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的乘法倍增效应
乘法中“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作用)是依赖(通过)其他自变量来实现的,并且一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作用)受其余自变量的影响:其他自变量对“该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有放大(或缩小)的作用。”[1],应用此乘法性质,多措施并举可极大降低灾害损失,充分体现乘法的倍增效应。2015年8月12日天津大爆炸的灾难是惨重的,现以爆炸做一个示例:
①如果将易燃易爆物分为4份分别存放在不同地点,灾害损失比:4n3:(4n)3=1:16,如此灾害损失可降低16倍。②将易燃易爆物存放由离居民区1公里的地方到10公里的地方,灾害损失比:(1/10)2:(1/1)2=1:100。③假设加强安全管理提高3倍,则发生爆炸的概率将降低3倍。这三种措施的倍增效应为:16×100×3=4800倍,而不是4+10+3=17倍。
4800倍,可见多措并举的减灾将是非常显著的,达到了万分之二程度。即使在多措并举情况下,灾害参数巨大的核发电厂(核爆炸)建在离人员密集地区多远才是可接受的?
[1]赵本东 赵宗宇.乘法.美国学术出版集团公司(M).2011.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