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
三、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采取两地办学模式。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成都校区报到学习,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南充校区报到学习。
四、录取规则:
1、我校2012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012年西南石油大学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2、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4、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表演专业、对外汉语专业及所有专科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总分值150分);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