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 发表于 2009-7-3 16:46
本人认为特里芬只考虑了经常账户的平衡问题,而未考虑资本账户的平衡。美元在经常账户的赤字可以通过资本账户来弥补,因为以美元为外汇储备的那些美元几乎都存放在美国。
考虑一些情况。
X国向美国出口了一笔货物,美国向X国支付了一笔美元,X国又把该笔美元存在了美国。
那么,这里有什么“奥妙”呢?
把美元存在了美国,就会获得一张存单,这张存单表明的是美国与X国的债权-债务关系:美国是债务国,X国是债权国,或者说,这张存单成了美国的负债凭证,X国的资产凭证(只叫信用凭证就可以了)。
这张存单的具体形式(无论是政府债,还是公司债,甚至个人债,还是就是一张银行存单),在这里并不影响问题的实质。
(你把钱存在了银行,本质上就是,你把钱借给了银行)
其实,更一般地,(别国持有的)美元本身,就已经表现了美国(作为一个整体)对别国的负债,美元就是一种特殊的“欠条”。
当然,X国还可以用美元购买美国的其他资产,而这些资产,广义上说,要么是“货物”,要么是“信用(凭证)”——即未来的对美国(作为一个整体)的索取权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