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所拥有的衣箱及其使用方法,是近千年戏曲演出经验在造型艺术上的一种积累,其直接来源,主要是昆剧的装扮传统。在元代戏曲中已有专门“做杂剧的衣服”和若干关于装扮程式的用语,如“披秉”、“素扮”、“道扮”、“蓝扮”等。到了明代万历年间,曲学家王骥德说:“尝见元剧本,有于卷首列所用部色名目,并署其冠服、器械曰,某人冠某冠、服某衣、执某器,最详。然其所谓冠服、器械名色,今皆不可复识矣。”(《曲律·论部色》)可知由元至明,戏曲装扮有过较多的变易。大约到了晚明的昆剧中才渐趋稳定。人清以后,清政府有萝发易服之令,却不禁止戏班沿用明代戏衣,艺人们就在这个基础上继续进行加工、丰富。清中叶以来所达到的规模和水平,先后反映在《扬州画肪录》所记“江湖行头”(1795)、清官大戏《昭代箫韶》舞台提示(1813)、升平署箱倌稿本《穿戴题纲》(1845)等文献资料中。《清稗类钞》云:“昆剧缜密,迥非乱弹可比,非特音节台步不能以己意损益,服饰亦纤屑不能苟。”昆剧基本上“属于读书人的戏剧艺术”(欧阳予倩语),其舞台艺术规范的“缜密”,是同知识分子的精心指点分不开的。京剧继昆剧而兴,经过对戏衣的改进,增益,使衣箱制依然保持着活力。20世纪西方写实派戏剧观念的冲击,对新剧目的创作演出有明显影响,而运用衣箱制的传统演出方式,不仅在国内是经常性的,在国际戏剧交流中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以至引起外国观众的惊叹,认为“那些丰富多样、格调高雅、效果惊人的服装”,“显示了高度的美术文化”,“只有时间与传统才能创造出这一切,这是无数人的经验汇流的结果”(谢·奥布拉兹卓夫《中国人民的戏剧》第79—80页)。 衣箱制的建立基于三个原则:假定、美感、简约。从根本上说,戏衣都有一定的生活依据,如平天冠源自先秦的冕旒,学士巾是唐巾之一种,王帽由明代的乌纱折上巾增饰而成,纱帽、官衣和箭衣、马褂更是明显地分别从明清两代的同名冠服中撷取而来。但是,生活服装经过不同程度的改制而成为戏衣之后,就不再代表其所由产生的朝代,它们只是作为演出服装按照特定的舞台规则在使用,给予观众的是假定的非历史化的古代真实感。戏衣同其生活原形的弹性距离,取决于两种追求:一要有利于演员的歌舞化表演;二要让观众感到既好看又好懂。美感就由此产生。戏衣从早期的“绘画之服”(《金史·舆服志》)发展为后来的刺绣之服,成了经得起观众反复欣赏的特种工艺晶,然其美感的最佳效应,还是在与表演艺术的密切结合之中。戏衣的变形幅度往往同歌舞化程度的提高有着内在联系,武生扎的硬靠就是典型的例子。在京剧盛行时代,衣箱规模超过了同期任何戏曲剧种。昆剧排场的阔绰,只在明清士大夫的家班、盐商的内班和皇家剧院南府、升平署的演出中,以民间职业戏班而论,昆剧衣箱比不上后起的京剧。同治二年(1863)三庆班花名册中管箱人已有7名,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同庆班、玉成班的管箱人多至12名、18名(见齐如山《戏班》),其规模的扩大可以想见。然而,戏箱中那些经过长期筛选、精致加工、逐步定位的冠服,相对于浩如烟海的历代生活服饰,只是沧海一粟。戏班的经济条件和演出的流动性,决定了衣箱制总是以简约原则,来协调其自身的有限性同剧目所要表现的历史生活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协调的方式,通常是在维护基本规则的前提下作少量的补充,故衣箱的演进,基本上是累积而非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