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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31
日前看茅于轼先生的文章,其中有一篇说到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改革。我一直奇怪为什么书本都是明码标价,也就是由商品的提供者来定价,不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出版业并不是一个垄断行业,美国的书本也都是明码标价的。我现在想有可能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关,在此类制度下,每一本书实际上都是独特的,甚至都没有相近内容的书出来,于是每一本书就本身来说就是垄断性的,这样就由提供者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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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1 12:38:33
其实,书后面印上定价不一定有利于消费者。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属于vertical control问题。某一特定书由于版权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市垄断产品,出版商可以把书的零售价定在垄断水平。而书的零售业的垄断程度要低的多,零售之间的竞争一定程度上降低的书的书的价格。如果把书的价格分为两部分的话,比如,批发价和零售加成。如果分别由出版商和零售商来确定,前者的利润水平一般来说要比后者高(垄断的力量),也就是说出版商制定的价格会比零售商高。这就是为什么书店经常打折的原因----出版商确定的价格高于零售商的意愿价格。

书的定价提高了出版商的纵向控制水平。

在西方许多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生产商不准硬性规定零售价格。

有兴趣者可以读 Jean Tirole的《产业组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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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31 13: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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