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584 15
2016-09-08
原帖在此: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6028&from^^uid=388396

发此贴的缘由:向“自然学派掌门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其在“终结经济学”的“自然学派”经济学一文中通篇强调“分配”这一概念:

有生产才有分配,没有脱离生产的分配,即分配必在有所产出之后。不过,先不关心生产问题,按楼主的理论,请问由谁来负责分配?

不过,他认为我提出的这个问题“愚蠢”,并纠缠于这一问题本身,而不肯对上述问题透露半个字。既如此,便有了以下回帖:

看来,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以提出的问题为前提啊,否则便回答不了。真是荣幸之至。所以,不勉强你,还是我替你回答吧。

我第一个问题前面已经贴出两次了。你以为是个愚蠢的问题,但对正牌的马克思主义者们却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确实是主张由一个专门的中央计划局去计划一切经济事务的。产品如何分配的问题,自然是由他们来负责的。

你能不这么认为,那很好,但不知是否真这么认为。原因在于,产品如果不由一个“中央计划局”来分配,那么,它应当如何分配呢?既然楼主的主贴中充满“分配”这样一个名词。

楼主说了,价值来源于“劳动、资本、土地”,倘若没有“中央计划局”,那么,最终产品(价值)应该如何分配呢?是不是楼主说的“劳动者赚取工资、资本家赚取利息、土地所有者赚取租金”呢?不是。因为他说了,这是资本主义下的分配方式。那作为“自然学派”的楼主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楼主是这么做的:消灭资本家,消灭利息。土地所有者恐怕也要消灭,既然他们不必劳动(就像资本家那样)而白白赚得租金。如此,问题简单了,只需劳动者劳动获得收入就可以了(至于劳动者之间是如何进行产品分配,楼主要么想不到,想到也不会有什么法儿解决它)。而且,劳动者赚来的收入,还一定要全部消费掉,不能储蓄。因为一旦储蓄,经济危机就来了;而且,这个劳动者也变成了——至少部分地——应当被消灭的资本家。

这就是楼主描绘的乌托邦。以前我就跟他说过,消灭利息是纳粹和布尔什维克的所做作为。楼主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试问,这样的所谓经济学,能够终结“经济学”吗?我想,如果楼主的理想实现,终结的当然不会是经济学,终结的将会是整个文明与人类。

注:偶尔来调戏一下楼主这样有远大理想的民科,是个挺有意思的事。这正是写作此贴的目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6-9-8 20:45:53
《资本论》,论资本,沒利息,资本进入各经济运行过程有意义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9-9 01:12:01
所谓自然学派一点也不自然,把活劳动和劳动产物生生割裂开来,说前者参与分配是自然的,后者分配则靠他所谓的分配权(瞎编的词)。
他只是在胡搅蛮缠。
资本这种劳动产物的所有者,把这产物投入生产,就是把劳动投入生产,如果自己使用资本生产,他就应占有过去劳动和现在劳动结合产出的全部,无需扣除任何部分;如果雇人使用资本生产,他同样应当占有过去劳动和现在劳动产出的全部,唯一的扣除就是按商量好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数量来支付雇员的报酬。
瞎扯什么“分配权”,好像他挣来的钱就是劳动得来的,别人挣来的钱就是抢来的。他能终结谁?他终结他自己还差不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9-9 01:42:16
非常简单的逻辑。
投资者手中的货币,代表着尚未获得他人偿付劳务或产品因而可以索取他人劳务或产品的一个凭证。
当投资者买了材料,货币转到他人手中,而投资者获得了产品,而这产品就是投资者的产品,代表这投资者的劳动。
同理,当投资者雇佣雇员,支付给雇员所接受的工资,表面上的雇员的劳动,从所有权看就不再是雇员的劳动,而是投资者即雇主的劳动。
所以说,企业的成本,都是投资者的成本,都是投资者的劳动,生产出的产品,不论是实物还是换回的货币,都是投资者的。
这样看问题,管理才说得通。雇员凭什么接受投资者或其委托的经理的指挥,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出租给了雇主,答应雇主或其代理人在工作时间内指挥他们。雇员的不满,来自于劳资契约的不完全性。比如,一天工作多少小时,契约中往往并不明确,或者在明确的场合,雇主依然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费。但是劳资之间的冲突,并不能成为否定劳资之间权利划分的性质,即拿人钱财、替人干活这一基本的所有权规定,冲突建立在合作之上,因此是相对的利益争夺,而非马氏及其他一些学派所说的绝对的阶级斗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9-9 04:30: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6-9-9 08:15:05
罗鹏 发表于 2016-9-9 01:12
所谓自然学派一点也不自然,把活劳动和劳动产物生生割裂开来,说前者参与分配是自然的,后者分配则靠他所谓 ...
首先,“自然学派掌门人”对我上述概括其理论主张的观点是认可的。

其次,他当然没有察觉到其理论中的矛盾。一方面,他说价值来源于劳动、资本、土地,另一方面,他又不允许资本家赚取利息、土地所有者赚取租金。因而,为实现他的乌托邦,他必得没收资本家获得的利息、土地所有者获得的租金。

有意思吧。当然,这只是矛盾之一。总的来说,这一“学派”理论上的漏洞太多,不值得一一列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