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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4

天津外国语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

  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滨海校区:天津市大港区北环路60号。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外语院校之一。前身之一是1921年成立的工商大学、主体前身建于1964年,1974年重组为天津外国语学院,后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现有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9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4个。学校十分重视并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30余个国家的80余所大学和多个教育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在海外建有5所孔子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万余人。

  第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外国语大学普通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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