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管和会计准则
在所有的这一切中,有两个领域需要私人部门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点是,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明显需要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现代金融变得日益复杂,金融工程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正承诺通过数学模型将一切风险量化,但实际上这些风险或许根本不能被模型化,而那些基于经验的判断却往往被忽视。
很容易理解,现在那些私人机构在董事会的要求下开始重新思考它们的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和人事安排。和薪酬体制相关的棘手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坦率地说,关于薪酬制度的公共舆论和政治争议实际上不乏充足的事实依据,在部分国家和部分机构中,冒险行为得到的回报高得离谱,往往起到了反面作用,因为这种做法往往以牺牲机构自身的稳定为代价。
让个体和专业组织来掌握这些比采用更严厉且没有弹性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更有意义。
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进改革,我希望各国的措施能够建立在一些广泛共识之上,这些共识可以超越个别机构本身,而将着眼点放在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依存关系。
一个核心的要点是,监管的职责要涵盖整个系统,因为很多时候潜在的风险是超越单个机构而存在的。监管当局应当同时对系统性过剩和系统性不足保持警惕,以防止这些问题损害市场和机构稳定。杠杆的过度使用、不公平的资本金要求、缺乏强有力的结算和清算、会计制度和信用评级协议,这些都是潜在的系统性问题,都会加剧经济周期的影响。
在部分国家,中央银行,由于它们对于金融稳定方面广泛的关注、长期以来积累的职业素养以及显赫的声望让它们成为了“宏观经济的审慎监管者”(macro-prudentialregulator)或“系统守护者”(systemicoverseer)的自然选择,当然在另一些国家,制度性的安排可能更加适用。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监管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明确的权力对于填补监管漏洞、平抑金融过剩是完全必要的。
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太大而不能破产”(toobigtofail)综合症——它指的是,如果一个机构过于庞大、与相关机构的联系过于紧密,以至于其债权人(甚至可能是股东)都不得不受到保护。眼下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对银行和非银行机构提供过度公共支持会导致一个不幸的后果,那就是为道德风险埋下伏笔。
我们能够,也应当采取措施限制官方“救助”的需求和可能性。一种办法是建立清晰的制度严格约束“官方安全网”(officialsafetynet)。存款保险和央行流动性工具的使用对象必须限定为吸收存款的机构。这些机构毕竟是整个金融体系的脊梁。它们提供基本的服务,这些机构满足居民和商业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对于信贷的需求,同时保证它们的存款安全并且具有充分的流动性,提供日常的以及复杂的支付服务。
从历史经验来看,要确保上述功能的连续性,政府对这些机构进行严密监管和保护就有了正当理由。在我看来,由于大部分资金来源是纳税人的保护性存款,这一类存款性机构大量涉足高风险型的交易和投机活动是不合适的,并且还会引发难以协调的利益冲突。
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流动性和创新,并且有一整套的行为规则。我并不认为它们需要接受和存款性机构一样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也应当避免为“安全网”之外的金融机构提供保护和支持。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间也不应当间接受益于政府支持,或者通过其控股的银行得到支持。
为这些出问题的非银行机构提供及时解决方案,可以减少由于大型对冲基金或交易机构倒闭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可能。这种授权在美国早就存在,银行可以被委任为“管理者”(conservator)或者“接管者”(receiver),在最终解决方案或者倒闭来临之前,保持这些机构业务的连续性。
现在国际社会似乎有一种共识,认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对冲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基金至少应当按照要求进行登记,这些机构将需要履行有限的信息披露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一些机构的规模会大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政府可能会考虑对它们实施资本金和杠杆比率的监管要求。另外,对冲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必须依靠银行提供信贷和进行操作,通过采取监管和风险管理措施,通过银行可以对大多数此类基金进行间接监管。
另一个被热议的问题也值得关注,没有太多疑问,实行“市值计价”(mark-to-market)原则会导致金融机构之间的混乱、不确定性和不一致。有必要评估所谓“公允价值”(fairvalue)标准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被监管机构内部的运用情况。
问题是,不仅仅在剧烈动荡的市场中衡量价值存在难度,从更大范围来看,在交易操作和投资银行中实行严格的市值计价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波动,因为那些评价银行未到期票据和信用风险模型的商业模型得出的结论与事实本身存在着偏差。
在设立会计准则的时候,我们应当要求同时实现国际一致性和专业性,而今天这两者都被遭到了破坏。
(作为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必须得到广泛的认同并且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强制推行,在这个方面,无论欧洲还是美国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机构都无力做到。反而,我们可能需要耐心,等待国际会计标准协会(IASB)来仔细评估“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银行业和其他机构的运用,并出具官方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