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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2 19
2009-07-31
一个角度是长期雇佣(终身雇佣);
另一个角度是劳役地租.

哪个合适,或有其他解?

哪位研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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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 19:50:48
农奴是奴隶,当然不是租赁问题,也不是雇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我认为现代契约理论其实不适合分析奴隶制度,因为它假定缔约双方是自愿的、可以谈判的。而奴隶通常是不能和奴隶主谈判的,当然可以用博弈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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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 20:46:10
xias000 发表于 2009-7-31 09:54 一个角度是长期雇佣(终身雇佣);另一个角度是劳役地租.哪个合适,或有其他解?
至少农奴不可以“自由”流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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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 21:39:21
诺奖得主Fogel认为美国南方种植园实行奴隶制优于雇佣制,这个问题好像版面上也讨论过,大家可以翻翻。问题的确是,如何理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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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3 17:50:39
澄清一下问题。
1.农奴应该不同于奴隶。
2.关于农奴制,琼斯在《论财富的分配和税收的源泉》的描述是,地主租给农奴一小块土地,(通常其产量仅仅能维持农奴生存),而地租采用劳役的形式,供地主使用支配。并且,农奴无权选择地主。终身为地主服劳役。

   题或看法是,地主拥有农奴的终身劳动使用权,其报酬是“一小块土地”。而不是相反,地主租土地给农奴,农奴以劳役的形式作为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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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3 17:57:51
不能理解“自愿”一词。
有选择,就算有自愿吧。
凡是人的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都是选择行为,都是理性人主体自愿的选择。这是分析角度问题。

如果采用生物学角度,给定个体行为模式,来研究群体行为,就不存在“自愿”的选择问题。

这是方法问题。

所以,契约理论的自愿前提与经济学的选择性前提没有区别。所以从这方面看,并不能认定,契约理论不适用于分析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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