出的,目前“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今年3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也在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相当坦率地承认:“高校学风建设方面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学术失范现象、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性质还非常恶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作为现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周部长还破天荒第一次明确提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快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尽快将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防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建立起来、有效运转起来……高等学校对本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处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妥善处理。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应该说,上述表态来之不易,相当难得。但问题的关键是,能否仅仅停留在冠冕堂皇的表态上?以上述三大恶性学术剽窃事件为例,教育部和有关高校难道“零容忍”了吗?教育部和有关高校难道真正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了吗?

痛定思痛,让我们回归学界共识和常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应模范遵守学术道德”;“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应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为了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为了高等学校与高校教师的集体学术荣誉,也为了辽宁大学的社会名誉,作为学术共同体之一员,我们谨在此郑重敦促陆杰荣副校长立即引咎辞职。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建民(山东大学教授)
许章润(清华大学教授)
黄安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李世洞(武汉大学教授)


200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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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4 12:19:18
“剽教授”们——来自报刊的精彩回放

   拿抄袭剽窃这一最为人所不齿的学术丑闻来说,单是在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过的著名学术机构,至少可以举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四川大学、河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而且,这个令人汗颜、不光彩的名单很可能今后还会继续扩大下去。在这个花名册中,固然有一些牌子一般的高校,但叫人尴尬的是,其中大多数更是名牌学府,如既有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如北京大学),也有国家倾斜投资建设的“世界高水平大学”(如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面对这个花名册中的“国家队”性质的名牌学府业已暴露出来的严重学风问题,我们怎么还好意思声称去 “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进入新世纪,在一片“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的呼声中,中国教育界最抢眼的事件却是对学术腐败的揭露和讨伐。
  下面是几个典型的、见之报端的事件:
  最大胆的剽窃案。
  这个被海外媒体称为“最大胆的抄袭案”的主角是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室主任杨敬安教授。
  杨教授是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审组成员。
  杨教授的丑闻是被一位以色列博士的揭露才败露的。这位洋博士反映,杨敬安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是逐字逐句地抄袭了他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当访问学者时发表的一篇论文。
  对洋博士的检举,杨教授很不以为然。他理直气壮地回应说,这个以色列博士是他在马里兰大学当访问学者时指导过的学生。学生发表论文,不署上老师的名字是他的不对。言下之意,我抄的是我指导出来的论文,有什么错?
  进一步查证发现,杨敬安确实曾经在马里兰大学实验室当过访问学者,但是以色列博士的这篇论文,发表在杨敬安去美国之前;而且以色列的博士根本就不认识他。
  再进一步追究,发现杨敬安在国内外的学刊、学报上发表的多篇论文,也严重抄袭了他人的学术论文。他还在这些抄袭的文章上标注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字样。
  杨教授之所以算是最大胆的抄袭者,是因为“常见的抄袭是把英文的论文翻译成中文发表,他是直接把英文论文抄成英文论文。一般抄袭的时候会做点改动掩饰一下,他则连改都懒得改,从第一个字母开始就往下抄,而且不是copy/paste,而是自己打一遍,好多单词都打错了。他把插图、照片也都复印过去,复印质量还不是很好,也不找一台好一点的复印机”(方舟子:《以“科学”和“爱国”的名义》 )
  2002年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发表通报:对杨敬安抄袭他人学术论文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核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认为杨的行为严重违了背科学道德,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造成了恶劣影响,决定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取消其学科评审组成员资格,撤销其正在执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期追回拨付的项目资助款。”(《科学时报》2002年1月17日)
  级别最高的抄袭剽窃者。
  南京的东南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被揭露涉嫌抄袭。有抄袭嫌疑的那篇论文,是他的博士生李仕峰与他共同署名。论文所出的研究课题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院士本人就是项目负责人。
  事发之后,校方立即作出反应:说该博士生李仕峰的论文,属冒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私自署上了顾冠群院士为第二作者,因此,完全属于“李仕峰的个人行为”;同时,博士生李仕峰也写出检查,称“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校方的回答依然是,“这三篇论文,同样是没有征得顾院士同意署的名,没有交给顾院士看,顾院士不  即使对事件的追究已经到如此地步,校方还是不愿承认真相,不忍心让自己的首长承担责任。
  看看前面杨敬安的理直气壮,再听听东南大学校方在媒体面前的多次辩护,中国知识分子在经受道德拷问时,有多么强的承受力啊!
  不过,就当代的中国大学来说,校方与其说是学府,不如说是当局,所以我们可以退一步说,至少在东南大学,表现出来的仅仅是权力的丑恶,而不算是知识分子的无耻吧。
  最著名大学的剽窃事件。
  北大教授王铭铭是一位多产的著名学者,曾经创下过13个月内出版了11本书的记录。他的一部32万字的专著《想象的异邦》,竟有10万字来自他自己翻译一部作品。

“没有哪一个大学校长敢拍胸脯说我这个学校没有抄袭、剽窃……”

  以上事件,仅仅是学界抄袭、剽窃的冰山一角,这些事例之所以成为事件和话题,是因为这些人树大招风,他们的道德文章有很多人关注。可那许多为学位而写的毕业论文,那许多为评职称、争待遇而发表、出版的文章、著作,有多少被人关注而被揭露出来?
  国内著名的学术打假带头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杨玉圣在谈及弄虚作假的学术丑闻时说,“北京有一所非常好的大学,以文科为主的,它的外号叫‘抄袭大本营’;南方也有一所非常好的大学,它的外号叫‘复印大学’”。
  杨玉圣教授曾经在报刊上公布过涉嫌抄袭剽窃丑闻的大学,其中名校之多,令人震惊。
  以下是杨教授的原文——
  拿抄袭剽窃这一最为人所不齿的学术丑闻来说,单是在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过的著名学术机构,至少可以举出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四川大学、河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而且,这个令人汗颜、不光彩的名单很可能今后还会继续扩大下去。在这个花名册中,固然有一些牌子一般的高校,但叫人尴尬的是,其中大多数更是名牌学府,如既有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如北京大学),也有国家倾斜投资建设的“世界高水平大学”(如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面对这个花名册中的“国家队”性质的名牌学府业已暴露出来的严重学风问题,我们怎么还好意思声称去“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中华读书报》2001年5月23日)
  真是世界之最啊!应该对杨教授说,别将这个名单开下去了,别告诉我们哪些大学存在学术腐败,只请告诉我们,哪所大学没有这类丑闻!
  杨教授十分感慨地说:“90年代以来,此类丑闻不绝,大有风火燎原,越演越烈之势,从内容上看,除高校教材、辞书暴露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外,学术论文、专著、博士学位论文都有份。从抄袭者的情况看,不仅一般中青年人抄,老年人也抄,不仅无名之辈抄,业已成名的人也抄。不仅有学生抄老师的,也有老师抄学生的。最不可解的是被众多专家学者指认、并写文公布的抄袭者,除个别倒霉蛋外,大都官照旧当,职称照提,教授照做,博导照当。”(杨玉圣:《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9日)
  南开大学副校长、教授陈洪,在电视台的谈话节目中,曾经痛心地说过,“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大学校长敢拍胸脯说我这个学校没有这种问题(指抄袭、剽窃),我想谁也不敢打保证、拍这个胸脯……”( 天津电视台2002年3月3日“青年大世界”节目)

中国特色的学术奖项和评委

  无论抄袭剽窃的现象多么普遍、恶劣,仍然算不上知识分子腐败中最无耻、最下作的手段;毕竟这在国外也发生过的,而在中国,抄袭的话题也有了一两千年的历史;更无耻的是,一些教授、学者在评奖、评职称过程所采用的下流手段。
  以下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沙林披露出来的三个个案——
  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某教授撰写《竹木春秋》一书。出版后,有好几位专家公开发表了七八篇文章,批评此书存在大量的硬伤和大量的抄袭;还把该书大肆抄袭未发表的有关研究生毕业论文的事实也揭露出来。这些书评文章都发表在评奖之前,并广为学界所知。但就是这本有严重问题的图书竟与《陇文化丛书》一起获得中国最高规格的图书国家大奖──2000年“中国图书奖”,令学人大哗。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某教授,为了争取博士生导师资格,伪称写了一本《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到商务印书馆骗得一纸出版证明,之后还在各报社骗发了6篇书评。他靠这些材料最终评上了教授和博导。后来商务的领导见到武大的人问,你们那个谁的稿子怎么还没送来?武大人说,不是书都出了吗……这才露了馅。该人的教授和博导帽子全被掳了,带着一家人去了国外。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某教授来得更奇,他不仅伪称写了一本书,而且还用电脑模拟了封面等,用这本虚拟的书竟然获得学术奖。
  评奖和立项(争取研究课题立项)中的腐败令广大学人痛恨。尤其是评奖,各种顺口溜在人们口中传,如:“评奖就是评委分赃,你给我,我评你,剩下十之二三,再拿来装门面……”(沙林:《学术腐败形形色色——到底是谁玷污了象牙塔》《中国青年报》2001/07/18)
  在商场上,制假售假的商家不少,但敢把假货拿到展览会上去参赛评奖的却很少听说。
  这些年,中国假酒泛滥,酒类的评奖活动也泛滥,却从没有听说过哪一种假酒得了奖!可知识界的假冒伪劣产品——抄袭剽窃之作,胡乱拼凑之作,品味低下之作——不仅充斥文化市场,而且还能堂而皇之地获奖。
  抄袭剽窃之作可以获奖,首先是抄袭者不以抄袭剽窃为耻,敢于理直气壮地把他的假冒伪劣产品拿去参评、参赛;其次是他一定精于中国式的评奖之道,能有把握将多数评委摆平、搞定;至于那两位只有一个书名、只有自己做出的一张假封面而根本就不存在的书也获了图书大奖,也评上了博导的教授,就只能归功于中国特色的奖项和中国特色的评委会了!
  那位靠自己制作的一个图书封面而获得学术奖的某教授,正是我们前面已经介绍过的“占尽了学界和商界风光”的全国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胡黎明。
  为名为利到了不惜使用流氓手段的人,还能得到学术权威的青睐奖励,得到了实业家的欣赏重用!中国人爱说“英雄所见略同”,在这里成了“昏庸所爱相似”了。
  是呵,那些平庸的、或心术不正的领导人,总是喜欢重用和提拔与他们内心世界相似的人……这也是我们身边那些个骗子、流氓屡屡得手的原因之一吧!
  抄袭剽窃就像火车站卖假票的票贩子,而懒到连抄袭、剽窃的劳动都不愿付出的教授们,就像贩卖假票的票贩子,卖到最后,连假票都懒得造了,只是伪称自己有票,先把钱骗到手再说。
  一个人——一个为人师表的人,急功近利到如此程度,胆大妄为到如此程度!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词来形容这样的行径——是犯罪,还是流氓?
  但他们没有犯罪,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学者教授因为弄虚作假、投机钻营、招摇撞骗而犯了罪。知识分子不会犯罪,犯罪的只是那些制假售假的小商贩、倒卖火车票的票贩子。
  对票贩子,无论他倒卖的是假票还是真票,都有被抓捕、被绳之以法的风险。而在我们知识圈内,连根本就没有造出来的假货,还会有报刊为其发表书评,还会有权威的评委对其表示欣赏、直至给予奖励。即使败露了,最多是取消奖项、或是取消什么什么资格而已……
  相比之下,在知识界造假售假或耍流氓手段骗名骗利,比起在市场上造假售假,投机取巧的风险成本低得多,获利却十分丰厚——发表了几篇抄袭来的文章,就可以评上副教授,每年稳拿四五万元的津贴;而要是抄袭剽窃的书出版了、获奖了而最终评上博导,那就是暴利了——博导,起码是正教授,套行政级别该是司局级,当然津贴更高,出国的机会更多、分得高级住房的机率更大,获得国家级奖项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带头人的资格更足;如果争取到研究课题立项,那就有了数十万、数百万的课题经费。
  一般来说,这些课题经费是无偿的,是无需对其是否有产出回报承担责任的。只要有几篇论文,有一些试验数据就可以交差了;而论文是可以抄袭,数据是可以编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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