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交易定理(no—trade)
传统经济学认为在瓦尔拉斯均衡情况下市场是有交易的,但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在信息问题上有几个重要结论都是以“无交易”定理的形式出现的。
1.米尔格罗姆和斯塔基(Milgrom&Stokey,1981)及吉纳卡普勒斯等人的“无投机(speculative)”和“无打赌”定理
对理性的双方来说,要么打赌不会发生,要么大家从打赌中得到的纯收益之和为零。
2.梅耶森—萨特斯维特定理(Myerson&Saterthwaite)
双边交易中并非所有帕累托效率的交易都能实现;不完全契约理论中,由于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有效率的交易事前不能达成,因为大家知道契约有漏洞。
3.阿克洛夫的经济学贡献
阿克洛夫1970年发表在QJE上的关于柠檬市场的论文也给出了一个无交易结果。科斯定理讲,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有效率的交易可以实现;而现实世界是存在交易成本的,交易成本是一种制度运行成本,导致这种制度运行成本产生的原因的本质是信息问题,或者说是知识问题。
①实证分析:二手车市场。
假设:从好车到差车服从均匀分布,只有卖方知道自己车的质量,买方只能根据市场上的平均质量出价。
结论:这个过程的均衡状态就是,拥有高质量车的人就会退出市场;最差质量的车子留在市场上。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这也是逆向选择的原因。
②规范分析。一是信息的不对称带来两种问题:即隐藏信息导致逆向选择,使有效率的交易不易达成;隐藏行动带来道德风险,行动不容易被观察到的人追求自我利益时会不负责任
地损害他人利益。
二是机制设计关注三个问题: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激励问题;考虑机制的复杂性的信息问题;机制的稳健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