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中国药科大学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学校代码:103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
   为做好中国药科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药学高等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建校78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弘扬“严谨求实、团结创新”的校风,存心以仁,任事以诚,兴药为民,荣校报国,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熔铸成独特的治校品格,走出了一条“不唯药,需围药,应为药”的特色兴校之路,发展成为了以药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地处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六朝古都南京,现有玄武门和江宁两个校区,10个院部系,15000余名学生,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2014级本专科新生均入住江宁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四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第七条调阅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院校志愿的安排采用“志愿清”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的考生;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专业志愿的安排采用“分数级差”方式,前3个专业志愿之间设级差,分值均在5分以内。
   第十条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二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内地西藏班考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考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除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