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九点,每天两册,主题灵活,夜夜精彩。人类对于寻找外星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兴趣,从古至今都在不停地寻找地外文明,而这一切,都源自于人类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促使我们向着银河系不断探索,去寻找一个可能存在生命的星球,而在银河系众多的行星中,最让人期待有生命体存在的就是那颗红色星球——火星。对于这颗神秘的星球,我们不断的脑洞大开,有关火星题材的作品也层出不穷,所以,今晚的夜读关键词就是“来自火星的召唤”,夜读君为大家推荐两部有关火星题材的科幻作品,以供有此爱好的值友品读。
第一本《火星纪事》
 
世纪之交,地球濒临毁灭,火星成为人类最后的希望。虽然前三批火星探险者都死于掌握神奇力量的火星人之手,但人类终究还是得以在火星上安身立命。火星人销声匿迹,火星俨然成了另一个地球。而地球老家上的矛盾日益加剧,毁灭性核战一触即发。定居火星的人类心怀故土,纷纷返回地球参战。地球和火星双双走向衰亡……
雷•布拉德伯里,美国著名科幻作家。1920年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从1943年开始创作至今,已经出版了近五十本著作,此外还写了大量的诗歌、随笔、歌剧、戏剧、电视和电影剧本。作为举世公认的科幻大师,他曾获世界奇幻文学协会终生成就奖、美国科幻小说作家协会大师奖等众多奖项。
布拉德伯里的作品行文优美,被誉为“科幻诗人”。他擅长爱伦•坡式的笔法优美、想象瑰丽的奇幻物语,其作品不仅在科幻界,而且在文学界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同时受到广大读者的钟爱,被视为“将现代科幻领入主流文学领域的最重要人物”。著有《华氏451》《火星纪事》《图案人》等。
登高进入蓝色山丘之前,托马斯‧戈梅斯停靠在这遗世独立的服务站,准备加油。
“这儿还满孤单的吧,对不对啊,老伯?”托马斯问道。
老人正擦拭着小小货卡的挡风玻璃。“还不错。”
“你喜欢火星吗,老伯?”
“很好哇!总是能发现新的事物。去年我下定决心过来这里的时候,我并不指望些什么,我也没要求过什么,更不觉得有什么好惊讶的。我们得要忘记地球,忘记那边的一切。我们还得好好端详脚下这片土地,看看她有多么不同。光是这里的天气我就觉得真他妈的有趣。这是火星的天气。白天热得要命,晚上又冷得要死。这边奇怪的花朵、诡异的雨水也让我蛮震撼的。我来火星是为了要退休,而我一直想找个跟以往截然不同的地方,享受退休的日子。一个老头子需要让生活多点变化。因为年轻人根本就不想和自己聊天讲话,其它的老家伙他又觉得无聊透顶。所以我认为,搬到这么一个特别的地方,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什么都不必做,只要睁开眼睛,就可以开始享受无尽的乐趣。我开了这间加油站。如果生意愈做愈好,我就会搬到其它比较不那么繁忙的老公路那边;赚的钱够养活我自己就好,我才有时间来体验这个与众不同的世界。”
“老伯,你的想法很对。”托马斯赞同道,棕黄色的双手懒洋洋地摆在方向盘上。他感觉通体舒畅。整整十天,他都在一块新开发的殖民地努力打拼,好不容易可以放两天假,他正要前去参加一个聚会。
“我活到这把年纪,再也没有什么事情会令我感到讶异的了。”老人继续说道,“我只是用眼睛看,用心去体验。如果你不能接受火星原本的风貌,那干脆还不如回地球算了。这里的每一项事物都很诡异,泥土、空气、运河、原住民(我是没遇过啦,不过听人说他们就在附近),还有时钟。即使是我自己的时钟,也会耍耍花样,随便乱走。甚至连时间也怪怪的。有时候我感觉这里只剩下我一个,整颗行星他妈的人全都跑光了。我还敢打赌呢!有时我觉得自己像是只有八岁,身子被挤得紧紧的,其他的东西看起来又是那么高大。天哪,这正是老头子享清福的好地方,让我处处警醒,使我时时快乐。你知不知道火星究竟是什么?它就像七十年前我所收到的圣诞礼物——我不清楚你有没有这玩意儿——一种叫做‘万花筒’的东西;里头装着水晶碎屑、几块布片、一些珠子,漂漂亮亮却没什么大用。只要朝向阳光将它举起,往里头看,那景致会让你忘了呼吸。那些美妙的图案唷!嗯,这就是火星。好好享受吧!除了原来的模样,别强迫她变成其它的样子。老天爷呀,你知道那边的公路吧,火星人建造的,它的历史已经超过一千六百年了,可是竟然还能维持得好好的!总共是一块五十分钱,谢谢,祝你有个美好的夜晚。”
托马斯驱车进入那条古老的公路,脸上浮现淡淡的笑意。
前方暗处是连绵的山丘。他抓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不时探入餐篮,取出一颗糖果。他稳稳地开了一个小时,路上没有灯光,也没见着其它车辆,只有轮子底下的马路,车身摇晃的哼鸣,以及引擎所传来的声浪。
火星就在窗外,如此悄然寂静。火星总是默默不语,不过今夜却比以往更加静谧。空旷的沙漠、干涸的海洋,从他身旁飞逝而过,远方山脉烘托出漫天星辰。
今夜,空气中弥漫着时间的味道。他微笑着在心里盘算许久,一个念头油然而生:时间闻起来是什么滋味?像尘埃、像时钟,还是像人?好比你会猜想时光听起来就像是阴暗洞穴中的涓涓细流,或是哭泣时的悲鸣,抑或是落下的尘土击打在空箱顶盖的沉闷声响?雨声也可以列入候选。
再更进一步,时光看起来又是什么模样?像雪花点点,静静落在黑色房间?老戏院所放映的默片?也有可能是百万张脸孔,如同新年庆典施放的气球,不停地下坠、沉降,直至无尽的虚空。这些都是时间闻起来、听起来、看起来的样子。而今晚——托马斯将手臂伸出车窗,迎风挥舞——今晚你几乎就可以触摸到时间。
他开着货卡进入时光之丘。脖子感到一阵刺痛,促使他坐姿挺拔,目视前方。
车子驶入一座死寂的火星小镇。他关掉引擎,任由宁静侵入车内,包围全身。他坐着屏气凝神,注视窗外月光下的白色建筑。千百年来,这里渺无人烟,整个地方完好无缺,纵然已成遗迹,却依旧是那么十全十美。
不同于其他科幻小说,这是一本软科幻,没有坚硬的技术内核作为支持,有的仅是布拉德伯里对于这颗红色星球富于诗意的想象力,在这艳丽重彩的故事中又饱含着浓浓的孤独感,给人以触及灵魂的震撼和冲击。同时,这不仅是一部科幻小说,也是一部充满讽刺意味的作品,充满了作者对人类社会的体察和感受。作者通过26个故事讲述了地球人对于火星的探索殖民到毁灭的故事,冷静的揭露出所谓的探险不过是贪婪本质下的光鲜包装而已,探险之后即是殖民的开始,而这一切最终都导向文明的毁灭。
第二本《火星救援》 
 
马克·沃特尼和他的同伴执行在火星上第一次行走和科研探索任务,然而突如其来的风暴让他们不得不放弃任务进行撤离。在撤离途中马克·沃特尼遭遇到了意外,孤身一人被留在了这颗红色星球上,在他身边是一艘破损的飞船和少量的补给,他无法等待救援,只能凭借一己之力返回地球……
安迪·威尔 ,美国作家,软件工程师。他曾就读于圣地牙哥加利福尼亚大学,在15岁时被美国国家实验室聘为软件工程师,后去暴雪娱乐公司工作。作为一个工科男,安迪·威尔沉迷于相对论物理、轨道力学和载人飞船,并在20岁时开始在网页上发表小说,在2009年时他把《火星救援》这部小说贴到了自己的个人网站上供读者免费阅读,结果受到了强烈的欢迎,后被兰登书屋买下版权出版发行,立即冲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位,迄今为止这部小说已经被译成30多种语言,改编的同名电影也在2015年上映。
日志:SOL6
我他妈彻底完蛋了。
这是我考虑再三后的结论。
完蛋。
这六天,本该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两个月的开端,结果却成了一场噩梦的前奏。
我压根不知道谁会看这些东西。我猜总归有一天,有人会发现它。没准得等到100年后。
说正经的,记录……Sol6,我没死。其他队友想必都认为我死了,这当然不能怪他们。搞不好过阵子会举行个国葬,而我的维基百科页面上也会这么写:“马克·沃特尼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死于火星的人。”
说得没错。基本没错。我很明白我会死在这儿。不过不是像大家以为的那样死在Sol6。
让我想想……从何说起呢?
阿瑞斯计划。人类抵达火星,将人首次送上另一颗行星,永远扩展人类地平线,等等,等等。阿瑞斯1的船员顺利完成任务,回到地球,个个成了大英雄。他们巡回演讲,所到之处引起连连轰动,全世界人都爱他们。
阿瑞斯2也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降落在不同的火星地点。他们回老家后,大伙儿争相热情握手,外加奉上热腾腾的咖啡。
阿瑞斯3,唔,就是我的任务。好啦,不是我本人的任务。刘易斯指挥官是头儿,我只是她的船员。事实上,我是所有船员中级别最低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才能“指挥”这次任务,那就是任务全体成员只剩我一人了。
说点好玩的,我现在真成头儿了。
我估摸着,这台记录仪发掘出来时,其他队友早都老死了。当然,前提是他们能平安返回地球。伙计们,要是你们能活着看见这台记录仪的话,听好了:不是你们的错。你们做了应该做的。换作我,也会作出同样的决定。我不会怪你们,我很高兴你们能活下来。
看记录的家伙中没准会有门外汉,我还是先解释一下火星任务是怎么运作的吧。我们以常规方式进入地球轨道,乘飞船登上赫耳墨斯号。所有阿瑞斯计划的飞行任务都由赫耳墨斯将宇航员从地球送到火星。这艘飞船极其庞大并且耗费惊人,因此,NASA只造了一艘。
登上赫耳墨斯之后,在准备期间,会有四次无人飞行任务为我们运送燃料和给养。一旦所有准备工作完成,我们就启程飞向火星。实际上没那么快,得花上数天时间,消耗大量化学燃料,才能将飞船送入火星转移轨道。
赫耳墨斯由离子发动机驱动,以超高速将氩原子向后抛射,从而获得飞船整体的微小加速度。也就是说,只须消耗很少的反应物质(以核反应堆来提供动力),就能在一路上给我们提供持续不断的加速度。那么微小的加速度,在长时间的累积后,也能给飞船带来相当快的速度,这种事,想想都叫人吃惊。
我可以给你唠唠航行过程中大伙之间的各种乐子,但我不太想说。我现在没这兴致。简单总结下来,在飞向火星的124天里,我们谁也没掐死谁。
进入火星轨道之后,我们乘坐MDV(火星降落载具)抵达火星地表。MDV,基本上就是个安装了若干轻型推进器和降落伞的大罐子。它的设计目的只有一个:将六个人活着从火星轨道送到地表。
下面得说说火星探索最棘手的部分,那就是得把我们所需的狗屁东西全都提前送到火星。
统统算下来,得用上14次无人飞行任务,才能装下我们进行地表作业所需的全部物资。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尽量将装满物资的飞行器运送到火星地表上的某一固定领域,结果也说得过去。物资毕竟没有大活人那么脆弱,所以那些飞船可以高速着陆。不过带来的问题就是:它们会弹得老远。
自然,在确定所有物资都抵达指定位置并且包装完好之前,他们是不会将我们送往火星的。从开始到结束,包括物资运送,整个火星任务得花三年时间。实际上,当阿瑞斯2的船员还在回家路上时,阿瑞斯3的物资飞船就已经飞往火星。
所有提前抵达的物资之中,最重要的莫过于MAV,火星升空载具。完成地表作业之后,要回到赫耳墨斯,全得靠它。MAV与其他那些欢快地砸向地面,跳得满地皆是的物资不同,它得软着陆。当然了,它和休斯敦之间一直保有联络,万一发生什么意外,我们就会掠过火星,直接回老家,取消登陆任务。
MAV超级酷。简单说来,通过一系列精巧绝伦的与火星大气的化学反应,它每携带1千克氢去火星,就能产生13千克燃料。不过反应过程很缓慢,得花上24个月才能填满燃料槽。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会提前那么久把MAV送上火星的原因。
所以,你能想象到,当我发现MAV不见了该有多么失望。
一系列荒谬透顶的事件差点把我给整死,然后又一轮更荒谬的事件把我给整活了。
地表任务的设计上限可以让我们应付150kph的沙尘暴。所以,当我们遭遇175kph的狂风时,休斯敦完全有理由感到紧张。全体人员穿上太空服挤在栖息舱中央,以防突然减压。但是,栖息舱不是问题所在。
MAV是一艘太空飞船,上面有许多精密仪器。虽然它能在风暴中屹立一段时间,但也撑不了多久。在风暴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之后,NASA下令放弃任务。没人甘愿终止这项原本为期一个月的任务,我们到这儿一共才六天,但要是MAV真的受到严重损伤,所有人都得趴这儿了。
我们必须离开栖息舱,冒着沙尘暴,步行去MAV。风险很大,但别无他法。
大家全都抵达了MAV,除了我。
我们的主通讯碟——负责将信号从栖息舱发送到赫耳墨斯——被大风刮得脱离了基座,像具降落伞似的,裹进了风暴中。通讯碟猛冲进接收天线阵列,然后,一根又长又细的天线笔直向我飞来。那家伙穿过我的太空服,像子弹穿过黄油一样轻松。被这玩意扎中腰部肌肉,真是钻心疼。我模模糊糊记得大风把我带倒(实际上是完全掀翻),太空服气压骤降,我的耳朵突突疼。
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约翰森毫无希望地想伸手抓住我。
除去看一个植物学家是如何靠着自己动手能力重返地球外,本书最大的亮点是看马克如何自己一个人在这个红色星球上找乐子,在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意外时,他喋喋不休的吐槽真是让人捧腹大笑,而他自救时那种乐观的精神也让人感动,此外还应称赞的是作者为软件工程师出身,有着理工男的严谨和认真性,在描写马克自救时的行动都有真实可靠的科学理论为依据,在侧面描了NASA团队协同时的互相扯皮推脱也让人读起来更具有亲切感,这种种的优点确实让人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