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aigang 发表于 2009-7-6 23:05 
张五常说要把需要定理定为公理,是只能向下的。但是在数学的推理下,需求曲线是可以向上的,吉芬物品就是这样的。到底那样处理对吗?
邏輯上吉芬物品可以存在,也是就說需求曲綫可向上亦可向上。但是,這樣一來就推不出一個可以被驗證的含義,那麼經濟學就全無解釋力了。
S.cheung認為:吉芬物品只能在一人世界存在,也就是說在社會(社會:多過一人的體制)中,競爭淘汰了吉芬物品的存在,吉芬物品不能成交。
說吉芬物品不存在是為了挽救需求定理的解釋力,當然這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